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一级爽aaaaa大片,国产精品成人自拍,国产999精品久久久,国产精品av一区二区三区

首頁 優秀范文 法律解釋論文

法律解釋論文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3-20 16:17:21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律解釋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法律解釋論文

第1篇

關鍵詞:股東優先受讓權股權轉讓同等條件

優先受讓權,又稱優先購買權,是指權利人以法律規定或以合同約定在出賣人出賣其某種標的物時,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于第三人購買的權利。在我國現行法律制度規范下,優先受讓權的情形頗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權轉讓時的優先受讓權就是其中的一種。

不同于上市公司及規模較大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規模較小,信息公開化程度不高,具有封閉性特點;同時,有限責任公司又具有人合性,股東人數較少,股東之間往往以相互之間的信任而成立有限責任公司。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轉讓其股份的一部或全部給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時,會涉及到受讓第三人在受讓股份后取得其他股東的信任問題。股份優先受讓權就是在這種情形下應運而生的。但這種優先權的適用前提是什么,優先權的行使期限如何合理化確定及”同等條件”的界定問題,法律都沒有明確規定其標準,需要我們在理論上進一步的分析和探討。

一、股東優先受讓權的適用前提

轉讓部分或全部的股份是公司法賦予股東的一項權利,但又考慮到有限責任公司的穩定性和公司的人合性特點,法律又對股東對外轉讓股份在一定程度上予以限制。我國《公司法》第條前兩款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權。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這說明,股份在內部股東之間可以自由轉讓,其對公司的穩定性不會產生影響(股東人數為兩人的除外),故法律不對其進行強制性的規定,而把這項權利賦予股東,允許其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約定。但對于股權的外部轉讓,其涉及內部股東、股權轉讓股東、受讓第三人三方當事人的利益,又關系到受讓第三人在公司中得到認可的問題。故股東對外轉讓股權,須征得其他股東的過半數同意并賦予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公司法這樣規定的目的,主要是在于保持維持公司的信用和公司的經營;但同時我們會注意到,法律在賦予異議股東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又規定了其異議期限,法定期限內不行使權利,則應當視為同意其股權轉讓。由此我們可以得出,股東優先受讓權適用的前提應當是股東在向外部轉讓股權,股東會通過其他股東沒有異議的情況下,并且充分考慮了市場交易安全,善意第三人利益的保護、公平與效率相結合的模式下展開的。

二、權利行使期限的確定

公司法第條僅規定了”經公司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受讓的權利。”但股東的優先受讓權是否受到期限限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主要原因在于待轉讓股權的標的不能確定,且有標的額大小、標的物轉移期限的長短等因素影響;明確規定固定的期限在實際操作中缺乏可行性。但當股東長期怠于行使其權利,勢必會造成交易資源的浪費并危及到交易安全。當股東忽略其利益時,如果讓犧牲善意受讓人的利益和保護交易安全來,則對善意第三人來說是不公平的。對此,筆者認為,股權優先受讓權作為請求權的一種,應當給予其合理的期限限制。過期而怠于行使其優先權必然要導致權利的喪失;期限的限制是法律賦予權利人以請求權的本質要求。

在是否為股東優先受讓權設定期限時,存在一個保護內部股東利益與保護善意受讓人利益的價值博弈問題。此時法律應當考慮社會交易安全,對這種優先權進行適當限制,包括期限限制是很有必要的。在目前的司法實踐操作中,股東優先受讓權行使期限從轉讓股權的股東公開表達轉讓意圖并正式通知轉讓條件時起算,其他股東在得知轉讓條件后,超過合理期限不主張購買,應認定其放棄優先受讓權;任何權利在不加限制的情況下都有被濫用的可能。因此,為股東的優先受讓權設定合理的行使期限是符合公司法的基本精神和立法目的的。

三、對"同等條件”的界定

按照通常的理解,優先受讓權中的”同等條件”被認為在同等的價格水平下進行交易,即將其單一地視為轉讓價金的等同,并將其作為衡量股權轉讓時其他股東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的”同等條件”的唯一指標因素。對股權轉讓交易條件中應當包含的無法用貨幣度量或表達的股權轉讓對價因素卻視而不見。由于股東之間交易條件屬于私法自治的范疇,公司法對此沒有做硬性的規定。另外一種觀點是,”同等條件”即等同于轉讓方與受讓方最后確定的交易條件。但這樣的確定標準存在的弊端顯而易見,因為轉讓方與受讓方的交易條件只有在簽署協議以后才能最終確定,如果此時其他股東主張優先受讓權的話,將使轉讓方陷入雙重買賣的尷尬境地,給交易帶來極大的風險。另外,交易成本高地也是一個不能忽略的問題。在實踐中,一些拍賣公司為了避免在簽署協議后再有其他股東要求受讓的情況出現,在拍賣股權之前就要求其他老股東決定是否行使優先受讓權,放棄者簽署放棄優先受讓權的聲明,不放棄者便要求和其他股東一起參加股權拍賣程序進行競價。這樣必然會使交易成本增加,造成交易不便。筆者認為,在股東行使優先購買權時,應當充分考慮建議雙方當事人協商的價格及市場交易價格、雙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或其他特殊關系、交易過程中是否另附條件等因素著手,在考慮交易安全個交易雙方當事人利益的同時,兼顧公司利益及股東的法定優先受讓權。

還應當注意的是,股東優先權作為民法中優先權的一種,比如對于以共有物部分出資的股東轉讓其股份時,內部股東的優先受讓權和共有人的優先受讓權的競合問題,眾所周知,優先權競合應當屬于物權法的范疇;根據物權法定原則,法律應當規定此種競合的處理原則,然后依”私法自治n的精神,可以允許股東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約定。《公司法》第72條規定:”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新公司法允許章程對股權轉讓做出優先于《公司法》的規定,說明我國新《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的內部轉讓及外部轉讓均屬任意性條款而不是強制性條款。

第2篇

法律解釋方法作為一種被廣泛應用于立法、司法實踐中的法律方法,有著相當重要的地位及其意義。但是,就目前而言,法律解釋方法仍然存在許多問題,使得其在適用中出現許多爭議。其問題主要體現在法律解釋方法中存在著許多矛盾,而我們又必須要從這些矛盾中作出相應的選擇。

對法律解釋方法這一問題的爭議在法律解釋的諸多問題中最為常見,也最為突出。常見的法律解釋方法包括文義解釋方法、當然解釋方法、體系解釋方法、歷史解釋方法和目的解釋方法。雖然這些方法在實踐中經常被加以適用,但是實際之間卻存在著一些矛盾和沖突。當然,其中最明顯的矛盾莫過于文義解釋和目的解釋之間的矛盾。法律作為一種工具必須具有明確的含義,而文義解釋因其解釋具有客觀性和穩定性,被作為我們在法律解釋時選擇的首要方法。但是僅使用文義解釋是不夠的,因為在法律條文中我們經常會碰到一詞多義的情況,如果單純從文義解釋入手很難準確的把握好法律的尺度,這時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就顯得格外重要,也就是需要采取目的解釋的方法。法律條文的解釋方法一邊追求客觀公正性,一邊追求符合立法者的目的,這本身就是一個選擇的矛盾。如果我們一味地追求法律解釋的客觀性,積極采取文義解釋的方法進行解釋,就很可能導致解釋與立法者立法的目的背道而馳。因而在司法實踐中,我們在采取文義解釋的同時通常會兼顧立法者的目的,從而達到一個最佳效果。可問題在于,一個法律的目的可能是多種多樣的,而且從不同的角度來看這個目的也是千差萬別的,比如立法的目的可能在于強調法律的公正性和正義性,但對于司法而言,其目的可能是側重于法律的實施,對于法律監督者而言,側重的又是其他目的。而且整個法律體系的目的,某一部法律的目的和某個法條的目的的側重點也是不一樣的。這就造成了現實中由于過于追求各自的目的從而造成相互競爭、相互推諉的局面,使得法律的實施存在許多問題。文義解釋是法律解釋方法的基礎,有著法律固有的優點,但其若想讓穩定性較高的法律快速適應瞬息萬變的社會顯然是不夠的,這時目的解釋就顯示出了它的重要性,它能使得法律在固有的基礎上具有最大的靈活性。但是如果本末倒置,拋棄文義解釋而單純的追求目的解釋,必然會有損法律的權威性和穩定性。因此,如何在二者之間尋找一個平衡成為法律解釋方法在現階段需要解決的頭等問題。

我國江蘇省曾有過這樣一個案例,通過這個案例我們可以很好的看出文義解釋在適用范圍上的限定性,從而幫助我們平衡各種法律適用方法在實踐中的適用。2008年09月04日,南京市市民吳寶昌在駕駛其小型客車時將騎著自行車迎面而來的周松池撞倒在地,后經醫院搶救無效宣布死亡。事發后,南京市公安局認定二者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各自承擔50%的責任。吳昌寶駕駛的客車由于已經在南京市保險公司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險,且事故發生在其保險責任期間,因此該事故的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事后吳寶昌一次性支付了周松池搶救時的醫療費,并給其家人30000元錢作為補償。但原告對此并不滿意,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訴訟。后法院查明原告周松池生前有妻子湯文霞、兩個兒子周和宏、周和奇,以及與其共同生活多年的弟弟周榮池。而其弟周榮池從小就有智力缺陷,下, 生活不能夠自理, 經相關機構鑒定后認定為無勞動能力人,無法獨立生活。周榮池未婚, 其父母去世后, 一直與哥哥哥周松池一起生活, 并由周松池負責贍養。雙方爭議的焦點主要就是在周榮池的生活費的訴訟請求上。

法院在審理此案時就應用到了多種解釋方法。首先,按照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我國對人身損害賠償的主體范圍的進行了界定,人身損害賠償權利請求人為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由受害人承擔撫養義務的被扶養人,以及死亡的受害人的近親屬。但是根據文義解釋將會發現本案中周松池的弟弟周榮池是否為其承擔扶養義務的被扶養人無法得到明確的答案。也就是說,在本案中,單靠文義解釋的方法法官無法對該案作出裁判。這就充分顯示出了文義解釋的狹隘性和模糊性,其在許多時候沒有辦法直接為案件的裁判提供依據。因此,這時我們就需要其他法律解釋方法的輔助。根據最高法對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來源的成年近親屬。此時,根據體系解釋的方法,便可知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沒有生活來源又缺乏勞動能力的弟、妹,是否屬于本案中爭議的賠償對象并未作出詳細的規定。這時,借助體系解釋也無法為法官的裁判提供充分的依據時,法官就需要采用目的解釋來對案件進行裁判。中華民族作為一個注重孝道的民族,自古以來就強調家庭和諧的重要性,更是將尊老愛幼、互幫互助作為傳統美德發揚光大。因此,可知立法者在立法時一定是以建立和諧的家庭關系以及強調家庭成員之間互幫互助為目的的。本案中周榮池已被相關機構認定為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人,其性質與無父母扶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是一致的,都是單靠自己的能力無法在社會中生活,因此有負擔能力的兄、姐應當對其承擔扶養義務。故在上述案例中,根據文義解釋、體系解釋和目的解釋3種解釋方法的綜合應用可知,被告吳昌寶和保險公司應當負擔周松池的弟弟周榮池的生活費。

通過上述案例以及法院的裁判過程我們可以看出,若根據嚴格法治理論,法律解釋必須嚴格按照法律本身的含義進行,而其在該案件中并不能為法官的裁判提供充分的依據。實際上在很多案件中,作為法律解釋基礎方法的文義解釋并沒有辦法單獨應用,必須與其他的法律解釋方法相結合才能適用。特別是目的解釋,可以解決法律滯后于社會發展這一問題,為法律謀求更多元化、更靈活的適用。只有將各種法律解釋方法平衡適用,法律在司法實踐中才能得到更好的貫徹,在現實生活中才能得到更好的適用。

第3篇

[摘要]發電企業節能標桿管理就是發電企業將其發電煤耗、供電煤耗、廠用電率、發電燃油消耗、發電水耗等主要節能指標與標桿企業的節能數據進行比較,進而發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采取相應的節能措施,以提高發電企業節能效率的過程。節能標桿管理不僅有助于發電企業積極應對節能發電調度的挑戰、提高其競爭力,而且對于創建資源節約型發電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關鍵詞]標桿管理;發電企業;節能

標桿管理(benchmarking)又稱標桿瞄準、對標管理或基準管理,起源于上個世紀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國公司學習日本公司的運動中。作為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標桿管理以其極強的操作性被中外企業廣泛采用,IBM公司、施樂公司(Xerox)和摩托羅拉(Motorola)等在其經營管理過程中運用標桿管理并獲得了成功。然而,將標桿管理運用于發電企業的節能項目還是比較新的嘗試。發電企業是能源消費大戶,也是國家和地區節能的重點企業。因此,探索發電企業的節能對標活動,對于創建資源節約型發電企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標桿管理用于發電企業節能的可行性

標桿管理的鼻祖是美國的施樂公司,該公司將標桿管理定義為“一個將產品、服務和實踐與最強大的競爭對手或是行業領導者相比較的持續流程”。一般來說,標桿管理是以優秀企業的做法為標桿(benchmark),加以創造性地改進,并依據優秀企業的業績指標相應地設置本企業的業績目標,以獲取企業績效的巨大提高。

施樂公司認為,標桿管理活動可以應用于組織的任何領域之中,組織中運行的一切事務都可以進行標桿管理。事實上,電力企業廣泛開展的“升級達標”、“創一流”和“同業對標”等活動就是標桿管理在實踐中的具體應用,只不過這些活動相對忽視了過程管理。對于發電企業而言,標桿管理可以用于運行管理、檢修管理、燃料管理、技術管理、設備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等方面。發電企業節能標桿管理就是發電企業將其發電煤耗、供電煤耗、廠用電率、發電燃油消耗、發電水耗等主要節能指標與標桿企業的節能數據進行比較,進而發現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采取相應的節能措施,以提高發電企業節能效率的過程。

基于標桿管理的分類,節能標桿管理可以分為內部節能標桿管理、競爭性節能標桿管理(行業內)和外部節能標桿管理(跨行業)等。內部節能標桿管理是發電企業開展節能對標活動的起點,同時也是進行外部節能標桿管理的基礎。發電集團對集團內部處于不同地域發電企業開展的節能對標活動同樣屬于內部標桿管理的范疇。內部節能標桿管理不涉及保密問題,開展節能對標活動成本較低并且可以獲得非常詳細的資料。外部節能標桿管理(跨行業)是指通過借鑒不同行業的節能經驗,以提高節能效率。通過外部節能標桿管理(跨行業),發電企業可以尋找到全新的節能方法與實踐。鋼鐵、電力、化工、石油石化等行業都屬于高能耗行業,這些行業內企業的節能措施均有許多值得借鑒的地方。

二、發電企業開展節能對標活動的必要性

首先,發電企業開展節能對標活動對于我國國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節能降耗是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任務之一,國家已把節能降耗工作放在“十一五”經濟工作中突出的位置上。高能耗企業能否在節能工作中有所突破,直接決定了“十一五”規劃中20%降耗目標的能否實現。電力行業是一次能源消費大戶,也是國家和地區節能減排的重點,其中發電企業有巨大的節能潛力,發電企業在降低供電煤耗和降低廠用電率等方面累計可以產生39%的貢獻,因此,采取各種有效措施,提高發電企業的節能水平,對完成國家的節能減排任務有著重要意義。

其次,節能發電調度也是發電企業開展節能對標活動的重要原因。節能發電調度是按照節能、環保、經濟的原則,以保障電力可靠供應為前提,優先調度風能、水能等清潔能源發電,對于火電機組,則按照煤耗水平調度發電。開展節能發電調度對發電企業,尤其是火力發電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挑戰,甚至關系到發電企業的存亡。實行新的發電調度規則后,能耗低、已安裝脫硫裝置的燃煤機組將優先得到調度;能耗高、污染重的小型燃煤、燃油機組將難以上網發電。例如,廣東率先成為節能發電調度試點地區,從2008年1月1日起,節能的電廠將優先上網售電,能耗高的發電企業將賣不出電。同時,配合之前出臺的脫硫電價優惠政策,凡采取脫硫措施的企業,每度上網電價將給予0.015元的補貼。

最后,發電企業開展節能對標活動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競爭力。一方面,發電企業能耗的高低,不僅影響到了企業運作成本的高低,也決定著企業競爭力的強弱。發電企業通過積極開展節能對標活動,可以降低成本,在激烈競爭中占據主動。另一方面,經濟行為對環境所造成的影響正受到社會公眾的廣泛關注,政府的環境政策更加側重于節能降耗,發電企業積極開展節能對標活動無疑是一種積極應對挑戰的明智之舉。

三、發電企業實施節能標桿管理的流程

施樂公司的羅伯特·C·開普(RobertC.Camp)是標桿管理的先驅和最著名的倡導者。他將標桿管理活動劃分為5個階段,每個階段有2到3個步驟。在此基礎上,本文將發電企業的節能標桿管理劃分為計劃階段、收集數據階段、分析階段和實施階段,每個階段又包含一系列的活動。發電企業節能標桿管理流程如下圖所示。

1.計劃階段。計劃階段的主要活動包括成立標桿管理項目小組,確定節能標桿企業,獲得高層管理者的支持等。標桿管理項目小組的成員通常是由5-10人構成,一般應包括發電企業分管節能工作的領導、節能管理專工和一線員工。分管節能工作的領導一般應是主管生產的副廠長(或總工程師),其主要工作是協調與外部標桿企業之間的標桿管理活動,擔當與外部節能標桿企業開展標桿管理活動聯絡的主要負責人,同時負責指導企業的節能標桿管理活動。節能管理專工是節能標桿管理項目的直接推動者,在節能項目小組的功能發揮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其主要工作是爭取高層管理者的支持,獲取節能標桿管理所需要的資源,同時協調廠部、部門和班組的節能活動。其他活動還包括安排項目小組的工作日程;明確小組成員的角色和作用;制定節能方案并負責組織實施。

節能標桿企業的選擇既要考慮節能指標的可比性,又要考慮獲取節能數據的可能性。為了使節能標桿管理項目合作更加富有成效,標桿管理小組需要首先羅列出那些潛在的、可能的合作伙伴,并從中選擇適合的合作伙伴。一般來說,與集團內部合作伙伴進行合作,可以方便、有效地避免信息的保密問題以及與之相關的法律問題。對于外部節能標桿管理,那些有相同的需求或希望通過開展此項活動從中獲益的標桿企業,包括潛在的、可能的,無疑是最好的選擇。此外,發電企業節能標桿管理能夠取得多大的成效,在很大的程度上取決于高層管理者的重視程度和參與程度。高層管理者不僅需要為節能對標活動提供各種資源,而且需要指導節能對標活動,及時解決節能對標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收集數據階段。收集數據包括企業內部數據收集和外部數據收集,其中企業內部數據收集是節能標桿管理的基礎。對于內部標桿管理,只需要收集到發電企業(發電集團)內部歷史上的一些相關數據便可。對于其他類型的標桿管理,除了需要收集到內部的數據外,還需要收集企業外部的數據。發電企業的主要節能數據包括發電煤耗、供電煤耗、廠用電率、發電燃油消耗和發電水耗等,其中供電煤耗是發電企業的核心節能數據采集對象。發電煤耗是指統計期內每發一千瓦時電量所需耗用的標準煤量;供電煤耗是指統計期內每供一千瓦時電量所需耗用的標準煤量;發電廠用電率是指統計期內廠用電量與發電量的比值;發電燃油消耗主要用于機組啟動點火和日常助燃,它是指統計期內每供1千瓦時電量所消耗的燃油量;發電水耗率是指統計期內每發1千瓦時電量電能所消耗的生產用新鮮水量。

在收集數據階段,需要為節能標桿管理項目建立專門的中心數據庫。發電企業內部的節能數據收集相對而言比較容易,只需要將來自不同部門的節能數據輸入到中心數據庫便可。由于內部節能數據不僅是內部節能標桿管理必不可少的數據,而且是進行外部節能標桿管理的基礎,所以內部節能數據盡可能詳細、具體,內部節能數據不僅僅包括目前的節能數據,而且還應包括企業歷史上的節能數據。雖然涉及到信息保密,外部節能數據的收集相對比較困難,但仍然可以采取一定的措施獲取相關的節能數據,并及時輸入到中心數據庫中。這樣,一是可以從外部公開發表物中采集數據;二是可以與外部合作伙伴交換節能數據;三是從外部專家手中獲得相關數據。

3.分析階段。節能標桿管理中心數據庫建成后,節能標桿管理活動便進入了分析階段。分析階段的主要任務包括找出節能指標存在的差距及原因,設定既富有挑戰性又具有可行性的節能目標。利用數據庫中的數據進行分析,尋找企業在節能方面存在的差距,是有效實施節能標桿管理的重要一環,而找出存在節能差距的原因又是設定節能目標、制定節能方案的關鍵。現場考察與參觀有助于發現提高節能效率的機會和存在節能差距的根本原因。現場考察與參觀前需要進行精心策劃和準備,最好能制定一份計劃。由于現場考察與參觀需要得到節能標桿企業的密切配合,所以,現場考察與參觀一般只限于在合作伙伴之間進行。

由于發電企業火電機組蒸汽的壓力與溫度參數存在較大的差異,每個發電企業的節能目標也各不相同。一般來說,超臨界、超超臨界火電機組具有顯著的節能效果,超超臨界機組與超臨界機組相比,發電效率明顯提高。因此,在制定節能目標的時候,需要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的條件,制定切實可行的目標。2007年4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的《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到2010年,火電供電標準煤耗為每千瓦時355克,比2005年的370克標準煤/千瓦時下降15克;發電企業廠用電率為4.5%,比2005年下降1.4個百分點。這兩項指標是針對大多數的火力發電企業而言的,有不少的發電企業目前已經達到或超過了這個標準。以上海外高橋電廠為例。1998年建成投產的外高橋一期4臺30萬千瓦亞臨界機組,其機組參數、效率和環保指標均明顯低于二期和三期燃煤發電機組。被稱為“中華第一機組”的外高橋二期兩臺90萬千瓦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發電煤耗僅293克/千瓦時,已經步入世界最低之列。而外高橋三期兩臺100萬千瓦超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建成后,其發電煤耗將比外高橋二期還要低12克。

4.實施階段。實施階段的主要任務包括制定節能方案及節能計劃、爭取高層管理者的批準以及評估節能效果。節能目標確定后,接下來的工作就是設計節能方案,并通過分析實現節能目標的成本和收益,選擇最適合的節能方案。節能方案的制定以節能標桿管理項目小組為主體,也可以邀請外部專家論證節能方案的可行性。節能計劃實際上是一份變革計劃,在具體實施的過程中難免遇到各種阻力。盡可能排除與變革相抵觸的力量,爭取企業成員的理解、接納與支持,關系到變革方案的成敗。化解變革阻力最有效的方法是需要爭取高層管理者的批準和支持。高層管理者的支持不僅體現在精神方面而且要體現在物質方面。實施階段的另一項主要活動就是對節能效果進行評估。對節能標桿管理帶來的節能效果做一個較準確的測定或估算,是實施節能標桿管理繞不開的話題。火電行業的節能率是我國多年來驗證節能效果時通常習慣使用的計算方法;火電行業能效指數(energyefficiencyindex,EEI)也可作為評價火電企業能效水平的一個指標。如果沒能達到預期的節能目標,節能標桿管理項目小組需要及時分析存在的問題。

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節能標桿企業也在不斷地提高其節能水平,因此,發電企業需要及時跟蹤節能標桿企業,及時更新節能標桿管理中心數據庫,在發電企業自身節能績效已達到節能標桿企業水平時,不斷尋求新的突破,持續地進行節能標桿管理,實現最佳節能績效。否則,即使通過實施節能標桿管理活動,也難以獲得預期的節能績效,更談不上獲得顯著的競爭優勢。

四、結束語

標桿管理以其超強的可操作性倍受推崇。但是,節能標桿管理在發電企業的具體應用還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尋找適合的節能標桿企業。如果沒有合作伙伴提供有意義的數據,標桿管理就無法有效地進行。盡管案頭研究(deskstudy)和問卷調查可以獲得一些節能數據,如果沒有現場參觀就無法獲得更全面的節能數據。第二個問題是節能數據的有效性。在不同時間和區域,測得的節能數據可能不盡相同。如果節能數據不具有一定的可比性,節能標桿管理就達不到目的。第三個問題是完成節能標桿管理所需要的時間。識別節能標桿管理的合作伙伴,獲得合作伙伴的同意,得到充分的節能數據并進行有意義的比較和評估,這些活動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尤其是在一些任務超出了應用標桿管理企業控制范圍之外的時候,更是如此。

參考文獻:

[1]CampRobertC.Benchmarking:theSearchforIndustryBestPracticesthatLeadtoSuperiorPerformance[M].ASQCQualityPress,Milwaukee,Wisc,1989.

[2]H·詹姆斯·哈里頓,詹姆斯·S·哈里頓,著.歐陽袖,張海蓉,譯.標桿管理:瞄準并超越一流企業[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3.

[3]葉澤.電力企業標桿管理的啟示[J].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06,(5).

第4篇

(一)行政調解缺乏程序保障

英國著名行政法學家韋德指出:“程序不是次要的事情,隨著政府權力持續、不斷地急劇增長,只有依靠程序公正,權力才能變得讓人忍受。”(1)因此,一切權力的行使必須具備法定程序,行政調解作為行政機關或法律授權組織的職權表現之一,其行使調解職權時必須有一定的程序保障,只有存在程序公正的前提,實體正義才能得以充分、有效實現。目前,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及規章中有關行政調解的規范基本上未涉及調解程序,比如,當事人如何申請調解、行政機關怎樣受理調解申請、調解時限是多少等等,均未作相應規定。如此,對行政主體來說,調解缺乏程序規制,容易滋生行政權力的濫用,服務型政府的理念難以塑造。對于當事人而言,調解程序缺失意味著其對糾紛處理過程缺乏可期待性,極易導致當事人對行政調解的公正性產生懷疑,從影響調解協議的自動履行率,既不利于糾紛的徹底解決,又浪費稀缺的行政資源。

(二)行政調解生效時間不明

行政調解生效與否關系著行政主體的調解職能是否履行完畢,關乎著當事人的矛盾糾紛能否得以解決。2009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立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第八條規定:“行政機關依法對民事糾紛進行調處后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質。”該規范性文件雖然規定行政調解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后,具有民事合同性質,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此處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是在調解筆錄上簽名或蓋章,還是在行政主體制作調解書送達后簽名或蓋章并不明確,而實際操作中,不同的地方或不同的行政主體有不同的做法,即有的要求行政調解達成協議后必須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后才能生效,有的只要求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字或蓋章,并經調解人員簽字審核后即生效,而有的則根據不同的情況分上述兩種處理。行政調解生效時間的不明,既不利于糾紛的快速解決,亦增加了法院對行政調解司法確認的工作量。

(三)行政調解救濟機制缺失

法彥有云:“有權利必有救濟”,否則紙面上的權利將成為一張“空頭支票”,無從兌現。目前對于當事人以行政調解協議違法自愿、平等、合法、公平等以何種形式請求司法救濟,《若干意見》第二十條規定了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確認其效力、請求變更、撤銷行政調解協議等形式。對行政調解的司法確認《若干意見》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五條有比較明確、具體的規定,但對于當事人請求變更、撤銷行政調解協議作何處理?包括《若干意見》在內的其他司法規范性文件、司法解釋、行政法規、法律均沒有作相應的規定,法院在司法實踐中處理類似問題遇到法律障礙,不利于當事人的權利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濟。

針對行政調解法律適用存在的上述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予以解決:

1、強化行政調解的程序保障

“調解雖然靈活,但也要有一定程序,如果沒有程序的適當規制,缺乏最低限度要求的正當程序的保障,當事人也難于達到完全自由的合意的理想狀態,就不可能有公正與合法的調解結果。”(2)相對于實體活動而言,程序是輔的,但決不能低估行政調解程序的意義,因為“如果其(行政實體活動——筆者注)沒有有效程序的保障,最好的實體權利也沒有什么意義。”對于如何強化行政調解的程序保障,筆者認為可以借鑒2008年7月11日由公安部通過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章的規定,即明確規定當事人申請行政調解的期間、調解的基本原則、調解時限、當事人在調解過程中的具體權利與義務、調解協議涵括的內容及調解不成時的處理方式等等。

2、明確行政調解的生效時間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及《人民調解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均規定調解協議生效時間以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簽收為原則,以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名或蓋章為例外,對此筆者認為,對于行政調解的生效時間可以參照前述規定,明確各行政主體在自己職權范圍內哪些糾紛的調解不需要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而只需雙方在調解筆錄上簽名或蓋章即生效,即對于能夠及時履行、當事人要求無需制作調解書及其他不需要制作調解書的情形,只需雙方當事人、主持調解人員、記錄人員在調解筆錄上簽名或蓋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的均應當制作調解書送達當事人簽收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5篇

1.法律診所與法律賦能的有機結合:法律賦能診所

2.《涉外民事關系法律適用法》第45條產品責任法律適用的法律思考

3.法律實務法律顧問在企業合同法律風險防范中的作用

4.以法律視角審視法律邏輯在法律應用中的作用

5.法律文書寫作課中學生法律思維和法律實踐能力培養方法之我見

6.淺析《法律學—法律哲學與法律方法》對正義的探索

7.“基本法律”與“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劃分之反思

8.試論法律繼承與法律移植在法律演進中的作用

9.法律解釋:服從法律還是創造法律

10.以案說法: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沖突時的法律適用

11.論法律的融合、地區法律的趨同與法律全球化

12.從“法律”\“習慣”和“法理”看法律解釋與法律推理

13.法律原生態的殺手:道德泛法律化和法律泛道德化

14.探究衛生法律法規課程對醫學生醫事法律素質的促進作用

15.從法律英語的文體特征看法律英語中的修辭翻譯

16.“法律解釋”與“法律詮釋”之術語辨析

17.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維的養成

18.淺談民商事法律談判對于法律人的要求

19.淺析制定“民商法律總綱”完善民商法律體系

20.中職法律教育與中職生法律素質的提高途徑研究

21.加強農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22.淺析實名火車票的法律性質及遺失車票的法律后果

23.本科法學教育中法律思維與法律職業技能的培養方法探微

24.俄語法律詞典在俄語法律術語研究中的作用

25.微信群規約的法律屬性及法律責任

26.診所法律教育的目標定位與法律人的職業倫理培養

27.論法律診所教育在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中的作用

28.探討高校法律教育對培養學生法律意識的影響

29.如何正確處理法律文書的格式要素與法律邏輯要素之研究

第6篇

關鍵詞:網絡發表;科技論文;版權保護;技術措施

中圖分類號:G640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04-0256-02

隨著計算機和互聯網應用的不斷發展,高校科技論文的網絡發表和共享也得到逐步的發展。高校科技論文的網絡發表與共享打破了高校以往的只能通過傳統紙質期刊發表科技論文的程序,減少了科技的時間,使高校的科研人員學術交流更加方便、快捷;在推動高校科技信息和知識的快速傳播以及科技成果迅速得到共享和應用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科技絡發表和共享平臺在中國還是一個新的事物,相關的制度和機制還沒有健全 [1],在版權保護方面還存在很多問題。科技絡發表與共享平臺的高度共享性使得版權保護的難度增大,如何有效保護高校科技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作者的版權是目前首要解決的問題。

一、科技論文的網絡發表與傳統科技的版權比較

(一)網絡科技論文與傳統科技論文版權保護的復雜度

網絡侵權與傳統版權侵權相比,傳統版權侵權是紙質為載體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網絡侵權是通過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實施的,侵權完成的速度快,復制、下載、傳輸行為變得簡單易行,同時侵權確認的難度大。與傳統版權保護相比,網絡版權保護變得更加復雜,版權保護的主體、客體及地域性的范圍加大。傳統版權保護的主體是作者、出版者及其用戶。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下的版權保護主體包括科技論文擁有者、科技論文傳播者、網絡服務開發商以及科技絡的使用者。另一方面,版權保護的客體范圍擴大;同時由于互聯網的無國界,一旦有侵權行為發生,版權保護就十分復雜。如表1所示,二者的侵權復雜程度比較。

(二)網絡科技論文與傳統科技論文著作權比較

1.發表權和修改權。發表權包含的內容很多,包括是否發表,何時發表,在何刊物發表等。所有這些都應由作者自己來決定,任何他人未經作者授權或委托,都不得擅自決定。但是由于傳統期刊需要經過投稿、審稿等漫長的過程,發表的周期很長。所有這些發表權版權人無法自己決定,一旦投稿就沒法修改,甚至有些出版社自行修改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權 [2]。而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下的科技論文可以隨時發表。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這表明,作品可由作者自己修改,也可由取得授權的其他人修改。

2.保護作品完整權。傳統紙質期刊發表的論文,科技論文的完整性有時會被忽視,比如對于論文稿件,經專家審稿后,認為論文的內容很好,但由于版面限制等因素,就會對論文進行大量的修改和刪除,此種做法就侵犯了作者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然而相對于網絡科技論文,由于作其發表的載體為網頁沒有任何篇幅和尺寸上的限制,科技時完全可以從其內容本身的完整性編排內容。

3.信息網絡傳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是中國2001年新修訂的《著作權法》增加的一項權利,保護通過互聯網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是由于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而出現的新的著作權權利是網絡科技論文傳播的一項重要權利。傳統科技論文則沒有此項權利。

二、高校科技絡發表與共享的版權侵權分析

1.信息網絡傳播權侵權。有些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未經版權人的同意或許可,擅自將其作品在網絡上發表,傳播。比如有些網絡平臺擅自把一些作者的博客作品在其網站上發表并予以共享,在網絡上使用他人作品時,擅自對作品進行修改、刪節等;根據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明確將此種行為定性為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2.科技論文作者權益侵權。科技絡發表和共享使得復制、盜版和修改變得更加容易,以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發表與共享平臺為例,作者發表的論文根據文責自負的原則,只要作者所投論文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有一定學術水平,符合其網站的基本投稿要求,就可以發表。科技論文在線允許文章在發表前,甚至審稿前首先在網上,科技論文在線采用的這種先公開,后評審的論文評價方法使得作者一旦上載的作品沒有經過授權或許可,通過科技論文在線進行傳播就會存在很大的版權風險。

通過對廣西某幾所高校的一些科研人員調查發現,80% 的科研人員不愿意在網絡平臺上發表及共享其科研成果。40%的被訪者認為如果網絡上發表共享其論文,再次向正規期刊投稿難度會增加,甚至一些正規期刊不接受這樣的投稿。20.7% 的認為將會導致盜版現象;7.3% 的認為可能會被用于商業目的;12%的認為可能會損害文章的完整性和署名權;只有20% 的人考慮過將自己的文章公布在網絡平臺上。其主要原因是由于目前存在不少版權糾紛的問題。所以說科技論文在線發表與共享應妥善處理好網絡版權侵權。

三、高校科技絡發表與共享版權保護的建議措施

(一)科技絡著作權人采取的措施

1.增強高校著作權人的版權保護意識。在目前網絡版權保護方面還不夠完善的情況下,樹立高校科研人員的版權保護意識更為重要。目前,高校科研人員科技絡發表的著作權意識還比較淡薄。即使自己的作品被侵權,很多作者沒有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從而導致現實生活中任意轉載、改編等方式使用科技論文的現象很普遍。因此要通過各種方式,開展版權教育,增強版權自我保護意識。高校應加強版權保護這方面的宣傳,在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上登載相關著作權保護知識,利用一切可能的媒介和渠道宣傳版權保護的相關知識。

2.采取技術措施。版權的保護措施是指版權人主動采取的,能有效控制進入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并對版權人權利進行有效保護,防止侵犯其合法權利的設備、產品或方法 [3]。目前,在現有的技術條件下應對網絡中的侵權現象,版權人采取的技術措施通常包括采用反復制設備、訪問控制技術、數字水印、數字簽名或數字指紋技術等保護網絡科技論文的版權。

(1)反復制設備(anti-cope devices);由于網絡作品的復制非常容易,目前版權人一般采取反復制設備就是阻止復制作品的設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就是“SCMS”系統(serial copy management systems),該系統的最大特點就在于它不僅可以控制作品的第一次復制,而且可以控制作品的再次復制,避免數字化作品的復制件被作為數字化主盤。(2)訪問控制技術;即控制進入受保護作品的技術保護措施(如登錄密碼)。它允許用戶對其常用的信息庫進行適當權利的訪問,限制用戶隨意刪除、修改或拷貝信息文件。(3)數字水印、數字簽名及數字指紋技術;為了防止網絡作品的易修改,易盜版現象出現了數字水印、數字簽名或數字指紋版權保護技術。數字水印是利用數字內嵌的方法隱藏在數字圖像、聲音、文檔、圖書、視頻等數字產品中,使得用戶只能在屏幕上閱讀,而無法復制。這種技術可以用以證明原創作者對其作品的所有權,并作為鑒定、非法侵權的證據。數字指紋是指同時在數字作品中嵌入的是作品傳播者和使用者的標識信,和數字水印技術相反,當某個用戶將其拷貝非法的傳播到外界,版權所有者就可以通過提取拷貝中的指紋來追蹤非法用戶。數字簽名技術即進行身份認證的技術,防止偽造,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其他技術措施比如防火墻技術、認證技術(CA)、追蹤系統、標準系統、電子版權管理系統等。

(二)完善版權保護法律制度

中國在著作權的網絡立法方面,其法律文件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域名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關于審理涉及計算機網絡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保護知識產權刑事司法解釋》、《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等一系列涉及網絡版權保護的文件,為技術措施的實施提供了法律依據。其中《互聯網著作權行政保護辦法》是2005年由國家版權局與信息產業部聯合實施的,對網絡環境下的科技論文版權保護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國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政府應加快對《著作權法》的修改、完善,并制定保護網絡著作權的專項法律或行政法規。法律保護是一種事后控制的手段,即只有在發現侵權行為之后,法律才能進行干預,一旦有版權侵權,高校科研人員應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三)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加大版權保護力度

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應增強維權意識,對抄襲剽竊他人論文成果侵犯版權的行為予以嚴懲。以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為例,其網站上設有學術監督欄,對一些侵犯版權的作者取消已發表的論文,收回刊載證明,在中國科技論文在線網站上予以譴責,并禁止三年內在其網站上,對維護版權所有者的權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這對于網站在保護版權方面還是不夠的。對于一些復制、盜版其網站上的論文在其他網絡平臺上發表或者在科技期刊上發表,則沒有相關的政策。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應當充分重視作者的論文版權保護需求,保護作者的著作權權益。

高校科技絡發表與共享版權保護要得到增強,首先要增強高校版權人的版權保護意識;其次則必須及時更新、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快網絡版權保護的立法,最后要提高網絡發表與共享平臺的技術保護水平。只有作者的版權得到有效的保護,才能提高科技論文的發表數量和質量,推動高校科技論文的網絡發表與共享。

參考文獻:

[1]金勇,王小東.網絡科技論文共享平臺建設研究:第35卷[J].湖南農機,2008,(11):147-148.

第7篇

1、對稿件,談話內容及表述的正確性承擔責任的一種制度。即署名發表的著作、文章或報道,如出現政治、學術、技術性錯誤或史實情況,由原作者本人承擔責任。

2、署名發表的著作或文章、報道,如出現政治或學術、技術性錯誤或失實情況,由原作者本人承擔責任。

在學術文獻中,是這樣解釋的:

第8篇

    論文摘要:由于中英文使用者思維方式的不同,中英文表達習慣的差異,為了實現意義的準確和表達的貼切,在中英文互譯時,特別是對語言準確性要求更高而自身又有著特殊行文特點的法律語言中,一些常用的翻譯技巧顯得十分重要而有效。

    翻譯由于其涉及跨語言、文化交流性質,語言學習中被認為是重要而難以掌握的一項技能。法律翻譯中,由于法律文本模糊而又精準、簡潔而又繁復的語言特征,以及法律語言本身特有的表達方式和專業術語,加之法律翻譯常常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要求,這使得法律翻譯對譯文在語言質量要求近乎高,對譯者在英語及法律專業知識方面要求也較高。本文擬對法律翻譯中實用的一些技巧作一簡略介紹,其中有的在一般翻譯中也可見到,因其在法律翻譯中具有較強的使用價值,也一并列出。

    一、增詞

    由于中國人和西方人的思維方式不同,所以在表達同一事物或概念時,可能會用不同的詞或短語。所以在將中文翻譯成英文或把英文翻譯成中文時,就有可能要增加一些詞,以便符合中文的表達習慣。至于到底應該增加哪種詞或多少詞,這并沒有特別的規律,完全由譯者按照原文譯文的表達及上下文來確定。例:Subject to Article 5.4(c) below, in the event that a Party fails to make its capital contribution, in whole or in par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such Party shall be liable to pay simple interest to the Company at a rate equal to [default interest rate] per annum on the unpaid amount from the time due until the time the full outstanding amount including penalty interest is paid to and received by the Company.

    參考譯文:在遵循以下第5.4(c)條規定的前提下,如果一方未依照本合同的條款全額或部分出資,則該方應就欠繳的出資額按年利率[ ]的單利向合營公司支付罰息,計息期為該筆出資的應繳日期至該筆出資及罰息全額支付,并由合營公司收到之日。

    解釋:譯文中的“計息期”在原文中并沒有對應的英文詞,但譯者在翻譯這個句子時,考慮到加上“計息期”這個詞會更加通順、更加符合中文的表達習慣,所以在譯文中就加上了“計息期”這個詞。

    二、省略

    由于中西方人士的思維方式不一樣,對表達同意事物或概念所用的詞也不一樣。所以,向增詞技巧一樣,在翻譯法律語言時,有時也需要減詞。減詞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把介詞省略,也可以把位于動詞省略,甚至可以把一個從句省略。譯者在運用這種減詞技巧時,就應當根據上下文意思和譯文的表達習慣,合適地選擇省詞。在省詞時應注意的是,譯者絕對不可以隨便省詞,切不可因為省詞而改變了原文的含義。如果這樣,那就改變了這種省詞技巧的原有功能了。

    例1 If any guarantee is required as security for any external financing of the Company approved by the Board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8.2(c)(v), and if the Parties agree to provide guarantees in relation to such financing, the Parties shall severally guarantee the obligations of the Company under such external financing in proportion to their respective interests in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the Company at such time as the guarantee is given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in writing by the Parties).

    參考譯文:如果合營公司董事會依照第8.2(c)(v)條批準的外部融資需要以保證形式提供擔保,并且雙方同意對該融資提供保證,則(除非雙方另有書面協議)雙方應按當時在合營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比例分別各自對合營公司的義務提供保證。

    解釋:在原文中,“such time as the guarantee is given”本來是個定語從句,但譯者在對其進行翻譯時,根據上下文意思和邏輯關系就直接把它翻譯成了“當時”。盡管作者省略了一個從句,但并沒有改變原文的意思。在經過這樣的省詞后,譯文反而更加通順,更加符合中文的表達習慣。

    例2 The growth of capitalism and the competition for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business have led to a never-ending stream of new business instruments and techniques and sophisticated markets, each with its own communication system, its trading rules and its procedures for clearance and settlement.

    參考譯文:隨著資本注意的發展以及國內、國際業務的競爭的加劇,新的交易手段和商業技術層出不窮,市場變得更加專業化、更加成熟,每種市場都擁有自己的通訊系統、自己的貿易規則和自己的清算結算程序。

    解釋:原文中有“has led to”這個動詞,但在譯文中譯者省略了它的中文對應詞。譯者這樣的省略的目的是為了使譯文更加通順,更加符合中文的表達習慣。盡管譯者這樣省略,其譯文并沒有改變原文的意思。

    三、語序調換

    由于譯文語序和原文語序并不完全一致,所以在將原文翻譯成譯文時,必須調整一些語序,以使譯文符合譯文語言的表達習慣。在調整語序時,有時必須把在原文中后面表達的詞放在譯文中前面表達,有時要把原文中前面表達的詞放在譯文中后面表達。在調換位置時并沒有特別的規律,原文中的詞在譯文中既可以放在前面,也可以放在后面,甚至可以放在中間。這完全視上下文的需要。譯者在處理詞的位置時完全可以自行斟酌處理。

    例1 The Parties hereby agree to establish the Company promptly after the Effective Dat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EJV Law, the EJV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ther Applicable Laws,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

    參考譯文:雙方特此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依照合資企業法、合資企業法實施條例、其他相關法律以及本合同的條款及時成立合營公司。

    解釋:盡管原文中“in accordance with the EJV Law, the EJV 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ther Applicable Laws, and the provisions of this Contract.”等詞作為狀語被放在后面,但在譯文中按照中文的習慣被放在了謂語的前面。

    例2 Neither Party shall have any liability to the Company except to the extent of its agreed capital contributions. The Company shall be liable to its creditors to the extent of its assets.

    參考譯文:任何一方僅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合營公司應以其資產對其債權人承擔責任。

    解釋:原文中的“except to the extent of its agreed capital contributions”和“to the extent of its assets”在句子后面,但在譯文中,它們的對應中文翻譯卻在句子中間。

    四、詞義轉換

主站蜘蛛池模板: 田阳县| 札达县| 烟台市| 孝感市| 达孜县| 桂林市| 大方县| 陇南市| 阿坝县| 新蔡县| 定陶县| 资溪县| 义马市| 保定市| 襄城县| 东乡| 都安| 扶沟县| 兴宁市| 称多县| 慈溪市| 巴塘县| 新乐市| 靖江市| 涟源市| 嘉黎县| 三亚市| 深水埗区| 湄潭县| 柳江县| 南通市| 城固县| 区。| 玉山县| 广昌县| 于田县| 定南县| 来安县| 玉树县| 高州市| 西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