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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優秀范文 馳名商標申報材料

馳名商標申報材料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2-06-27 04:33:27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馳名商標申報材料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第1篇

企業基本概況及申報產品簡介部分

要求圖文并茂,包括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企業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圍繞下面六個方面要求依次收集、撰寫,要求突出重點,提供相應證實材料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

(一)知名度和滿意度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注冊商標復印件(須提供完整的注冊復印件,包括續展注冊或變更等情況的有關證明復印件。續展的商標,另需提供首次注冊復印件)。

3、獲馳名商標或著名商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獲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免檢產品或曾獲國家級、省級有關質量獎項證書復印件。

5、獲出口商品免檢企業稱號、國家重點培育和發展的出口品牌證書復印件。

6、產品獲市(省)名牌產品稱號復印件。

7、產品曾獲國家、市或行業其它有關產品質量、科技、新產品以及有影響的重大國際性、區域性展覽等榮譽稱號的復印件。

8、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產品出口創匯地區、數量、產量、產值匯總表(數據由海關或外貿管理部門出具)。

9、企業開展顧客滿意度工程情況,包括開展的第三方或企業專題性顧客滿意度調查情況及相關數據和材料。

(二)產品質量水平

1、省級以上標準化專業機構提供的產品標準是否有效或對標準水平評價、評估的相關證明的復印件。

2、申報產品采用標準復印件(封面與首頁)。

3、產品獲采標證書復印件。

4、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質量水平的評價意見(復印件)。

5、產品實物質量水平達到國際、國內或本行業先進水平的有關權威檢測機構(市級、部級、國家級檢測機構)的檢測報告副本或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6、獲產品合格認證證書(自愿性認證)復印件。

7、產品通過“CE”、“UL”等認證證書復印件。

8.其他基本證書(包括:3C認證證書、食品安全市場準入證書(QS)、生產許可證證書、計量器具許可證證書、出口質量許可證證書、出口食品衛生注冊登記管理證書等)。

(三)創新能力

1、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產值率匯總表。

2、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新產品開展費用與銷售總額比例匯總表。

3、科技成果鑒定報告復印件(封面與結論頁)。

4、新產品產品證書、新產品鑒定報告(封面與結論頁)復印件。

5、企業獲市高新技術生產企業認定證書復印件。

6、企業獲國家級、市級技術中心證書復印件。

7、產品鑒定時專家對產品采用高新技術評價的有關意見證明。

8、專利證書復印件。

(四)質量管理體系

1、企業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及運行情況。

2、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3、獲其它管理體系認證(包括: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和衛生管理體系認證、HACCP認證、市級以上計量體系確認等)證書復印件。

4、(未獲質量管理體系認證企業提供)有關質量認證和“貫標”方面工作開展情況說明資料。

(五)規模經濟與發展后勁

1、企業名牌戰略規劃及有關的計劃情況。

2、企業貫徹GB/T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國家標準的工作計劃。

3、企業“十五”技術進步投資及實施情況。

4、同行業企業產量、產值、出口創匯前十名排名表(含本企業)(數據由有關政府部門或行業協會出具)。

5、企業在新三年內列入國家、市有關重大項目或工程計劃以及投入與發展情況。

6、企業其它有關發展規劃等相應資料。

7、企業近三年綜合經營效益指標完成情況(*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納稅額由有關稅務部門出具)。

其中:

A、工業成本費用利潤率(%)

利潤總額

即按:=--------------X100%公式計算;

成本費用總額

B、總資產貢獻率(%)

利潤總額+稅金總額+利息支出

即按:=--------------------------×100%公式計算

平均資產總額

(六)企業形象

1、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稱號復印件。

2、企業獲得有關質量金獎、質量管理等方面稱號和榮譽證書的復印件。

3、企業獲各級文明單位(市級、局級、區級)稱號復印件。

4、獲市級以上或行業其它有關企業整體獎章稱號復印件。

5、企業近三年(*年、*年全年完成數以及*年全年預計數)用于廣告宣傳方面費用匯總表。

二、申報材料的裝訂要求

1、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申請表》以及證實材料)一律按標準A4紙(210mmx297mm)規格裝訂(沿長邊裝訂),且雙面打印。

申報材料不采用硬皮材質裝訂。

2、申報材料的封面,必須寫上“*年上海名牌申報材料”字樣,并在其下標注申報類別:即產品類還是服務類,原推薦名牌企業還需注明是擴項還是擴牌。同時,還必須寫上申報企業、商標、產品或服務名稱。

具體的封面設計版式等由申報企業自行決定。

3、裝訂順序原則上按本附件規定的內容與要求進行編排(見下“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4、頁碼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頁,并位于頁腳的外側。

5、提供的有關證實材料復印件或圖形掃描件,請在保證內容清楚的前提下緊湊排版(例如條件許可,兩份證書可放在一頁上)。

6、一式二份,《申請表》封面的“申報企業名稱”欄必須蓋紅印章。

三、申報材料的裝訂順序建議

A、申報材料封面

B、申報材料目錄

C、企業外景、生產流水線、主要申報產品以及企業形象展示、領導關懷等相關圖片及介紹

D、企業概況及申報上海名牌產品綜述

E、《二六年上海名牌推薦申請表》

(《申請表》封面、告知書、填表說明和要求、表1~表6、表9)

F、六個方面的證實材料

請按本附件的“一、證實材料內容”要求,提供原件或復印件、掃描件,并以六個方面內容順序裝訂。

除上述證實材料外,企業可以少量補充與申報產品有關的材料。

注:

第2篇

通過項目資金的扶持。運行機制、制度建設、財務管理、利益分配等方面進行規范和創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信息、技術、培訓、產品加工、質量標準認證、市場營銷等方面的服務水平。逐步實現有比較完備的基礎設施條件、有比較完善的運行機制、有比較規范的服務內容、有自辦加工實體、有統一營銷網絡和有較強的經濟實力。

二、申報條件和扶持內容

一)申報條件

1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工商行政部門注冊登記滿1年以上。

2運行機制合理。有規范的章程、健全的組織機構、完善的財務管理等制度;有獨立的銀行賬戶和會計賬簿。定期召開成員大會;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額)比例返還給成員的比例達到60%以上。建立了成員賬戶;實行民主決策和財務公開。

3服務能力較強。與成員在市場信息、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產品營銷等方面具有穩定的服務關系。統一生產質量安全標準和技術培訓。統一產品和基地認證認定等“四統一”服務。獲得自主注冊商標、名牌農產品證書、著名商標證書或博覽會獎項,實現了統一農業投入品的采購和供應。統一品牌、包裝和銷售。有加工貯藏設施,和省內或省外超市實現了農超對接”以及大學生牽頭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或合作社聘用的技術管理人員是大學生的予以優先扶持。

4示范帶動性強。合作社成員年純收入比當地非成員農民年純收入高出20%以上。省級示范社優先扶持。所申報的示范項目必須是各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

二)扶持內容

1服務設施建設。包括生產性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產品粗加工、整理、儲存和保鮮等銀行貸款貼息等項目。農產品加工、保鮮、儲藏、包裝、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儀器設備購置。

2品牌農業建設。申報農產品質量認證。建設標準化生產基地等項目。創建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

3市場營銷建設。構建市場營銷網絡、舉辦或參與產品展示展銷等項目。開展市場信息咨詢服務。

4成員素質建設。不超過資金總量的20%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經營管理人員進行理論知識、實用科學技術、市場營銷知識和經營管理知識培訓。

三、申報數量及要求

組織各行業部門統一申報。各地要圍繞主導產業和特色優勢產品的發展組織申報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項目。項目申報工作由市(州)省直管縣(市)財政、農牧(農業、農林)部門牽頭。

一)各市(州)省直管縣(市)要根據上述申報條件和當前合作社發展水平確定申報項目數。現有合作社數量在100個(含100個)以下的縣市區申報1-2個。此基礎上省上確定的18個蘋果產業大縣再申報1-2個蘋果產業農民專業合作社。

二)各縣(市、區)要嚴格按照申報條件積極組織開展種植業、畜牧業、農機化和漁業等方面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申報工作。省直管縣市項目直接上報。認真填寫《年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市州負責轄區內項目申報工作。

三)每個合作社示范項目申報補助資金1015萬元。各地不再申報。未按照省農牧廳等省級11廳局印發的省關于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行動實施意見》甘農牧〔〕464號)開展示范社建設行動的市州、縣市區不予申報。年—年國家和省上資金扶持過的農民專業合作社。

四、申報材料

需報送以下材料的附件(復印件)按以上程序報送項目申報書的同時。

1被認定為省或市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文件。

2工商注冊登記證書。

3章程、財務、內部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

4年度資產負債表和盈余及盈余分配表。

第3篇

以質量為核心,以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為目標,發揮產業優勢、區域優勢和特色優勢,強化政府引導和扶持,推進特優農產品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市場化運作,培育一批特優農產品知名品牌,提高品牌影響力,促進黃河三角洲高效生態農業發展。

二、任務目標

以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為載體,以加強主體培育、品牌創建、質量認證等為重點,推動特優農產品品牌培育。2013年,新注冊農產品商標20個,認證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等“三品一標”農產品40個以上,并積極爭創省級、國家級名牌農產品。

三、實施內容

(一)發展壯大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引導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大力推進農業標準化生產,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記使用管理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鼓勵支持特優農產品品牌創建。強化特優農產品生產、加工、經營農業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行業協會等生產經營主體的品牌意識,鼓勵其積極進行商標注冊,創建自己的品牌。引導和扶持種類相同、品質相近的特優農產品生產加工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整合農產品品牌資源,統一注冊或使用“黃河口”等地理標志商標,統一包裝和標識,統一生產、加工和質量標準,解決品牌“亂、雜、弱”的現狀。支持農業龍頭企業申報和推介馳名商標、名牌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提升品牌知名度。

(三)強化特優農產品質量認證。堅持“數量與質量并重、認證與監管并舉”的工作方針,嚴格執行和落實好各項工作管理制度,支持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申報“三品一標”認證以及GAP等出口農產品質量認證,鼓勵農產品加工企業爭取HACCP、ISO9001等相關認證,對獲得“三品一標”及進口國質量認證的龍頭企業或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給予獎勵。

(四)著力開拓農產品國內外市場。充分利用各類媒體以及國內國際展示、展銷等活動開展特優農產品宣傳推介,提高“黃河口”特優農產品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推進農業對外貿易與交流合作,提高農業外向度,在保持農產品出口穩步增長的同時,擴大精深加工和高附加值農產品的出口規模。

四、實施進度

(一)準備階段:1月——5月,分析我市特優農產品生產現狀,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工作任務。

(二)實施階段:6月——11月,開展生產主體培育、品牌創建、質量認證和市場開拓等工作。

(三)總結驗收階段:12月,對全市特優農產品品牌培育情況進行總結驗收。

五、資金安排

全年安排特優農產品品牌培育資金100萬元,其中:

(一)“三品一標”認證及進口國質量認證獎勵40萬元;

(二)特優農產品市場開拓經費60萬元。組織農產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加第十一屆中國國際農產品交易會、第二屆中國(濟南)國際農產品交易會、2013黃河三角洲國際生態農業博覽會等大型農產品展示交易會,開拓國內外農產品市場,提高特優產品知名度。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部門要把特優農產品品牌培育作為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的重要措施來抓,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確保取得實效。充分挖掘特優農產品資源,加大對特優農產品生產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幫扶力度,以爭創名牌、中國名牌產品為目標,集中培育一批知名品牌企業和名牌產品。同時,積極協調工商、質監等有關部門單位為農業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等注冊商標、申報名牌產品、國際認證等提供幫助。

(二)加強農產品品牌宣傳和保護。鼓勵獲得農產品質量認證的企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帶包裝標識上市,打好產品無公害、綠色和有機牌,提高消費者認可度,拓寬產品增值空間。組織開展農產品“三品一標”使用情況檢查,用法律手段保護品牌產品的合法利益,防止假冒偽劣產品沖擊市場,調動和保護農業生產主體創名牌的積極性。

第4篇

按照《海南省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海南省農業龍頭企業須由企業申報。

1 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應符合以下條件:

(1)企業組織形式。依法設立的以農產品或農業投入品生產、加工、流通中介、休閑觀光農業或農業科技、農機服務為主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包括依照《公司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制有限公司,其他形式的國有、集體、私營企業以及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外商獨資企業、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等。

(2)企業經營的產品。企業中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的增加值占總增加值60 %以上。

(3)企業規模。從事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等經營業務的企業,資產總額須達1 500萬元以上,其中固定資產總額達700萬元以上,年營業額須達1 500萬元以上;從事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的企業年交易額達1.5億元以上。企業從業人員50人以上。

(4)企業效益狀況。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應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且連續二年保持盈利。企業要具備較好的發展能力,營業額年增長幅度不低于10 %。

(5)企業負債與信用。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于60 %;企業應按時繳納稅款、發放職工工資、繳納社會保險金。企業銀行信用等級在A級以上(含A級)。

(6)企業帶動能力。企業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服務過程中,通過建立可靠、穩定的利益機制帶動農戶的數量最少應達到500戶以上;從事休閑觀光農業的企業帶動當地農村勞動力就業人數100人以上;企業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過程中,通過與本省農戶訂立合同、入股和合作方式采購的原料或購進的貨物占所需原料量或銷售貨物量的50 %以上。

(7)企業產品競爭力。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和創品牌能力居全省領先水平,企業必須有自己的注冊商標或知名品牌,產銷率達90 %以上;企業注重實施標準化生產,有健全的投入品登記使用管理制度和生產操作規程,有完善的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控制和可追溯制度。

(8)企業的創新能力。企業必須注重先進科學技術應用和推廣,有自己的核心產品或技術。企業必須建有互聯網站進行產品宣傳并保持正常信息更新。

(9)產業符合政策,企業管理規范。企業主營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健全的生產、財務、安全等管理制度,前二年沒發生過重大環保、質量和安全生產事件。設有專職財務人員,按照計準則設置會計賬目,獨立核算。

(10)市縣龍頭企業的認定狀況。已開展市、縣(自治縣)級農業龍頭企業認定工作的市、縣(自治縣)申報企業原則上應是市、縣(自治縣)級農業龍頭企業。

對中部山區定安、屯昌、五指山、瓊中、保亭、白沙六市縣和農產品出口加工企業、農業高新技術開發企業申報龍頭企業適當放寬條件,但必須達到第七條3、4、5、6款規定指標的70 %以上。

2 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應提供如下材料:

(1)申報省級龍頭企業申請書。申請書除應按照申報省級農業龍頭企業應符合的條件如實反映企業的基本情況外,還應包括企業經營及財務狀況、企業創新情況、企業發展前景、企業文化等情況。

(2)海南省龍頭企業申報表。申報企業應認真填寫海南省龍頭企業申報表,并經市縣政府出具同意意見和蓋章,申報表做為申請書的附件。

(3)資產和財務狀況審計報告書。企業須提供經省農業廳選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前年度審計報告原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結論應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結論。

(4)信用證明。申報企業須提供銀行信用評級機構提供的信用等級證明或基本戶開戶行出具的的信用證明。應付賬款達到資產總額30 %的,應提供主要債權人出具的信用情況說明。

(5)帶動農戶證明。與農民合作社或農戶簽訂的生產或購銷合同復印件,與當地農民簽訂的就業合同復印件,或者市縣農業部門出具的企業與農戶建立利益關系、帶動農戶增收的證明,要寫明具體的帶動方式、利益機制和分別帶動農戶的數量,并附上農戶姓名、電話、所在村名的通訊錄。

(6)企業所在地市縣級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二個年納稅情況證明、社保部門出具的企業上二個年度企業職工繳納的各項社會勞動保險費證明。

(7)農業質檢部門或其他法定監管部門出具的近2年內產品質量安全情況證明。

(8)土地承包、租賃合同或權屬證書復印件。

(9)畜牧養殖、農產品加工等排污企業須提供環保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達標排放證明。

(10)農產品原產地證明、無公害證書、綠色食品證書或有機食品證書復印件(需提供一項以上)。

(11)企業取得的各種證書復印件,可根據情況據實提供:省著名商標證書、國家馳名商標證明文件復印件;省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證書復印件;企業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安全與衛生管理體系認證等復印件;專利證書復印件;商標注冊證復印件;科技成果等其他榮譽稱號證書復印件。

上述所列一至十項為必須提供的材料,第十一項所列資料按實際情況提供。

3 申報程序

(1)申報企業直接向企業所在地的市、縣(自治縣)農業行政(農經)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行政(農經)主管部門對企業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并出具審核意見。

(3)各市、縣(自治縣)農業行政(農經)主管部門將審核通過的申報企業材料經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同意蓋章,正式行文向省農業廳推薦,并附上企業申報材料。

4 有關事項

(1)申報省級龍頭企業申請書。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情況介紹(2 000字左右),主要內容為企業組織形式、經營產品、企業規模等基本情況;企業的經濟效益、發展情況;采取的產業化經營模式,與農戶的聯結方式,帶動基地和農民情況;公司發展前景等。企業發展農業產業化情況介紹材料必須以電子版形式發至聯系人的郵箱。

(2)資產和財務狀況審計報告書。企業須提供經省農業廳選聘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前一個年度審計報告原件,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結論應為無保留意見的審計結論。

(3)凡是復印、復制的材料均需蓋企業公章,以確認復印件、復制件與原件一致。

(4)申報企業在市縣注冊的公司,報經所在市縣農業(農經)行政主管部門審查,經市(縣)政府同意,由農業(農經)行政主管部門正式行文將材料上報省農業廳;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的公司,由企業基地或市場所在地市縣上報。如果在多個市縣有基地、工廠、市場的企業,可由主要基地、工廠、市場所在地的市縣上報。

第5篇

(一)申請條件

由國務院部委認定或批準為國家級研發機構。

(二)扶持標準

1、凡對被認定為國家實驗室、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國家質檢中心等研發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300萬元。

2、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的國家級研發機構得到上級資金資助,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元以上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追加匹配資金200萬元;上級資助資金在200萬以下的,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追加匹配資金;同一機構同時獲得國家財政資助和市級財政資助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匹配。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國務院部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鼓勵發展外資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1、注冊資金在5000萬美元以上或世界500強等外資企業直接設立的研發機構;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3、由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1000萬美元以上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300—500萬元人民幣。

2、對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或一次性增加注冊資金不足1000萬美元的外資研發機構,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100萬元人民幣。

3、對特別重大項目資助需要超過以上標準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鼓勵培育省(市)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由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為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1、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30%的匹配扶持,最高資助不超過300萬元。

2、對新落戶本區的國內省(市)級研發機構,參照本市技術中心補貼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相應扶持。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上級撥款憑證;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積極扶持區級研發機構

(一)申請條件

企業通過區科委、區經委等部門按相關認定標準每年12月份組織的專家評審,被認定為區級企業技術研究中心。

(二)扶持標準

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給予30萬元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區科委、區經委批準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五、鼓勵承擔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一)申請條件

申報的課題(項目)獲得國家重大科技計劃(含863計劃、973計劃、科技攻關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星火計劃、火炬計劃、創新基金等)項目以及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計劃(含市科教興市重大產業科技攻關、重大科技攻關、重點科技攻關、科技小巨人工程計劃、重點新產品計劃、火炬計劃、創新資金、農業成果轉化等)項目立項或資助的。

(二)扶持標準

1、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上級部門立項資助并要求匹配的,根據上級財政實際到帳金額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同步匹配。

2、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國家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10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3、申報的課題(項目)得到市主管部門立項的,按上級資助總額的5—10%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匹配,每項匹配資金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資助金額超過50萬元的,需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2、項目合同書(或證書)、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六、鼓勵加強技術研發

(一)申請條件

1、項目單位有承擔項目的資金、技術力量及設施設備;

2、項目單位應有專利、版權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在項目完成后可以形成自主知識產權。

(二)扶持標準

1、重大項目:符合區主導產業(含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生物醫藥、新能源、新材料等專業領域)的自主創新項目。項目經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8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80萬元的資助;對項目產值達到2000萬元以上、且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90分以上,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80—100萬元資助;超過以上標準的特別重大項目,需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2、技術創新項目:推動我區以企業為主體、對提高區域高新技術產業的競爭能力、促進我區產業領域技術創新有重大推動作用的研發項目或產學研合作項目。對專家評審綜合評分在7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20萬元;對專家綜合評分在60分以上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8-12萬元。

3、科學研究項目:為推動經濟發展,促進社會事業進步開展的研究課題,主要包括農業科技攻關、農業技術研究、公共衛生、信息技術、環境保護、水環境治理等研究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4、決策咨詢項目(軟課題):根據區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情況,結合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國際大都市新城建設的重點、難點和緊迫問題,開展調研與咨詢研究的重大課題。項目經專家評審通過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6-10萬元的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財務報表復印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

2、項目計劃任務書、有關項目查新報告、自主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如專利證書、版權證書、著作權證書)等;已經完成的科研、技術攻關項目的有關成果證明材料復印件。

(四)其他事項

項目資助資金分兩次撥付,在下達項目時先撥付80%,項目到期時,企業提交驗收申請,區科委組織專家驗收合格后,撥付其余資金;如項目成果被認定為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可免于驗收。上年度應完成而未完成項目或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下一年度申報不予受理。

七、鼓勵共享儀器設施設備

(一)申請條件

1、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屬于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

2、所使用的儀器設備是企業開展該項技術創新的必要設施,購置原值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而企業確實未購置。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研發和測試等發生費用總額的50%,每個項目最多可資助10萬元,同一企業一年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區內企業與區域內高校、科研院所、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簽訂的使用儀器設備的協議書或合同、儀器設備原值證明,以及發生相關費用的憑證復印件;如使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成員單位的儀器設備,還需提供成員單位加盟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相關證明和該儀器設備在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的編號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八、資助企業設立博士后工作站

(一)申請條件

已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在該企業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扶持標準

對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工作站建設進度,在建立初期和建設中期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的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立初期

(1)企業工商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

(2)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建立企業博士后工作站的批文復印件。

2、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中期

(1)企業博士后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工作站科研成果及自主知識產權相關證明復印件。

九、資助進站博士后科研

(一)申請條件

1、博士后進入本區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經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相關登記手續進入實踐基地,工作一年以上。

2、博士后主持的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有關部門立項。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每人10萬元的一次性科研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員進站證明及有關協議復印件;

2、科研項目被市級以上部門立項的相關證明(在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辦理登記手續的博士后出具區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項目立項書)復印件;

3、博士后科研人員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十、鼓勵培育科技小巨人企業

(一)申請條件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2、經區有關部門認定為區科技小巨人企業(即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和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和市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按市相關要求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1:1匹配。

2、對區科技小巨人培育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總額不超過3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區兩級科技小巨人企業評定相關證明和上級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一、資助專利申請的費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對每項發明專利資助2500元,實用新型專利資助800元,外觀設計專利資助400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申請受理通知書復印件;

2、市專利機構開具的費發票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二、資助申請國外發明專利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被其他國家知識產權局受理或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

(二)扶持標準

1、每獲得一個國家專利申請的,受理后資助1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15000元。

2、在香港或澳門申請發明專利的,受理后資助5000元,獲得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000元。

3、每項發明專利最多資助3個國家或組織的申請。

(三)申報材料

1、國家主管部門批準的涉外專利機構出具的國外或港澳發明專利申請費用結算賬單和發票復印件;

2、國外專利部門申請受理或授權的相關證明材料及中文譯件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三、獎勵發明專利授權

(一)申請條件

1、申報資助的專利已經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權,且沒有署名權和專利權的權屬糾紛;

2、申請主體為專利的第一申請人(包括職務發明和非職務發明)。

(二)扶持標準

每獲得一項發明專利授權后,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申報材料

1、授權的專利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十四、資助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一)申請條件

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市知識產權示范企業。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給予市扶持資金50%的匹配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五、資助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區內企業。

(二)扶持標準

獲得市專利示范、試點、培育企業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萬、8萬、6萬元的一次性資助。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六、資助企業制定和實施專利戰略

(一)申請條件

被列為市企業專利戰略制定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市財政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100%匹配。

(三)申報材料

1、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七、鼓勵制定國家技術標準

(一)申請條件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含國際標準、行業標準)經批準并。

(二)扶持標準

企事業單位參與制定的國家技術標準后,區財政專項資金對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20萬元;對非第一起草者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經批準并的國家技術標準文本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八、鼓勵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登記

(一)申請條件

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批準,企業被認定為軟件企業或產品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

(二)扶持標準

1、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軟件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1萬元。

2、對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獲得軟件產品登記證書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000元。

(三)申報材料

1、市主管部門認定或批準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十九、鼓勵加快自主品牌建設

(一)申請條件

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

(二)扶持標準

1、獲得“中國世界名牌產品”、“中國名牌產品”、“中國馳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30~60萬元。

2、對獲得“市名牌產品”、“市著名商標”等榮譽稱號的企業,視其對社會及地方的貢獻情況,區、鎮(含街道和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10~30萬元。

3、同年獲得同一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按就高原則補貼;同年獲得兩個產品系列榮譽稱號的,其中一項減半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品牌獲獎證書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獎勵發明專利轉讓

(一)申請條件

1、申請主體必須是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業;

2、授權的發明專利已轉讓。

(二)扶持標準

1、對在區外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對在區內轉讓的發明專利權人,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一次性獎勵其技術轉讓所得總額的1.5-3%。其中,轉讓金在500萬元以下的項目,給予3%的資助;在500—1000萬元之間的項目給予2-3%的資助;在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給予1.5-2%的資助;此項資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登記簿副本、專利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轉讓合同及該項納稅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或個人本區戶籍證明復印件。

二十一、獎勵發明專利實施

(一)申請條件

申請主體必須是對已授權的發明專利實施產業化企業。

(二)扶持標準

1、企業實施經轉讓的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企業已支付轉讓金的1.5-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

2、企業實施自有發明專利,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可按實際產生的經濟效益一次性獎勵10-2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發明專利當年年費發票、專利證書復印件;

2、專利轉讓合同以及經稅務部門認可的新產品銷售清單、納稅核定單復印件;

3、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二、鼓勵高端制造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經認定,屬航天航空、現代裝備、電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平板顯示等高端制造業領域內的重點企業,且企業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較大貢獻,或者列入市、區重點推進的重大產業新建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企業新建產業投資項目,根據項目前期建設投資情況,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2、對企業實施技術改造的項目,根據項目實際投資額給予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50%的貼息,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3、對投資大、建設周期長、特別重大的新建產業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可給予項目投資100%的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3年。

4、以上貼息均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予以資助。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簡介和實際發生額相關證明復印件。

二十三、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發展

(一)申請條件

1、符合《產業發展重點支持目錄(2008)》(滬府辦發〔2008〕41號)前十類;

2、對提升區域經濟實力有實際貢獻。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自主申報扶持項目(交通補貼、房租補貼、人才補貼),經有關部門聯合評審后,確定年度扶持的企業(項目)數量,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資助每個項目20—50萬元的。超過50萬元的項目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企業的書面介紹及相關項目發生費用證明復印件。

二十四、鼓勵智力密集型服務業載體建設

(一)申請條件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和創意產業園區稱號的園區;

2、列入區“三點一線”發展架構的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點);

3、區政府同意設立的其他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生產業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

(二)扶持標準

1、獲得市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生產業功能區稱號的園區,根據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1:1的匹配。

2、符合申請條件的功能區(集聚區、園區),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規劃制作費用最高不超過總額的50%、金額不超過80萬元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申請配套資金扶持的,需提供市撥付集聚區(功能區)引導資金相關證明復印件;

2、申請集聚區(功能區、創意產業園區和物流園區)規劃制作、咨詢論證、平臺建設扶持的,需提供有關集聚區設立的證明以及相關經費投入的證明復印件。

二十五、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一)

(一)申請條件

1、經市主管部門認定的外資地區總部;

2、在經營期內,企業注冊資本未減少。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市對外資總部扶持標準(見《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商務委等八部門關于<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若干實施意見的通知》),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市本級財政扶持資金100%的匹配。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經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外資地區總部的相關證明及撥款憑證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六、鼓勵引進企業總部(二)

(一)申請條件

1、內資企業總部或地區總部是指在本區設立的以投資或授權形式,對多個區域內的企業、機構行使管理、采購、營銷、結算、投資決策和研發服務職能。其中地區總部在管理區域內投資或者授權管理的企業不少于5個。

2、內資企業總部總資產達到20億或凈資產達到6億元;地區總部注冊資金5000萬元以上且資助期內年均營業額在5億元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參照對外資地區總部扶持標準,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資助。

2、對特別重大的項目,報區政府一事一議。

(三)申報材料

1、申報企業書面材料(公司概況、業務范圍、銷售收入及納稅等情況介紹);

2、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公司章程、驗資報告;

3、申報企業近期(1年以內)經審計的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復印件;

4、申報企業投資或者授權管理企業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驗資報告,主要投資者委托申報企業進行授權管理的委托書復印件。

二十七、鼓勵企業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一)

(一)申請條件

1、年綜合能耗在5000-10000噸標準煤的企業和部分年綜合能耗在2000-5000噸標準煤的能耗超標企業;

2、項目實施單位必需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對于符合條件的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工作,在審計項目完成通過驗收后,區財政專項資金資助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八、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二)

(一)申請條件

1、單個項目年節能量在200噸(含200噸)標準煤以上的節能技改項目;

2、項目實施單位具備完善的能源計量、統計和管理體系。

(二)扶持標準

1、根據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所取得的實際節能量(年節約每噸標準煤獎勵300元),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給予單個項目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2、獲得市主管部門節能技改獎勵的項目,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財政按財力分配比例根據市有關要求配套獎勵。

(三)申報材料

1、國家和本市、本區有關部門的項目立項文件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二十九、鼓勵技術改造節能降耗(三)

(一)申請條件

1、企業年耗能在500噸標準煤以上;

2、參加培訓的人員應具有大專以上學歷,中級以上技術職稱,具備一定的節能管理或工程經驗。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按每人1500-2000元的培訓費用標準補貼給企業。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培訓節能工程師發生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鼓勵產業結構調整騰出空間發展優勢產業

(一)申請條件

1、列入年度市重點推進的簽約項目;

2、列入年度區推進的簽約項目。

(二)扶持標準

1、對于列入市重點推進的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市核撥的專項扶持資金給予1:1匹配;

2、區推進項目參照當年度市專項扶持資金標準給予專項扶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調整方案;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3、上一年度能耗表(區統計局蓋章)復印件;

4、列入區推進項目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一、鼓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一)申請條件

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并經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發生的相關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萬元。

(三)申報材料

1、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受理單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二、支持企業債券融資

(一)申請條件

1、成功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的企業;

2、已列入區中小企業債券融資備選企業,進入企業債券和短期融資券發行準備階段,并已支付有關發行費用。

(二)扶持標準

對企業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所承擔的擔保費、評級費、審計費予以50%的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發行企業債券或短期融資券相關證明復印件;

2、區有關部門出具債券融資備選企業相關證明復印件;

3、企業與中介機構簽署的有關合同及支付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三十三、鼓勵企業上市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區中小企業上市培育企業,進入上市階段的;

2、引進成功上市或借殼上市的企業。

(二)扶持標準

1、對由有限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股份有限公司營業執照,且已在證監局輔導備案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補貼50萬元;對已通過證監局輔導驗收,且申報材料經證監會正式受理的企業,區財政專項資金再一次性補貼100萬元。

2、對擬上市企業因上市原因而籌措的銀行貸款的擬上市企業,由區、鎮(含街道及相關園區)兩級按財力分配比例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一年期利息予以50%的補貼,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3、對實行借“殼”上市并將其工商注冊和稅務登記遷至本區內的公司,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改制后的股份制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企業輔導備案公告復印件;

3、證監會正式受理、證券交易所上市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4、企業銀行貸款合同復印件。

三十四、支持青年創新創業(一)

(一)申請條件

1、以從事高新技術的開發、生產與經營為主業;

2、企業主要負責人為35周歲以下的創業青年。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YBC—紫竹專項基金”今后三年扶持項目給予相應支持(由YBC—紫竹專項基金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和運作)。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證復印件;

2、“YBC”項目計劃任務書。

三十五、支持留學生創新創業(二)

(一)申請條件

1、留學回國人員回國未滿5年,且在本區注冊興辦研發型、實體型企業未滿3年,從事自主知識產權技術開發;

2、申報主體是留學回國人員創辦的企業,所資助款項用于企業科研項目的孵化和產業化。

(二)扶持標準

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5-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工商執照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留學人員身份、戶籍、學歷、學位證明等復印件。

三十六、鼓勵引進創業風險投資

(一)申請條件

創業投資企業對注冊納稅在本區企業或企業自主創新項目進行風險投資,資金實際到位。

(二)扶持標準

1、對成功引進世界著名投資公司風險投資的項目,引導基金可按其實際到位資金跟進投資;

2、引導基金還可以通過參股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共同發起設立創業投資企業;

3、對風險投資公司投資本區企業的,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實際到位資金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數給予補貼,其中對區內投資公司投資給予100%的貼息,對區外投資公司投資給予50%貼息,貼息期最長不超過三年。

(三)申報材料

1、創業投資機構與區內企業簽訂風險投資的合同或協議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以及風險投資機構實際到位資金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七、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一)

(一)申請條件

科技中介機構為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科技項目開展技術擴散(如技術產權交易所、技術市場等)、成果轉化(如生產力促進中心等)等提供了切實有效的專業化服務。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區內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20%的獎勵;

2、對注冊納稅在區外的科技中介機構,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服務項目的中介費用最高給予10%的獎勵。

(三)申報材料

1、科技中介機構的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區內企事業單位簽訂的科技中介服務項目合同書、中介費用的相關憑證復印件。

三十八、鼓勵科技中介機構服務(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科技中介機構為區內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包括技術擴散、成果轉化、科技評估、創新決策與管理咨詢等)的業務收入占其年度業務總收入的20%以上。

(二)扶持標準

科技中介機構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自用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區財政專項資金當年度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核算。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為本區企事業單位開展科技中介服務的項目合同書以及相關服務費用憑證復印件;

3、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三十九、加強孵化器建設(一)

(一)申請條件

1、具備獨立法人資格,能提供3000平方米以上的孵化物理空間,并配備通訊、網絡與辦公等方面的共享設施;

2、管理規范,可為企業提供商務、資金、信息、咨詢、市場、技術開發與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務;

3、在該機構提供的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二)扶持標準

1、對孵化器建立專業技術實驗室、技術測試等共性技術平臺、為入孵企業技術創新和新產品開發提供專項技術服務等,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項目總費用10%—30%的支持,同一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2、對孵化器構建科技創新服務平臺,為企業提供管理、金融、法律等服務發生的費用,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10%--20%的相應補貼,同一項目每年最多不超過10萬元。

(三)申報材料

孵化器公益性項目和重點支持項目的計劃任務書及其相關費用憑證復印件。

四十、加強孵化器建設(二)

(一)申請條件

1、辦公地點在莘閔園區、863()軟件孵化基地、滄源科技園、紫竹大學生創業中心、漕河涇創新創業園、吳涇科技園等孵化器內;

2、企業注冊資本200萬元以下,營業時間不滿3年。

(二)扶持標準

企業租賃指定孵化器的辦公用房,按孵化器同期房租標準,租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內,當年度區財政專項資金給予50%的房租補貼;租用面積在100平米以上的,按100平方米的標準給予50%的房租補貼。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的營業執照、及當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與指定孵化器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書以及交納房租費用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四十一、獎勵獲得市級以上科學技術獎

(一)申請條件

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級、市級科學技術獎。

(二)扶持標準

1、對注冊、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按上級獎勵金額給予100%的匹配獎勵。

2、對經營地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的獲獎項目,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其對地方的貢獻情況給予50%的匹配獎勵。

3、對獲得國家級、市級最高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區財政專項資金根據上級獎勵金額分別給予10%的匹配獎勵。

(三)申報材料

1、項目單位工商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2、項目獲獎批文或獲獎證書、上級資金撥款憑證復印件。

四十二、獎勵區科技成果獎

(一)申請條件

項目經區科技成果獎評審委員會按有關要求評定為區科技成果獎一、二和三等獎。

(二)扶持標準

1、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一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3萬元。

2、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二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2萬元。

3、對獲得區科技成果獎三等獎,區財政專項資金獎勵1萬元。

(三)申報材料

區科學技術成果獎獲獎憑證復印件。

四十三、資助兩院(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購房

(一)申請條件

在本區企業簽約服務兩年以上。

(二)扶持標準

院士在本區購買自住商品房,區財政專項資金一次性資助房款總額的20%,但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三)申報材料

1、院士與本區企業簽訂的工作協議復印件;

2、院士的專家證明復印件;

3、院士購房合同(房產證)與購房發票復印件。

四十四、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就讀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監護人為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

2、監護人持本市戶口(含藍印戶口,下同)或市居住證。

3、符合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

(二)相關標準

1、受惠對象享有本區同齡戶籍學生同等優惠待遇。

2、選擇本區民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推薦,同等條件下優先予以解決。

3、選擇本區公辦學校的,由區教育考試中心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安排入學或根據家長要求,提供適當的公辦學校給予選擇。

4、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子女在校期間的評優、獎勵等與其他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申報材料

1、入讀小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預防接種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入讀中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畢業生材料(畢業生登記表、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小學畢業證書)、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3、轉學需提供監護人及子女的本市戶口或居住證、學籍檔案(轉學證明、學籍卡、預防接種卡、體育合格登記表、體質健康卡),購(租)房合同、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四十五、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醫療衛生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受聘于區內研發機構一年以上。

(二)服務方式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所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提供適宜的社區衛生服務,建立個人電子健康檔案,定期開展健康服務咨詢和特定項目的體檢,提供常備、常用藥物的使用指導及個性化的就醫指導及疾病的預防和管理。

2、區域醫療中心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提供專家級的“健康衛士”服務,區內二級甲等醫院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與研發機構高級人才結對,根據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及其直系家屬的需要及時提供優質便捷的醫療指導和服務。

3、研發機構的高級人才直系家屬到醫院就診,醫院給予優先掛號、優先檢查、優先化驗、優先收費、優先配藥、優先住院的“六優先”服務。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六、為研發機構高級人才家屬就業提供優質服務

(一)申報條件

1、受聘于本區研發機構的高級技術人員和高級管理人員的親屬;

2、具有本市戶籍或居住證、在勞動年齡段、有勞動能力并有就業愿望。

(二)服務方式

1、對有市場就業能力的優先積極推薦實現就業。

2、對就業條件差難以通過市場就業,且家庭生活特別困難,需要接受就業援助的本市戶籍人員進行托底安置。

3、對需要了解各項勞動保障政策以及其他相關事項的安排專人進行職業指導。

4、需要參加政府補貼培訓的提供指導并對本市戶籍人員辦理職業培訓帳戶卡。

5、個人想創業的提供專家咨詢、輔導。

6、其它就業服務方面的按有關規定提供幫助。

(三)申報材料

1、研發機構高級人才證明及聘用證明復印件;

2、企業申請材料及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七、加強政府采購支持

(一)申請條件

1、已列入國家政府采購目錄;

2、已被授予“中國名牌產品”、“名牌產品”稱號;

3、列入《市專利新產品認定目錄》名單;

4、已被市有關部門認定為市重點新產品;

5、企業已實施的被市有關部門確定為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主要產品;

6、已被國家或市重大工程項目中采購使用的企業產品。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即可申請。

(二)扶持方式

1、梳理本區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列入自主創新產品采購計劃,加強自主創新產品采購管理。

2、對符合條件的企業產品,區招管辦通過組織產品推介、優先采購、合同優惠等形式予以支持。

(三)申報材料

1、企業產品被市有關方面認定的相關證明復印件;

2、企業營業執照、上年度納稅證明復印件。

四十八、附則

(一)申報對象

本操作辦法適用于注冊和納稅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以及區

域內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單位或個人。

(二)操作流程

1、申報對象在區政府網站()或區科技網下載表格,按本操作辦法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2、區科委在區證照辦理中心服務窗口統一接收各項申請材料;

3、區科委根據各項目操作辦法的主管部門分工情況,分別送達主管部門在區證照辦理中心的窗口,各主管部門同時做好受理登記。未在區證照辦理中心設窗口的主管單位,需指定人員到區科委窗口接收材料并做好受理登記;

3、各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把符合條件的單位名單及享受政策扶持的標準函送區財政局;

4、區財政局按相關要求做好資金劃撥,每月將《區科技政策扶持獎勵申請表》及對應的專項資金撥款單反饋給區證照辦理中心的區科委服務窗口。

(三)受理時間

1、項目常年受理。對申報材料齊全且無需評審的項目,各主管部門需在7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需專家評審的項目由各主管部門根據評審周期組織專家評審,在評審后(需公示的項目在公示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做出審核批準的決定,并及時回復申請單位或個人;

第6篇

一、市財政支持獎勵資金申報兌現辦法

(一)涉及企業部分

1.申報兌現程序。

(1)通知申報。在每年的12月,由負責初審的職能部門發文,通知企業按照要求,做好當年度政策兌現申報工作。對申報面不寬的,職能部門可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直接告之相關企業做好政策兌現申報工作。

(2)企業自報。企業按照通知要求,及時做好兌現政策的申報材料,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及時報送相關職能部門。

(3)部門初審。職能部門對企業上報的材料進行初審、匯總,填寫*市工業提升發展若干政策意見財政補助獎勵資金申請認定表(見附件),并附相關證明材料,在次年2月底前報送市財政局(企業科)。

(4)復核兌現。市財政局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上報的初審意見進行復核,按照政策條款進行兌現。其中,對界定明確可直接兌現的相關政策,經市財政局復核后,由市財政局發文兌現;對需經市政府審定的,市財政局將復核意見報市政府審定后進行兌現;對已制訂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按規定程序執行。整個政策兌現,原則上在次年的3月底前兌現到位。

2.職能部門職責及審核內容

(1)市府辦:負責做好整個政策兌現的組織、協調、指導、督查,重點做好報市政府審定的內容審核。

(2)市經貿局:負責做好“4+X”重點培育產業的重點企業發展規劃編制費補助、企業開展協作一次性獎勵、促進工業經濟發展和科技進步財政專項資金分配、技術中心創建支持、“零土地”技改項目投資支持、工業平臺用于出租的標準廠房建設支持、企業上市募集資金投資獎勵、企業信息化建設獎勵、節能改造項目資金支持、通過清潔生產審核和創建綠色企業的獎勵、舉辦企業家專題知識講座經費補助、企業家參加理論培訓獎勵等內容的審核。

(3)市財政局:負責做好“4+X”重點培育產業的重點企業上臺階、企業兼并重組、企業產業協作等超基數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和外商投資企業、落戶工業平臺新辦企業和市內搬遷企業,以及企業總部納稅地在我市實施新項目、使用新增建設用地實施項目繳納的土地使用稅支持等方面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審核;負責做好企業兼并重組和企業收購一般性企業資產在辦理資產過戶中涉及稅費的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工業平臺內標準廠房租金收益涉及稅費的財政專項資金支持的審核。

(4)市科技局:負責做好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認定和研發中心創建獎勵,獲得國家發明、實用新型專利授權形成產業化經營獎勵,獲得專利示范企業獎勵,開發高新技術產品及新產品獎勵,技術成果轉化風險金支持、“四帶”(技術、資金、項目、團隊)創業啟動資金支持等方面的審核。

(5)市外經貿局:負責做好《關于促進外向型經濟發展的的若干政策意見》(江政發〔20*〕54號)兌現及新獲得國家出口名牌產品獎勵的審核。

(6)市招商局:負責做好重大項目招商工作經費補助和對有功人員獎勵的審核。

(7)市人勞局:與市人才辦共同負責做好高級人才引進經費補助的審核;負責做好招聘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經費補助、專業技能培訓經費補助的審核。

(8)市工商局:負責做好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省著名商標獎勵的審核。

(9)市質監局:負責做好企業參與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省地方標準制訂并形成標準的獎勵,新獲得中國名牌產品、國家地理標志保護產品、浙江省區域名牌、浙江名牌產品獎勵的審核。

(二)涉及部門、鄉鎮、街道部分

1.政策條款

(1)工業平臺基礎設施建設貸款貼息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2)工業平臺規劃編制經費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3)“4+X”重點培育產業發展規劃編制經費財政專項資金支持;

(4)工業平臺新引進項目市財政與工業平臺開發主體、招商引資鄉鎮(街道)地方稅收分成認定;

(5)重大招商項目工作經費補助和對有功人員獎勵。

2.申報程序

(1)主體申報。政策條款的實施主體或涉及單位對照《關于推進工業提升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試行)》(市委發〔20*〕40號)的具體規定,提供具體的明細內容,在每年的12月底前,以書面形式申報,其中政策條款中的(1)、(2)、(3)條向市經貿局申報,第(4)條向市財政局申報,第(5)條向市招商局申報。

(2)聯合審核。市經貿局、招商局會同市財政局對申報材料進行聯合審核,形成審核意見。

(3)政策兌現。第(2)條、第(3)條經聯合審核后,由市財政局直接進行資金撥付;第(1)條、條(4)條、第(5)條報市政府審定后,由市財政局進行支持獎勵。

二、閑置工業用地處置辦法

(一)范圍界定

1.企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滿一年項目未動工建設的工業用地。

2.企業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后項目動工建設,但未經原批準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2年內開發建設的面積占應開發建設總面積不足1/3,或者已投資額占總投資額不足25%的工業用地。

(二)處置程序

1.跟蹤督查。建立新出讓工業用地項目開工建設情況跟蹤督查制度,由項目所在地鄉鎮、街道、開發區、中部工業區開發辦負責,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要求,對項目建設進行全程跟蹤。對在規定時限內遲遲沒有開工建設或投資額沒有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督促企業抓緊開工建設或追加投資;對檢查中發現可認定為閑置工業用地的,在每年的5月、11月底前進行一次梳理匯總,以書面形式報送市國土局。

2.核實整改。每年6月、12月,由市國土局牽頭,市經貿局、規劃局、企業所在地鄉鎮、街道、開發區、中部工業區開發辦等單位有關人員參加,對報送的工業用地開況組織現場核實,形成工業用地閑置認定初步意見,上報市政府確認。根據市政府確認意見,由市國土局向企業發出《閑置工業用地認定通知書》,要求企業在3個月內落實整改措施,實施項目或追加投資。

3.處置措施。對企業在整改期限內開始實施整改,經整改達到相關要求的,不予收取土地閑置費;企業在整改期限內沒有實質性整改動作的,由市國土局按照該項目用地土地出讓金的20%向企業收取土地閑置費,并繼續給予企業3個月的整改期限。在延續的整改期限內,企業整改仍沒有達到要求的,由市國土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三、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申報制度

(一)申報對象

工業用地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的申報對象,原則上限于四都鎮、上余鎮、清湖鎮、賀村鎮、淤頭鎮、新塘邊鎮、峽口鎮等7個鎮。

(二)申報原則

1.符合浙政辦發〔20*〕12號和浙土資辦〔20*〕74號文件要求、原則及條件;

2.遵循工業平臺開發時序,有利用于整體、連片開發;

3.保證重點,優先滿足中部工業區、*經濟開發區的開發建設;

4.在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批準實施前,一個鄉鎮原則上修改一次。

(三)申報事項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由土地所在鎮向市政府書面請示。中部工業區、*經濟開發區規劃范圍內用地涉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應先與土地所在鎮政府銜接。

2.申報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須附具市國土資源執法部門出具的規劃修改地塊不涉及違法用地證明。涉及違法用地的,必須由市國土局依法作出處理,并經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局確認。

3.涉及一般農田、預留規劃指標申請局部修改的,須附具市農業局出具的不占用標準農田證明。

4.各申報對象及*經濟開發區、中部工業區必須在當年10月底前,將下一年度或近期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局部修改計劃報請市政府,轉由市國土局提出意見,經市政府同意后實施。

四、工業平臺開發主體與職能部門工作互通制度

(一)互通內容

1.工業平臺下年度道路、給排水、排污、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計劃;

2.工業平臺下年度融資需求;

3.相關職能部門可將工業平臺基礎設施建設納入下年度工作計劃及包裝項目向上爭取資金的信息;

4.金融機構可為工業平臺開展信貸服務的信息。

第1項、第2項信息由工業平臺開發主體提供,第3項、第4項信息由相關職能部門提供。

(二)互通方式

1.各工業平臺開發主體根據開發建設要求,將下年度基礎設施建設投資計劃,于當年的9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報送市園區辦。

2.市園區辦按照保重點、可納入的原則,對各工業平臺報送計劃分門別類進行梳理匯總,提出可納入部門下年度工作計劃的建議意見,于當年9月30日前,以書面形式分別通報相關職能部門。

3.相關職能部門接到信息后,在研究下年度工作計劃時,要予以重點考慮。對可納入部門下年度重點工作及可包裝項目向上爭取資金的項目,于當年10月20日前,以書面形式反饋給市園區辦。期間發生新情況,要及時通報信息。

4.市園區辦綜合雙方互通的信息,結合全市工業平臺下年度開發建設重點,提出要求納入部門工作計劃的基礎設施建設建議意見,并召集相關部門、鄉鎮、單位進行論證,形成初步意見,于當年的11月10日前上報市政府。

5.初步意見經市政府審定后,由市府辦以書面形式交辦相關職能部門、平臺開發主體及金融機構。同時,由市發改局優先將項目列入市政府投資計劃;相關職能部門要確保將項目納入部門下年度工作計劃,并承擔相應的建設經費;金融機構要主動提供服務,對工業平臺融資需求優先安排;相關平臺開發主體要認真組織項目實施。

第7篇

海南省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海南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于推進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發展若干意見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實施意見》(瓊府〔20xx〕1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加快我省現代服務業發展,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整體水平,設立海南省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為規范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專項資金是指省政府從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中安排,用于促進我省服務業發展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應當符合國家和我省宏觀經濟政策、產業政策和區域發展政策,堅持優化結構、擇優扶持、公正透明、注重效益的原則。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負責管理。?

省商務廳會同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省財政廳根據我省實際情況提出年度專項資金支持方向和支持重點,組織項目申報,對項目進行審核,確定擬支持的項目及專項資金安排,對項目進行監督檢查和跟蹤問效。?

省財政廳負責專項資金的預算管理和資金撥付,會同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上報和下達專項資金使用計劃,并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二章 支持的范圍和方式

第五條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為:符合《實施意見》的重點產業和項目。?

第六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對我省影響大、帶動性強、具有示范效應的服務業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和公共性旅游設施、旅游促銷活動的扶持。具體是:?

(一)國內外著名的服務業企業在我省設立總部、地區總部、采購中心、研發中心的,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二)銀行、證券、期貨、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在我省設立總部或地區總部的,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三)進駐我省的國際集裝箱班輪公司地區總部或操作中心,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四)符合全省旅游發展規劃,具有良好發展前景,并經省級旅游主管部門認定的“風情小鎮”等旅游項目,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五)鼓勵特色旅游項目和旅游產品的開發,對創新開發的旅游產品、線路和郵輪、游艇、房車基地等旅游新業態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六)旅游商品生產企業研究開發經省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實際發生的技術開發費,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七)列入全省發展規劃,面對國際國內旅客,主要經銷世界知名品牌、海南地方特色商品的大型旅游購物中心項目,根據銷售額增長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八)在我省成功舉辦的各類大型會展,按展位規模給予主辦單位一定資金扶持。?

(九)在我省成功舉辦的國際性、全國性的大型文藝、體育、賽事等重大活動給予主辦單位一定資金扶持。?

(十)列入全省發展規劃的現代物流園區,給予業主單位一定資金扶持。?

(十一)對物流龍頭企業,根據業績增長排名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二)對航空、海運公司新增的國際航線、班輪,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三)對組織集裝箱的航運企業,根據其組織到洋浦港和海口港中轉的集裝箱增長排名情況,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四)對落戶在省重點信息產業園區內,并經省信息產業主管部門認定的技術先進、市場前景好的信息服務業重點項目,在研發、市場推廣等方面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五)支持海南省企業自主品牌建設,對商標注冊和專利申請、知名品牌引進和收購、產品與質量管理認證、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品牌創建示范企業、著名和馳名商標企業參加國家和省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宣傳推介和境內外會展等品牌創建活動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六)對服務外包示范區的公共服務平臺、公共技術平臺、公共培訓平臺和公益性基礎設施等重點項目建設,以及服務外包重點企業的市場開拓、知識產權保護和創新能力建設等給予一定資金扶持。?

(十七)省政府確定的其他項目。

第七條 專項資金的扶持方式采取貸款貼息、無償資助和獎勵三種方式。?

貸款貼息。以金融機構貸款為主投資的,一般采取貸款貼息方式,貼息額度根據項目貸款實際發生額及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利率確定,每個項目貼息年限一般不超過3年,每年貼息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無償資助。以自有資金為主投資的,一般采取無償資助方式,單個項目資金資助總額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獎勵。對貢獻突出、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單位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一般不超過100萬元。?

省政府確定的項目不受扶持限額限制。?

第八條 當年已經通過海南省產業發展引導資金安排的其他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原則上不重復安排。

第三章 資金的申報與撥付

第九條 專項資金申報一般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在海南省內辦理工商注冊登記,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

(三)符合海南生態、環保要求;

(四)依法在海南省內納稅,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沒有稅收違規行為,沒有欠交稅款行為;

(五)誠信經營,積極承擔社會責任;?

(六)企業正常發放職工工資,按國家規定給職工繳納各項社會保險。?

第十條 符合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的項目單位,根據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下發的年度申報通知向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提交專項資金的申報材料。專項資金的申報材料應包括:

(一)專項資金申請文件;?

(二)項目單位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復印件;?

(三)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工作方案;?

(四)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環境影響評價、規劃用地的審批或備案文件;

(五)申請銀行貸款財政貼息的項目,需提供銀行貸款合同(或貸款承諾書)和利息支付清單等相關憑證復印件;?

(六)項目自有資金和自籌資金的證明材料及相關支出財務憑證復印件;?

(七)項目相關證書、合同復印件;?

(八)項目單位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九)與資金項目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條 省商務廳會同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在受理材料后的30個工作日完成對申請材料的審查,省財政廳根據審查意見會同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提出項目資金計劃報省政府。經省政府批準后,省財政廳會同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下達項目資金計劃。?

第十二條 項目資金計劃下達后,省財政廳根據項目單位撥款申請和項目進展情況,將資金撥付給項目單位,同時將撥款文件抄送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

第十三條 項目單位收到資金,屬于獎勵的,計入當期收入;屬于貸款貼息的,沖減當期財務費用;屬于補助的,計入資本公積,歸全體股東享有。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省財政廳共同建立專項資金的跟蹤問效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形式對專項資金進行檢查。主要檢查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專項資金實施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等方面內容。

第十五條 獲得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單位,須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省商務廳、省旅游發展委員會和省財政廳報送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取得的社會、經濟效益等情況(包括納稅情況、解決社會就業情況)。省商務廳會同省旅游發展委員會、省財政廳每年3月底前將專項資金的項目安排、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和項目產生的社會、經濟效益情況上報省政府。

第十六條 專項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擠占、截留、挪用、騙取專項資金。凡違反規定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進行處理。

第十七條 省財政廳每年從專項資金中列出不超過2%的管理經費,專項用于專項資金項目審核、日常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等。

第五章 附 則

第8篇

一、實施范圍及組織

(一)實施范圍:全省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國有企業和國有控股企業等所屬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及行業公立醫療機構,必須參加一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加一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活動。

(二)采購主體:醫療衛生機構通過簽訂協議授權或委托省藥品采購中心,代表醫療衛生機構作為一般醫用耗材的采購主體。以縣為單位,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代表轄區內醫療機構與省藥品采購中心簽訂委托協議,其他醫療機構直接與省藥品采購中心簽訂委托協議。

(三)采購周期:原則上不少于一年。

(四)適用范圍:參加省一般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工作的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生產和經營企業、采購機構等各方當事人,適用本方案。

(五)組織實施: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省藥品采購中心具體實施和操作。省藥品集中采購監督委員會(以下簡稱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一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二、采購計劃及采購方式

一般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工作,分前期準備、經濟技術標和商務標投標、經濟技術標評審、商務標評審和簽訂采購合同五個階段。

(一)采購目錄制定

1、在招標前,根據各醫療機構實際臨床需要,在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由隨機抽取的專家進行論證,根據一般醫用耗材使用量大,使用范圍廣的一般特性,確定我省醫療衛生機構一般醫用耗材招標采購目錄:

①注射輸液類

②衛生材料及敷料類

③高分子材料及橡膠制品

④消毒滅菌類

⑤醫用X膠片類

⑥一次性使用包類

2、具體的招標采購目錄由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

3、一般醫用耗材采購目錄內容包括:序號、類別、名稱、規格型號、單位、醫療單位年度計劃用量、備注。

(二)采購數量

醫療衛生機構按照省藥品采購中心提供的一般醫用耗材采購目錄,上報本單位年度需求量,省藥品采購中心匯總后,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我省集中招標采購計劃。

(三)采購方式

堅持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通過經濟技術標、商務標的“雙信封”方法公開招標采購。

為充分發揮集中批量采購優勢,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購成本,促進一般醫用耗材生產和供應,對一般醫用耗材實行量價掛鉤采購,暫無法確定采購數量的品規,通過單一貨源承諾方式招標采購。

對于醫療機構需要而未能通過集中招標采購到的一般醫用耗材,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以采取其它方式采購。

根據我省的地域特點和人口數量,全省設1個采購供貨區域。

三、申報及審核

一般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可直接投標,也可授權經營企業投標,但同一品規只能授權1家經營企業。醫用耗材生產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公司產品的商業公司、進口醫用耗材國內總視同生產企業。醫用耗材國內生產企業或進口產品的全國總商有兩家或兩家以上的,涉及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到省藥品采購中心澄清,否則將取消該品種的投標資格。

生產企業授權委托經營企業進行投標時,經濟技術標評審,只評審授權的生產企業。但中標企業名稱為被委托的經營企業,中標結果產生后,中標企業名稱在二者間不予變更。

(一)企業報名條件

1、依法取得有效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僅指進口產品的全國總商)和營業執照。

2、具有履行合同必須具備的中標品種供應保障能力。

3、近兩年內在生產經營中無嚴重違法違規記錄。嚴重違法違規記錄是指被市以上政府相關部門處以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等行政處罰或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記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二)申報材料要求

1、使用文字

生產、經營企業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來函電均使用中文(外文資料必須提供相應的中文翻譯文本并經公證部門公證)。

2、申報材料構成

(1)企業資料(經濟技術標投標時需提交的資料):

①生產企業基本信息情況表

②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③投標品規目錄

④《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進口醫用耗材全國總商提供《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⑥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生產企業授權的全國總企業除上述材料,需提供協議書或由國外生產企業出具的總證明;

⑦年度單一企業增值稅納稅報表清晰復印件(原件核對后即由被授權人帶回)

⑧《質量可靠性證明材料》、《不良記錄證明材料》、《投標承諾函》、《供貨承諾函》、《退、換貨承諾書》;

⑨其他相關文件材料;

(2)產品資料(經濟技術標投標時需提交的資料):

①投標品規目錄;

②《醫療器械注冊證》、《進口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或《醫療器械產品生產制造認可表》和附頁的復印件必須同時遞交,如登記表和附頁或制造認可表中明確了的規格型號,所報產品必須在其范圍內;

③提供投標品規的執行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或地方標準、企業標準);

④產品說明書(沒有說明書的,可以依照外包裝上的說明書打印在A4紙上并加蓋公章;外文說明書上的性能與組成等技術參數應翻譯成中文);

⑤通過美國FDA、歐盟CE認證的投標產品,須提供認證機構出具的相關認證證書復印件及有效中文翻譯件及海關出口貨物報關單;

⑥外購件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包括外購件的注冊證及登記表和附頁與外購件生產企業的購銷合同或購買發票復印件);

⑦消毒劑產品的衛生許可證或批件;

⑧須遞交投標產品樣品五套,留樣備查(須密封包裝);

⑨知名品牌產品需提供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的“馳名商標”證明;

(3)商務標投標時需提交的資料:

投標品規匯總表(包括投標產品的投標價格,須單獨封裝并加蓋公章鮮章);

(4)申報材料其他要求

①申報資料統一使用A4紙張。

②企業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合法;

③企業的申報材料應逐頁加蓋公章鮮章;投標專用章、業務章等均無效。

④企業必須按要求及規定格式提供文件材料;

⑤申報材料必須由被授權人遞交;

⑥同一生產企業的同一品規只允許由一個被授權人參與申報。一家經營企業只能接受同一品規的一家生產企業的授權委托。

⑦凡企業及產品資質證明材料(《醫療器械注冊證》、《醫療器械產品注冊登記表》)等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庫中不能查詢或不相符的,需提供原件核查。若無法提供原件,則視為沒有。

(三)網上報名

1、網上操作用戶名的領取

參加省一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活動的投標人,應持法人授權書,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經營許可證(僅指進口產品的全國總商)復印件,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到省藥品采購中心報名并申請領取網上操作用戶名和初始密碼。領取時間以公告為準。在截止時間后,未報名的企業不得參加本次集中招標采購,截止時間以公告為準。

2、網上信息確認

投標人在取得網上操作用戶名和初始密碼后,下載招標采購文件,投標人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采購平臺,對系統中所投標的企業及產品信息認真核對并確認,并在規定時間內,遞交紙質文件。對有疑議的信息需在規定的信息確認時間截止前提出書面申請,經核實,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后方可修改。具體時間以公告為準。

3、投標人需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投標,未按規定操作,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

(四)投標材料修改和撤回

投標人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前,可以修改或撤回經濟技術標申報材料,商務標報價只能撤回不能修改,網上報價與紙質報價不一致時,以網上報價為準。在規定的截止時間后,投標人不得對其投標申報材料做任何修改,也不得撤銷報名。

(五)投標材料審核和公示

1、省藥品采購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審核投標材料,申報材料如與政府部門網站信息存在差異,投標人需提供有關原件進行核實。

2、申報人對投標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專家組對企業投標材料進行審核。凡資質材料不合格的,不得參加本次招標采購工作。

3、省藥品采購中心對申報材料中不明確的內容有權要求投標人作出澄清。投標人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補交澄清、修改、補充的資質證明等書面材料。投標人逾期未能補交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

4、投標材料審核結果,在采購平臺公示,并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監督委員會備案。有關企業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可在規定時間內向省藥品采購中心遞交書面申訴,由專家組成的小組進行復核。

5、通過審核的投標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采購平臺上確認醫用耗材資格審查信息。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投標。

6、在評標過程及采購周期內,若發現投標人所提供的投標材料不合法、不真實,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投標人責任。

四、限價制定、報價規則

(一)制定依據

1、西北省份最新一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中標結果;

2、省醫療機構一般醫用耗材實際購進價格。

綜合上述2類數據,取平均值作為限價。

3、對于無以上數據的產品由專家委員會集體確定限價。

(二)報價要求

1、投標人通過平臺規定時間內進行一次網上正式報價,各投標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自行解密開標,報價解密時間截止后,通過采購服務平臺網上公布報價結果。

在經濟技術標評審前,按照規定時間,投標人將商務標紙質報價一覽表(密封并加蓋公章)遞交至監督委員會,也可通過特快專遞郵寄至監督委員會。

2、投標人報價為最終中標價格的,不允許棄標。否則,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入圍資格。

3、報價使用貨幣及單位:人民幣(元),報價保留到小數點后2位(即0.01),如超出小數點后2位,則四舍五入。

4、報價時以采購目錄中產品的單位為準進行報價;

5、投標人所報價格應根據全省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數量,結合生產成本而報的價格,該價格指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價格,所報價格包含運輸、配送、所有稅費等;

6、報價為0的為無效報價;

7、報價不得高于限價,否則退出商務標評審;

8、所有投標報價在報價截止后均不能作任何修改。投標人慎重報價,網上錯報及漏報造成的后果由投標人自行負責;

9、各投標人務必慎重報價,所有品規報價一旦確認并中標,一律不接受廢標申請。

10、報價時間:本方案所指公告時間為北京時間。

五、評審和中標

(一)評審組織

1、根據醫用耗材的分類進行評標,兼顧不同級別醫療衛生機構的專家參與,在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下,省藥品采購中心在評審專家庫中分類隨機抽取,隨機抽取臨床醫學、醫用耗材采購、護理學專家組成評審專家委員會,專家委員會由13人以上單數組成,可根據需要分為3個評審專家組:第一組注射輸液類、消毒滅菌類和一次性使用包類;第二組高分子材料及橡膠制品類和醫用X膠片類;第三組衛生材料及敷料類,每組抽取5名專家。從抽取專家到開始工作的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并嚴格保密,實行全封閉評標。

2、評審委員會專家應客觀公正地提出評審意見,承擔相應責任,并不得參加與本人有利害關系的企業的評審工作。

3、相關部門行政人員和藥品采購中心工作人員不得參加評審工作。

(二)經濟技術標評審

1、質量層次劃分

根據產品認證情況分為將同一品規產品劃分為三個層次:

(1)通過FDA認證和歐盟CE認證或日本等國家產品認證的產品,歐美或日本進口產品(港澳臺“許”字號的產品,歸屬進口產品);

(2)通過FDA認證或歐盟CE認證;

(3)其他產品。

2、評審委員會對通過報名的企業和產品按不同競價組進行經濟技術標評審。主要對投標產品性能、質量層次、臨床反映、企業規模、市場信譽、不良記錄情況等相關指標,進行評審(評標體系詳見附件、附表)。經濟技術標滿分100分,其中的客觀指標計70分,由計算機評標系統自動賦分;主觀指標計30分。由專家評價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為該品規的主觀指標分值。兩項合計為經濟技術標的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如超出則四舍五入。

3、經濟技術標合格后,每一品規同一競價組按照經濟技術標評審得分高低,確定進入商務標評審的名額。經技術標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小于等于2個的,全部進入商務標評審;3-4個的,取前3個進入商務標評審;5-6個的,取前4個進入商務標評審;7-8個的,取前5個進入商務標評審,9-10個的,取前6個進入商務標評審;10個以上的,逢5增加1個名額。若有得分相同情況,按進入商務標評審的名額內得分相同者都進入商務標評審。

經濟技術標評審得分在網上公示,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內,受理企業申訴并及時研究處理。

(三)商務標評審

1、醫用耗材生產企業在規定時間內送達紙質商務標,并進行網上報價和解密。紙質報價應與網上報價一致,不一致的,以網上報價為準。經濟技術標評審入圍的投標人,應通過監管平臺,在規定時間內對商務標電子報價進行解密。電子報價解密失敗的,可申請解密紙質備用投標報價表。逾期未解密報價、未提交報價、報價為“0”的,視為放棄。

2、按照不同的質量層次劃分競價組,每一品規在同一競價組中標數量為2個。如果同一競價組進入商務標評審的同一品規小于或等于2家,投標企業需與評審專家進行價格談判,談判達成一致的中標,不能一致的廢標。

3、如果同一競價組進入商務標評審的同一品規大于2家的,評審委員會進行商務標評審。

商務標評分辦法:

商務標評審主要評審投標價格因素,根據投標價格計算出商務標得分,滿分100分。

商務標得分計算方法:Y=100×Xmin/X

(說明:Y:商務標得分,Xmin::品規組報價中的最低投標報價,X:投標企業該品規的投標報價。)

得分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如超出則四舍五入。

(四)中標規則

同一競價組品規的最終得分為經濟技術標得分與商務標價格得分合計。

根據最終評審得分結果,同一競價組依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取前二名為擬中標品規。

若兩家或兩家以上最終得分相同,則經濟技術標得分高者為先;若仍有經濟技術標得分相同情況,則并列為擬中標品規。

(五)中標結果公示、公布

1、擬中標品規由省藥品采購中心通過醫用耗材采購平臺向社會公示擬中標結果,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內,受理企業申訴并及時研究處理。

2、擬中標品規的中標價格由省藥品采購中心報省價格主管部門審核并備案。

3、擬中標品規經省價格主管部門審核中標零售價后,在三個工作日內由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向社會公布正式中標結果。

4、所有中標品規一律不接受廢標申請。

六、一般醫用耗材采購和配送

(一)一般醫用耗材價格

1、一般醫用耗材中標價格,是省藥品采購中心的集中采購價格,也是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付的結算價格。

2、中標結果公布后,在文件規定的時間內,中標企業必須領取中標通知書并按中標價供應一般醫用耗材,醫療衛生機構執行新的采購目錄和零售價格。采購周期內如出現中標價格高于物價部門新的規定價格時,作相應調低。

(二)購銷合同

1、一般醫用耗材采購中標公告正式后,中標生產企業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配送關系的選擇,確定一般醫用耗材配送企業或機構,原則上中標生產企業可直接配送或者委托獲得配送資格的醫用耗材經營企業配送,委托配送企業名單報省藥品采購中心備案。中標的經營企業與授權的生產企業都要對質量和供應一并負責。

2、省藥品采購中心代表醫療衛生機構與中標企業簽訂醫用耗材購銷合同,明確品規、規格型號、價格、數量或供貨區域、配送時間和回款時間、支付方法、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省藥品采購中心與中標企業簽訂追加合同時,各中標企業不得拒絕。

3、醫用耗材供貨企業應在采購機構與供貨企業簽訂合同后攜帶相關資料于15個工作日內,將樣品清單及備案樣品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備案。

(三)一般醫用耗材采購和配送

1、訂立醫用耗材購銷合同后,醫療衛生機構應通過省藥品采購平臺網上直接下達訂單。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在平臺按所報數量采購中標醫用耗材。實際采購量原則上不得低于所報年度招標采購數量的80%。

2、供貨企業應及時匯總采購計劃,組織配送或者委托配送企業及時為醫療機構配送醫用耗材,并及時配送到位,以滿足醫療衛生機構的采購需要,隨機送貨。偏遠地區可根據實際情況每月配送次數2次。

3、醫用耗材配送企業應在省設置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倉儲設施,以滿足需要,保障供應。

4、轉配送企業的確認和變更由省藥品采購中心審核批準。

(四)貨款結算

按照《省醫療機構集中采購藥物和一般醫用耗材配送及貨款結算暫行規定》執行。

七、監督管理

(一)有關部門職責

1、集中招標采購有關部門職責

(1)監督委員會負責對一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參與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對集中采購工作中的行政機關公務員以及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或選聘的其他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進行查處。

(2)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執行中標結果、采購及履行合同等行為。

2、醫療衛生機構的責任和義務

(1)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規避或變相規避參加一般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活動。

(2)應根據實際需求定期編制采購計劃,采購品目應從中標目錄中篩選,采購中標目錄內一般醫用耗材必須通過全省“平臺”的采購系統完成。

(3)醫療單位不得采購中標目錄內非中標的一般醫用耗材。若確需使用非中標產品,由使用醫院提出申請,報領導小組辦公室,經批準備案后方可采購。

(4)需按有關規定合理選擇、驗收、儲存、使用一般醫用耗材。

(5)發現生產、配送企業在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活動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監督委員會舉報。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3、生產、經營企業責任及義務

(1)在一般醫用耗材集中招標采購活動中必須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明文件。

(2)不得以投標報價低于成本價的方式或不負責的承諾騙取中標。

(3)必須具有滿足醫療衛生機構臨床使用需求的供應能力。不論醫療衛生機構路程遠近及采購一般醫用耗材數量和金額多少,所有生產企業均應按合同保證供貨。已確認中標掛網公布的一般醫用耗材,自確認之日起至采購周期結束不得自行棄標和無不可預見因素不供貨。

(4)按網上公示中標品規目錄所注明的產品質量、規格型號和價格供應合格的一般醫用耗材,不得自行漲價和變更包裝、規格;如在采購周期內發生企業信息、產品信息變更,須向省藥品采購中心提出書面聲明并提供有關證明,由省藥品采購中心核實后進行更新。

(5)舉報參與網上藥品集中招標采購活動有關當事人違規違紀行為,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二)各方當事人的違約違規行為及處理

1、醫療機構違約違規行為及處理

醫療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監督委員會進行查處。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通報批評、全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有關領導、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并取消該醫療機構當年評先資格,將其納入醫療機構評審的考核指標。

(1)不按規定程序選購中標的一般醫用耗材或采購非中標一般醫用耗材;

(2)不按協議完成采購計劃數量的;惡意和虛假制定采購計劃訂單的;

(3)不按協議及時支付貨款的;

(4)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2、生產、經營企業的違約違規行為及處理

生產、經營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相關監督管理部門會同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查處。視情節輕重給予掛網警告,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將違法違規企業和法人名單及違法違規情況向社會公布、取消企業該品規、直至所有品規本次中標資格,該企業及其法人代表2年內不得參與我省集中招標采購,涉嫌行政違法的,提請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查處。

(1)在采購活動中提供虛假證明文件的;

(2)中標后,不按規定領取中標通知書、拒不簽訂購銷合同的;

(3)不供貨、不足量供貨、不及時供貨或僅對部分醫療衛生機構供貨的,被投訴后,經核實,確因企業原因造成的;

(4)提供不合格或不符合有效期規定的一般醫用耗材,被投訴后,經核實,確因企業原因造成的;

(5)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八、其他

(一)本方案附件具有與方案同等的效力。方案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研究、決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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