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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分包單位的管理賞析八篇

發布時間:2023-09-17 15:03:18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對分包單位的管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第1篇

Abstract: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 in oilfield surface engineering from three aspects including subcontract management, subcontractor management and subcontractor supervision. The subcontract management and subcontractor management are foundations and subcontractor supervision is the guarantee of implementation.

關鍵詞: 分包管理;分包合同;分包監管;分包商管理手冊

Key words: subcontracting management;subcontract;subcontractor supervision;subcontractor management manual

中圖分類號:TE3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08-0056-02

0 引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趨勢的逐步增強,以及中國石油走向海外戰略的不斷深化發展,油田地面工程也得到了快速發展,通過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管理經驗和方法,油田地面工程服務逐步與國際接軌,然而面對國際市場,與西方有著上百年歷史的工程公司競爭,還需要我們加快改革步伐、轉變和完善內部機制,充分整合國內外各種資源,全面提升綜合競爭能力。工程設計分包就是整合外部資源為我所用、充分發揮各家優勢的一種重要的資源整合利用方式。

設計分包是勞動生產率提高和社會分工發展的必然產物,是人們追求市場效率,實現有序競爭的迫切要求。分包工程的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企業與項目之間上下聯動,企業與分包商之間充分互動,使整個管理過程透明化、程序化,形成一套系統的、規范化的操作程序,分包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項目的運行進度和設計質量,也是決定合作雙方是否能夠實現雙贏的關鍵,所以加強對分包過程的管理尤為重要。

設計分包按照分包范圍可分為整體分包、專業分包與管理分包。整體分包是指分包單位既承擔項目的全部設計任務,同時負責項目的協調管理工作。項目團隊全部來自于分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專業設計能力和項目管理能力要求較高,分包商的質量決定了項目的質量。設計分包有兩種情況:設計全專業分包和設計部分專業分包。前者指總包單位出項目經理和管理人員,分包單位出全部設計人員。后者指分包商只承擔某個或部分專業設計[1]。管理分包指將設計協調管理的工作對外分包,這種情況在油田地面工程設計項目中較少發生。本文主要針對整體分包管理開展研究,從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商管理以及分包監管這三個方面對設計項目的分包管理進行綜合分析。

1 分包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是分包管理的法律依據,也是分包管理的起點。為保證分包項目的進度與質量,分包合同中通常應包括:項目名稱、設計標準規范、分包工作范圍、項目進度計劃、付款里程碑;分包商資質及對其設計人員的要求;分包設計過程的控制要求和對分包方質量管理體系的要求等[2]。

分包設計項目完成是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符合要求的設計文件,因此,圖紙文件的交付時間和質量是分包管理中最重要的兩個方面,為切實發揮合同在分包管理中的基礎地位,在分包合同中以下幾點是必須明確的:

①合同簽訂后多少日內交付設計文件;②若設計文件的交付晚于規定日期,分包商需承擔何種責任;③提交的設計文件應符合哪些設計和質量標準;④設計文件不符合相關設計和質量標準,分包商需要承擔何種責任。

明確了以上幾點,才能對分包商形成有效的監督和約束,使分包商能夠嚴格按照項目進度計劃,在規定的日期交付文件。

2 分包商管理手冊

分包合同從法律上對分包商有了大方向上的約束,而分包商管理手冊則是從精細化的層面對分包管理進行的必要補充,更具有指導性與可操作性,是對分包商的設計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和控制的依據。分包商管理手冊主要應包括:

①項目概況及分包商的工作范圍;②文件提交時間及要求;③保密條款;④設計遵循的各類標準規范;⑤項目組織機構及其職責;⑥項目各類文件的技術規定;⑦文件管理方面的要求,包括文件編號、版次規定、審批規定等;⑧項目控制,包括進度控制、變更控制等;⑨項目關閉的規定;

這9項中,第⑤、⑥、⑦項對分包管理來說是最重要的,這幾項的內容越細化,對分包商的約束越強,項目的執行就越順利。

3 分包監管

除了分包合同和分包商管理手冊等制度上的管理外,總包商對分包商的監管也是不可或缺的,只有將制度使用得當了,制度才能發揮最大的功效。

對分包商的監管主要分為三個階段:分包前監管、過程監管和分包后監管。

3.1 分包前監管 分包前監管主要是對分包單位資質、工作業績、項目組管理和技術人員資質的監管。總包方應要求分包單位在投標時提供其在相關領域的資質文件、工作業績,項目組管理人員和各專業負責人的簡歷等。總包單位通過對這些情況仔細梳理,挑選出滿足條件的分包單位和能勝任分包工作的管理與設計團隊。

3.2 過程監管 過程監管是分包監管中最重要的階段,有效的過程監管可以保證分包項目按照合同規定、按時及保質保量地完成。過程監管主要分為進度監控和質量監控。進度監控要求總包商按照分包商提交的二級計劃進行監管,確保項目進度按照二級計劃的關鍵節點,逐點完成。若實際進度滯后于二級計劃5%,應采取相應的管理方法,如派人到分包單位短期監管,要求分包單位制定追趕計劃,每日報告項目進度和追趕進度等特殊手段,及時對項目滯后情況進行糾偏。質量監控要求總包單位要定期檢查分包商提供的設計過程文件,是否滿足分包商管理手冊中的技術要求,比如專業技術統一規定、文件及設備編碼要求等。若不滿足,則要求分包商立即整改。將不合格技術文件消滅在過程中,而不是等到合同規定期限到了,分包商統一提交技術文件的時候再來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另外過程監管還要總包商核實分包商的管理團隊與設計隊伍的人力資源投入情況,是否與分包單位投標文件及分包合同的要求相吻合,并填寫檢查記錄表。

3.3 分包后監管 分包后監管是指總包單位在項目完成后對分包單位進行滿意度評價,包括管理團隊與設計團隊的人力資源是否充足,人員的管理與技術水平是否滿足要求;設計項目的進度是否能按照計劃的關鍵節點執行,有無滯后;設計文件是否滿足標準規范,滿足合同和分包商管理手冊的各項規定,設計文件各項錯誤率是否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在這幾點的評價后給分包單位形成分項評分和綜合評分,作為將來分包商選擇的重要依據。

綜上所述,分包合同的制定為分包管理提供了主要的框架,分包商管理手冊的制定為這個框架填充了骨肉,使管理制度更加完備,而分包監管是管理制度得以有效實施的人為保障。總包商只有做好這三個方面的工作,才能保證分包項目按計劃、高質量地完成,才能保證分包這種補充資源、細化分工的方式能為企業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進作用。

參考文獻:

[1]時英冬.淺議建筑設計項目外包過程的管理[J].才智,2010(24):278.

第2篇

建設工程的分包是指工程總承包人、勘察承包人、設計承包人、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設工程后,將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幾部分,依法發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人,與其簽訂承包合同項下的分包合同。而本文探討的“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因為市場原因或工期太緊,或施工單位的資質限制,往往需要將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分包給其他單位施工的分項或分部工程。因為是總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質量、進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會對總承包單位的總體質量、進度和信譽帶來很大的影響。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分包隊伍

對分包隊伍的選擇應從以下幾方面考慮:1)施工資質應滿足分包工程的要求;2)主要技術、管理人員應有相關的工作經歷或經驗;3)分包隊伍的以往業績和社會信譽較好;4)與本單位以往合作的情況良好。

根據以上要求選擇2至3家單位進行比較后確定分包單位;然后,總包單位應與分包單位簽訂一份明確的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不管分包隊伍與總承包單位的關系怎樣,都不能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分包合同或協議書。而且作為總承包單位,還應在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中明確分包工程的范圍、質量技術要求、工期、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最終驗收的標準。另外,總承包單位的現場項目部還需對分包工程的施工過程進行現場管理,對現場管理的方式如質量監督、安全檢查、施工配合、分項評定等,均應在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中得到確認。

2.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圖紙會審

分包合同或協議書簽訂后,總包單位應及時將分包工程的施工圖紙發放給分包單位,并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召開的施工圖會審會議。分包單位若因故不能參加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召開的施工圖會審會議,則作為總包單位,應要求分包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對分包工程的設計圖紙進行詳細審查,對分包工程的設計圖紙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問題清單,并與總包單位達成共識,由總包單位在參加由監理公司或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時,將本單位審查圖紙發現的問題和分包單位審查圖紙提出的問題一同在會審會議上提出,請設計人員、監理人員或建設單位(甲方人員) 給予明確答復或落實。

3.對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審批

圖紙會審后,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應對分包單位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審批。審批時應考慮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滿足設計圖紙及圖紙會審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滿足總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求,是否能滿足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若不能滿足,應向分包單位提出,要求給予完善。待補充完善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重新審查認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開工。

4.核查分包隊伍的實際進場人員和施工設備

分包工程開工前,總包單位的現場項目部應核查分包隊伍的主要進場人員、設備。針對現階段建筑市場仍有一些不規范的地方,為防止分包工程被轉包出去,總包單位核查分包隊伍的實際進場人員和進場施工設備顯得尤其重要。核查時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作為依據,核對現場實際進場的人員與分包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確定的項目部人員是否一致、實際進場的設備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設備是否一致;若發現有不一致的地方,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分包單位提出,要求其進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說明,直到符合規定的要求。

5.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管理

分包工程開工后,總包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應督促其進行技術交底,并通過質量安全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對材料、半成品、設備的監督檢查:材料、半成品、設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其質量不符合要求或選用不當,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甚至造成質量事故。所以,總包單位應要求分包單位選擇信譽良好可靠的供應商,選用有產品合格證、社會信譽好的產品,對國家有要求復檢的,應進行見證取樣送檢。

(2)對施工工序質量的監督檢查: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主要檢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圖施工、是否滿足經審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質量是否滿足現行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對重要的關鍵工序,總包單位還應派人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對需要隱蔽的部位,在隱蔽前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應參與隱蔽驗收,并督促分包單位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別是不符合強制性條文要求的,應勒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證將質量隱患消滅在工序施工過程中。

(3)對施工進度管理:總包單位應要求分包單位按照 《施工組織設計》的總進度計劃編制每月(必要時每周)的施工進度計劃,并按計劃組織施工,確保施工進度滿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實際情況不能按計劃施工或因天氣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調整施工進度時,分包單位應以“工程聯系單”等書面形式上報總包單位認可。

(4)現場施工人員的監督檢查:總包單位的管理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核實,特別是對要求持證上崗的人員,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五大員、電工、焊工、機械操作工、架子工等,應檢查人、證是否相符,證件是否有效。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員,應勒令分包單位限期更換,并將過期的特殊工種操作證送年審,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5)施工機械設備使用的監督檢查:總包單位的管理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機械設備使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特別是垂直運輸設備,應要求有安裝、拆卸方案,并由有資質的單位安裝驗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總包單位的現場安全員應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其施工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安全檢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逐項評分,若發現有安全隱患,能馬上整改的,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不能馬上整改的,應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結束,檢查人員應對其進行復查,直到復查合格。

6.分包工程竣工驗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工程實物質量和技術資料進行檢查驗收。

(1)實物質量驗收:當分包單位完成分包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后,總包單位應要求其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竣工報告》,上報總包單位。由他們組織對分包工程實物質量檢查驗收,同時應檢查是否按圖施工、是否滿足經審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直到復檢合格。

(2)竣工資料檢查驗收: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檔案館要求的內容整理分包工程技術資料、竣工資料和檔案,并移交給總包單位。總包單位技術人員應對其進行審查、核對,若發現技術資料不全或不真實的,應要求分包單位補充齊全或按真實情況填寫。

(3)工程保修書:分包單位向總包單位交付工程產品時應附《工程保修書》。《工程保修書》的內容應符合《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并明確期限和分包單位的保修承諾。

只有分包工程的實物質量和工程技術資料均通過了驗收、工程保修書內容符合要求,總包單位才能接收分包工程的移交,與分包單位辦理移交手續,并進行工程結算。

現代的建筑企業不會是大而全,而是精而強。企業為了降低成本、更有效利用資源、提高經濟效益,將更多專業項目分包出去,是未來企業發展的趨勢。因此,對分包工程的各個環節實施有效管理,以確保分包工程質量和進度符合要求是企業管理的一個重點。

參考文獻

[1] 鄧學才. 建筑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與實施[M]. 中國建材工業出版社,2006(4).

第3篇

【關鍵詞】建筑分包工程質量控制

中圖分類號:O231文獻標識碼: A

所謂”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因為市場原因或工期太緊,或施工單位的資質限制,往往需要將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內容分包給其他單位施工的分項或分部工程。因為是總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質量、進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會對總承包單位的總體質量、進度和信譽帶來很大的影響。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質量和進度,我們認為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選擇有資質、信譽好的分包隊伍

(1)施工資質應滿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2)主要技術、管理人員應有相關的工作經歷或經驗;

(3)分包隊伍的以往業績和社會信譽較好;

(4)與本單位以往合作的情況良好。

根據以上要求選擇2~3家單位進行比較后確定分包單位;然后,總包單位應與分包單位簽訂一份明確的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不管分包隊伍與總承包單位的關系怎樣,都不能以口頭協議代替書面分包合同或協議書。而且作為總承包單位,還應在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中明確分包工程的范圍、質量技術要求、工期、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最終驗收的標準。另外,總承包單位的現場項目部還需對分包工程的施工過程進行現場管理,對現場管理的方式如質量監督、安全檢查、施工配合、分項評定等,均應在分包合同或協議書中得到確認。

2、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圖紙會審

分包合同或協議書簽訂后,總包單位應及時將分包工程的施工圖紙發放給分包單位,并組織分包單位參加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召開的施工圖會審會議。分包單位若因故不能參加建設單位或監理公司召開的施工圖會審會議,則作為總包單位,應要求分包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對分包工程的設計圖紙進行詳細審對分包工程的設計圖紙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問題清單,并與總包單位達成共識,由總包單位在參加由監理公司或建設單位組織的圖紙會審時,將本單位審查圖紙發現的問題和分包單位審查圖紙提出的問題一同在會審會議上提出,請設計人員、監理人員或建設單位(甲方人員)給予明確答復或落實。

圖紙會審后,總包單位的技術負責人應對分包單位編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進行審批。審批時應考慮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滿足設計圖紙及圖紙會審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滿足總承包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特別是工期緊張需要交叉作業的情況下,施工進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實施),是否能滿足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要求;若不能滿足,應向分包單位提出,要求給予完善。待補充完善后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重新審查認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開工。

分包工程開工前,總包單位的現場項目部應核查分包隊伍的主要進場人員、設備。針對現階段建筑市場仍有一些不規范的地方,為防止分包工程被轉包出去,總包單位核查分包隊伍的實際進場人員和進場施工設備顯得尤其重要。核查時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作為依據,核對現場實際進場的人員與分包單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確定的項目部人員是否一致、實際進場的設備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設備是否一致;若發現有不一致的地方,總包單位現場管理人員應及時向分包單位提出,要求其進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說明,直到符合規定的要求。

3、分包工程施工現場管理

分包工程開工后,總包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應督促其進行技術交底,并通過質量安全檢查對分包工程的施工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對材料、半成品、設備的監督檢查:材料、半成品、設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其質量不符合要求或選用不當,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甚至造成質量事故。所以,總包單位應要求分包單位選擇信譽良好可靠的供應商,選用有產品合格證、社會信譽好的產品,對國家有要求復檢的,應進行見證取樣送檢。

(2)對施工工序質量的監督檢查: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質量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主要檢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圖施工、是否滿足經審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質量是否滿足現行標準和法律法規要求;對重要的關鍵工序,如樁基礎和混凝土澆灌過程等,總包單位還應派人進行全過程的監控。對需要隱蔽的部位,在隱蔽前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應參與隱蔽驗收,并督促分包單位及時辦理驗收簽證手續。在監督檢查過程中,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別是不符合強制性條文要求的,應勒令其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許進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證將質量隱患消滅在工序施工過程中。

(3)對施工進度管理:總包單位應要求分包單位按照《施工組織設計》的總進度計劃編制每月(必要時每周)的施工進度計劃,并按計劃組織施工,確保施工進度滿足合同要求。因工地實際情況不能按計劃施工或因天氣不好不能施工需要調整施工進度時,分包單位應以“工程聯系單”等書面形式上報總包單位應認可。

(4)現場施工人員的監督檢查:總包單位的管理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現場施工人員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核實,特別是對要求持證上崗的人員,如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五大員、電工、焊工、機械操作工(包括樁機操作工、攪拌機操作工、起重機操作工)、架子工等,應檢查人、證是否相符,證件是否有效。若發現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員,應勒令分包單位限期更換,并將過期的特殊工種操作證送年審,直到符合要求為止。

(5)施工機械設備使用的監督檢查:總包單位的管理人員應對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機械設備使用進行不定期的檢查,特別是垂直運輸設備,應要求有安裝、拆卸方案,并由有資質的單位安裝驗收后方可使用。

(6)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總包單位的現場安全員應對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對其施工現場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安全檢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逐項評分,若發現有安全隱患,能馬上整改的,對整改情況進行驗證;不能馬上整改的,應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結束,檢查人員應對其進行復查,直到復查合格。

4、分包工程竣工驗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總包單位應對分包工程實物質量和技術資料進行檢查驗收。

(1)實物質量驗收:當分包單位完成分包合同規定的全部內容后,總包單位應要求其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填寫《工程竣工報告》,上報總包單位。由他們組織對分包工程實物質量檢查驗收,同時應檢查是否按圖施工、是否滿足經審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對驗收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整改,直到復檢合格。

(2)竣工資料檢查驗收: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檔案館要求的內容整理分包工程技術資料、竣工資料和檔案,并移交給總包單位。總包單位技術人員應對其進行審查、核對,若發現技術資料不全或不真實的,應要求分包單位補充齊全或按真實情況填寫。

第4篇

合同會簽時,結合工程具體情況,要求由不同專業部門審查分包合同內容和形式的合法性,基本信息的準確性和完整性,協議條款的完備性和嚴密性,專項條款的實效性。工程實施過程中,隨時抽查發包單位支付分包工程款項的情況,督促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分包結算。制定《輸變電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工作手冊》,全面全方位指導輸變電施工分包全過程管控的具體流程和工作方法。《手冊》可從計劃申請、合同協議、入場驗證、過程管控、考核評價等五個關鍵環節入手,對分包管理具體實施單位、項目部每個環節“做什么”、“怎么做”進行明確、規范,要對應細化專業工作模板,明晰工作程序,便于參建單位在不同環節對照執行,也易于統一思想、統一標準,便于各級分包管理工作檢查。建立對輸變電工程分包管理情況動態監管機制。分包動態監管采取“各負其責,分步推進”的原則實施。各責任主體、各管理層級特別是施工總承包單位、現場三個項目部要切實落實分包動態監管基礎工作。

分包動態監管主要包括分包計劃、隊伍選擇、合同管理、人員管理、評價考核等方面的動態管控。分包動態監管目的是規范分包管理關鍵環節的管控方法,實現各管理層級對分包全過程管理關鍵環節的實時監督掌控,有效解決分包管理中存在的制度落實不到位等突出薄弱環節,防范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安全穩定風險、經營管理風險,提高各責任主體分包管理的自覺性和針對性,促進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突出分包過程管控。制定“輸變電工程分包管理檢查大綱”,設置針對施工、監理和業主三個項目部的檢查內容,開展常態監督,并組織專項檢查。嚴格審查分包計劃、分包商資質、分包合同內容和金額、履約情況、安全協議及分包信息逐級備案情況。重點落實勞務分包“同進同出”管理責任,是否采取打卡考勤、作業前簽字、安全監護等措施,分包款支付,分包合同與資金流向是否相符等關鍵內容;將進場人員的信息管理,分包人員的教育培訓,現場分包機械機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使用管理情況,分包作業施工安全方案編制、審核,分包作業安全風險防控交底等作為重點檢查內容。

隨時掌握分包人員資格能力,體檢保險辦理,考勤及工資發放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督導閉環整改,確保分包過程管理可控、在控。工程完工后,各在建項目部對項目使用的分包單位,從安全、質量、進度、機具、人員等管理方面對分包商進行評價,按“優良、一般、較差”三類評定分包商等級。建立優勝劣汰的分包隊伍準入機制,實行排序末位淘汰,篩選出骨干施工分包商隊伍,依托網絡技術和標準工藝實訓基地,對分包作業核心人員進行理論和實踐培訓考核,提高分包隊伍安全質量意識和技能水平,深化合格分包商名錄的應用。構建全方位監督體系。以協同監督工作機制為平臺,采取“多部門協同,全方位管理”手段,建立分包管理組織機構、明確管理職責。

本著“依法合規、誰發包誰負責、分級監控”原則,與依法治企工作統籌兼顧,與效能監察相結合,會同技經、審計專業加強輸變電工程工程分包管理,進一步規范輸變電施工市場秩序和工程承發(分)包各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全面落實政府部門和行業對工程發包與承包項目的相關要求。采取施工分包隊伍公示措施,在網站、宣傳欄等位置將工程項目分包情況進行公示,明示分包隊伍、項目負責人及質安員的姓名、聯系電話、分包范圍等分包信息,自覺接受業主、監理以及相關各方監督。將工程分包管理納入各級紀檢監察和審計部門監督和定期報告的重點內容,要求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定期檢查本單位工程的分包管理情況,構建起橫向多部門、縱向各層級全面監督、共同治理的全方位監督體系。明確責任加大考核。制定《輸變電工程施工承包商不良行為考核辦法》,將分包管理按體系建設、資質管理、合同管理、過程管控、隊伍培訓、信息管理和考核評價等內容,對施工承包商違反合同約定相關條款的管理行為,給予相應處罰。并結合月度例會對分包管理情況進行及時通報,對于建設管理單位存在監督不到位等問題,納入月度、季度綜合評價進行考核;對于監理和施工單位存在的問題,按照制定的不良行為考核辦法,依次采取業主項目部考核、扣減評標分值、暫停授標、限制授標等措施進行處罰。

作者:馮玉功 單位:國網甘肅省電力公司

第5篇

Abstract: More and more power construction companies have joined the field of distribution network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is a common phenomenon in the construction process of the distribution network.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distribution network subcontract, and proposes management strategies aiming at problems,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unit, so as to minimize the risk of construction units in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management, make the normative engineering subcontract management truly become a powerful boost in development of power construction.

關鍵詞: 配網工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

Key words: distribution network engineering;engineering construction;subcontract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TU7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6-0039-02

0 引言

近年來,隨著國家不斷加大城網、農網建設資金的投入力度,配網工程在電力建設市場的份額逐年提高,越來越多的電力施工企業加入配網工程施工領域。由于配網工程點多面廣,建設周期短,工程分包現象普遍存在是不爭的事實。如何規范工程分包,科學實施分包管理,實現工程安全、優質、文明、按期完成的管理目標,是一個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

1 網工程分包現狀分析

當前,參與配網工程建設的大部分中標施工單位在工程分包管理方面還是比較規范的,同時,也有一部分中標施工單位的分包管理比較差,存在不少問題,主要如下:

1.1 工程分包內容方面 部分中標施工單位存在如下分包內容不規范的行為:一些中標施工單位將其所承包的批次配網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包出去;一些中標施工單位將設備調試等工程內容分包出去等等。

以上做法違返《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1.2 工程分包性質方面 工程分包分為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兩種類型,廣東電網公司也專門發文明確規定了專業分包和勞務分包的范圍,但一些中標施工單位卻將桿塔組立等只允許勞務分包的內容進行專業分包。

1.3 分包商資質方面 部分中標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沒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商;部分分包商以掛靠資質的方式承包工程;甚至存在部分中標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給根本沒有資質的施工隊。

1.4 分包商素質方面 部分分包商片面追求跟前經濟利益,缺少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員,通常是只有一個工程管理人員;部分分包商施工人員流動性大,缺乏對新員工的業務、技術培訓,人員整體素質低下;部分分包商安全教育不力,安全學習可有可無,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新員工的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項目部、施工隊、班組三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有些施工人員沒有經過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施工人員自我防護的意識和能力很低;部分分包商忽視安全生產,投入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足,配備安全防護用品不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要求;部分分包商現場施工工器具、安全用具陳舊破損,甚至沒有按《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要求進行檢驗試驗。

1.5 對分包商管理方面 部分中標施工單位將工程分包后,與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就了事,沒有對工程進行管理、跟蹤:沒有對分包商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沒有對分包商的作業工機具進場進行審核;沒有對分包商的作業人員進場進行審核;沒有對分包商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指導;沒有定期召集分包商召開工程協調會議,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2 配網工程分包管理的對策

配網工程施工屬于高危性行業,安全事故時有發生。據統計,由于分包商的違章施工,冒險蠻干原因發生的安全事故占配網工程事故的90%以上。要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特別是人身、設備事故的發生,加強分包管理就顯得非常重要。

2.1 建立嚴格的分包商準入制度

①建設單位要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工程的可分包內容和范圍,并要求投標單位應在投標文件中詳細列明工程分包管理計劃,包括擬分包內容和性質,施工項目部的人員組成等。中標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投標文件的承諾,按照分包管理計劃開展分包管理。

②在工程項目開工之前,中標施工單位要按照投標文件的承諾以書面形式向監理單位提出包括擬分包內容和性質的分包計劃,經監理單位審核同意后,報業主項目部審批備案。如分包內容有變更或調整須報建設單位審批。

③中標施工單位擬選用的分包商必須在南方電網公司備案,中標施工單位必須嚴格審查分包商的資質,重點檢查分包商的施工技術能力和安全、質量保障能力;中標施工單位將擬選用分包商資質文件報監理單位審查,業主項目部批準,施工承包商對其所報送分包商的資質文件的真實性負責;分包商必須持有各級政府核發的有效資質,且符合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南方電網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

④施工承包商在分包項目開工前,要及時與經過建設單位批準的分包商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中必須明確分包性質。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必須根據分包性質,結合現場實際簽訂分包安全協議、廉政協議。分包合同要明確意外傷害保險費用支付和辦理的責任方,勞務分包合同中約定的勞務分包商承包范圍不能包括材料、機具供應等非勞務作業內容。

2.2 加強對分包商的管理

2.2.1 認真審核施工方案,切實開展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加強分包商施工方案管理,督促落實安全技術交底工作。開工前,應要求分包商就所承擔的工作編寫相應的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監理單位要督促中標施工單位將其施工現場識別的危險源和環境因素下發給分包商,并指導其修訂和完善各類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應經中標施工單位批準并交底后方可執行。中標施工單位在工程項目開工前組織分包商的項目經理、安全管理人員等進行工程總體安全技術交底。對于安全風險較高的(如有可能引發火災、爆炸、觸電、高處墜落和電網事故等)施工作業以及對施工質量影響較大的(如隱蔽工程施工)施工作業,中標施工單位應事先對分包商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審查分包商的施工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保證措施和質量保證措施并備案,監督其嚴格實施。各類安全技術交底必須記錄齊全并保存完整。

2.2.2 嚴格審核分包商的施工機具 開工分包商必須建立覆蓋所有進場機具的作業工機具臺帳,報監理單位審批合格后方能進場。施工機具必須是專業分包商(或承包商)自有或租賃的,同時經過有相應資質機構檢驗合格并在有效期內(相關證明資料必須保存在現場備查)。在施工過程中如需增加施工機具,必須經監理單位審批合格后方能進場。業主項目部和監理單位應定期對現場的檢查,對未進行報審的機具禁止入場,如未經審批即進場施工,將按照安全合同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2.2.3 嚴格審核分包商的作業人員資質 分包項目開工前,中標施工單位督促分包單位建立施工人員清冊,中標施工單位審核后上報監理單位審批。對重要崗位和特殊工種的人員,例如:施工負責人、安全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后,方可擔任相應職務;高空作業人員,機械、電氣、電焊操作人員等,必須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證。分包商必須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為其從事危險作業的所有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進場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電網建設作業人員資格認定證書和相應的專業資格證書。在施工過程中如需增加施工人員,必須經監理單位審批后方能進場。業主項目部和監理單位應定期對現場的檢查,對未進行報審的人員禁止入場,如未經審批即進場施工,將按照安全合同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2.2.4 要加強日常檢查管理 建設單位要按審查批準的施工承包商的分包計劃和資質報審文件,動態核查分包管理情況,定期組織開展分包管理工作檢查,檢查、督促分包商落實工程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等)到位,及時糾正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對管理水平差、人員素質低、不服從管理的分包商和中標施工單位,依據有關招投標文件和合同,責令其改進或停工整頓,直至解除合同,并追究其違約責任。監理單位必須按照依據合同,通過文件審查、檢查簽證、旁站和巡視等監理手段對工程項目分包情況實施全過程監督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分包商人員、機械、工器具等資源配備是否與入場驗證相符,督促分包商做好工程安全、質量管理,并保留好相關記錄。中標施工單位必須派遣足夠管理人員組成施工項目部,開展對分包工程的全過程進行有效管理,定期組織、督促分包商開展各類安全、質量活動,做好活動記錄。確保工程建設的安全、質量、工期、造價等滿足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工程施工處于受控狀態。

3 結束語

工程分包貫穿于配網工程施工的全過程,工程分包管理工作的好壞直接影響到整個配網工程的管理工作。因此,要對配網工程分包的情況進行深入分析,并積極進行監督管理,決不能以包代管。不但要在規章制度中不斷完善,更重要的是在執行上下功夫,要全面、全過程開展分包管理工作,督促中標施工單位、分包商切實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同時,要以求真務實的態度,不斷探索和研究分包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最大限度地降低建設單位在工程分包管理中的風險,使規范的工程分包管理真正成為電力建設發展道路上的強大助力。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2]梁志均.電力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初探[J].民營科技,2009,(5).

第6篇

關鍵詞:建筑工程;項目分承包;管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在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工程分承包管理占有重要的地位,它關系著整個工程項目能否順利進行,關系到整個建設項目的質量。隨著市場開放程度提高,政策、法律、法規的逐漸國際化,國外建筑投資商和承包商的進入,使建筑業專業分包體系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以顧客為中心的市場需求,也促進了專業化管理和專業化分包企業的發展;同時,分工專業化對于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起著無可替代的作用。由此可見,工程分承包將是我國建筑市場專業化發展的必然趨勢,重視和加強分承包管理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分承包管理中常見的問題

1. 1.分承包商選擇不規范,總、分包間合同關系不清

所謂分包工程,是指建筑施工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因市場需要或工期原因,或施工單位專業資質限制,往往需要將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分包給其他單位施工的分項或分部工程。總包工程中的一部分,一旦質量、進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會對總包單位的總體質量、進度、信譽帶來很大影響。建筑總承包單位在遇到工期緊,總包單位往往對分包商的資質審查不嚴,或者流于形式,難以全面考察分包商的實力、以往業績,在選擇分包商的程序上過于簡單。有些總承包企業為了盲目追求進度,依賴自身的特殊身份,高高在上,僅與分承包單位口頭協議,分包商也勉于其難,缺乏合同概念。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質量技術要求、工期、雙方的責任和義務、驗收標準都沒有明文規定,導致總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質量難以控制,現場難以管理,進度難以要求,更有甚者會造成嚴重的質量后患。

1. 2.工程質量低劣

1.2.1分包方材料質量問題,以次充好,影響工程質量

材料、半成品、設備的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其質量不符合要求或選用不當,都會直接影響工程質量,甚至造成質量事故。分包商為了獲取最大利潤,在材料選擇上以次充好,魚目混珠。有些材料性能上相近,但品質價格上相差很遠。如防水涂料:油性和水性的,結果相近,但價格相差很大;如鋁合金門窗, 同樣的樣式,但材料壁厚或合金品質不同,價格懸殊也很大;如膠合板幾乎相同的板材,但執行新標準的和執行舊標準的價格就差別懸殊。材料要求不明確可能使總包方付出了成本,分包商以次充好,對工程質量都會留下隱患。

1.2.2總包方質量檢查、監督不力,分包商施工不規范,埋下質量隱患

其一,總包單位的質檢人員對分包工程質量檢查不嚴或者疏于管理,錯誤地認為工程質量是分包單位的事。其二,分包商因利潤空間小,為降低成本、減少開支,在施工中不嚴格按規范施工,借總包方管理不嚴之機混水摸魚,將規范置之度外,這樣必然會留下質量隱患。其三,一些總包單位分包程序不完善,對分承包方的施工方案,審核流于形式或者干脆不審核,對隱蔽工程的驗收沒有嚴格的程序,分包商就會借機在質量管理上放松,常此下去,必然會在施工過程中留下質量隱患。

1.3分包方掛靠、多級分包是影響工程質量的禍根

施工資質等級是綜合評價施工力量的資質條件。一些承包商為了照顧某些關系或故意壓低成本,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施工資質的分包方;而分包方為了獲得工程,掛靠于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企業,支付管理費用;加之,監理方或總包方監督不力,使不具備資質者蒙混過關,這種因利益驅動的掛靠、多級分包,致使施工人員水平低下,管理人員技術力量不足,機械化、專業化程度低,勢必會影響工程質量。

1. 4.雙方權利不均等,總包商回避履行義務

總包商由于自身的地位優勢,較容易逃避義務,一般是合同條款對總包商的約束效力不夠。由于總包方和分包方權利關系嚴重不均衡,總包商通常會將自身的義務推卸到分包方,逼使分包方無條件接受。而分包方處于被動地位,為了獲得項目,草率簽訂了不平等協議,總包方逃避了本應承擔的相應義務。對分包商來說,由于總包商逃避義務,從而無形中分包商增加了成本。由于分包商長期處于被動的、劣勢地位,本應很微薄的利潤也不能及時拿到,分包商與總包單位會經常性地陷入矛盾之中,必然會影響工期和質量。

2.措施與對策

2. 1.選擇有良好信譽的分包商,合同中明確總、分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平等的合同關系

作為總承包單位在選擇分包企業時,首先應選擇符合專業資質要求的施工企業分包;同時,必須對主要技術管理人員工作經歷、分承包企業以往的業績、社會信譽進行全面綜合考察。一般來說,可以選擇2-3家進行綜合比較確定,隨后,總包單位應與分包單位簽訂一份明晰權利、義務、驗收標準的合同或協議。不能利用口頭協議代替分包合同,而且合同中必須明確工程范圍,質量標準及技術要求,工期、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以及驗收標準等等,同時,明確對分包企業的現場質量監督、安全檢查,這樣權責明確,目標清晰。總承包企業也要放下架子,一定要明確自己與分承包商是平等的合同關系,決不能高高在上,用合同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總承包方決不能向無分包施工相關資質的建筑業分包工程,禁止多級分包和資質掛靠。

2. 2.工程質量差

2.2.1對策一:針對分包商材料以次充好的問題,需在合同中詳細指明材料品質、品牌、性能參數等,監理方和總包方必須在現場嚴把材料關。總包方應關注材料性能和市場信息,建立一套完整地材料檢驗和驗收體系;對主要材料可以總包方直接供應,堵住分包商的鉆材料質量的空子,實行工程的動態檢查,確保材料質量。

2.2.2對策二: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長、參與單位多、交叉作業多及不確定因素多,參與工程的各分包方之間易出現矛盾,工程越復雜,分包方越多,工序交叉矛盾就越多。總承包方必須科學、有效、合理地協調各方關系,避免各種矛盾激化,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2.2.3對策三:針對由于分包單位的管理人員和技術力量低下,采取對策是在合同詢價階段注意考察分包商施工資質和施工、管理人員的技術力量,可采取樣板工程法,實地考察,防止分包方低劣素質人員進入;總包方要堅決督促分包商采取措施增加投入,及時分析存在問題,及時更換不合格施工、管理人員,保證工程質量。

2. 3.實行動態管理,確保工期、質量雙目標的實現

2.3.1對策一:建設工程的復雜性和系統性,決定了從事建設工程的管理也必須實行嚴格的動態管理,跟進項目全方位管理。只有動態檢查,才能控制進度,檢查進度不應僅局限于完成的工程量上,還應包括分包商的人力、設備投入、材料供應、工作面展開,實際進度與工程計劃的偏差,以及應對偏差的策略及關鍵線路的進度情況,才能落實進度目標。

2.3.2對策二:總包方的建設工程生產具有連續性,而分包方僅僅承擔了工程的某一部分的工作,總包對分包應根據實際情況隨時調整計劃,妥善安排后續工作,以免分包商因非自身原因的工期耽誤,向總包方提出過多索賠

2.3.3對策三:合同是雙方約束在法律上的保障,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分包商在整個施工中應承擔哪些協調配合義務,強化分包商主動配合總包方的行為,樹立工程項目整體觀念。

3.對未來建筑工程項目分包管理的探討

3.1專業化程度更高

使總包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則向專業施工精分化。總包對分包的依賴度要增加,更多的具體施工任務要尋找分包商來完成;分包商將專注于其專業核心競爭力,分包商的一些不重要的輔工作將會外包,由更專業的分包商來完成。

3.2組織更靈活,組織界限將模糊

總包項目團隊也將出現分化,總分包將更多的以針對任務的臨時性團隊組合(任務小組)來完成工作。項目組織將會更趨靈活的組建,分包商會更多的參與總包的項目團隊工作,合同的聯系使各方更趨于平等合作的關系。項目會有更多的補充協議。

3.3管理將更規范化

合同管理的地位將更重要項目正式信息溝通會更規范,工作程序會更加規范和嚴格。

3.結束語

總之,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國際化以及市場競爭的加劇,對建筑市場分工專業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分承包管理方式在建筑業中越來越具有普遍性,只有不斷地從管理實踐中總結問題,研究制定相應的對策措施和切實可行的分包管理辦法,保證建設工程質量。

參考文獻:

[1]杜曉玲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M],機械工業出版社, 2006-01

[2]邱宏達 ,尹邵紅 建筑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存在的問題和對策,建筑經濟, 2003-11

第7篇

作為交通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必須立足自身,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在項目分包上本著“突出總包職能、強化分包管理”的宗旨,不斷探索創新分包管理的方式和途徑,為實現“建設優質工程、打造一流品牌”的目標打好基礎。

一、依法分包,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應行業管理的需要,我國建立了以資質管理為基礎的工程總承包、專業分包、勞務分包二級承分包體系,即施工總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施工總承包工程內各專業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專業工程或勞務作業依法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可以對所承接的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將勞務作業分包給具有相應勞務分包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

因分包與工程質量、安全管理等密切相關,國家《建筑法》、《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都嚴格禁止違法分包和轉包,并對于轉包、違法分包的法律責任予以明確。

浙江省自2003年始,也出臺了一系列規范工程施工分包的具體規定,如:二三年七月二十四出臺的《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規定(試行)》(浙交[2003]286號印發), 二四年四月二日出臺的《浙江省公路水運工程施工分包界定和認定的補充規定》(浙交〔2004〕111號),以及《關于治理交通建設領域工程轉包和違法分包的通知》浙交〔2006〕345號)等,這些規定是目前浙江省交通工程建設領域施工分包管理的依據。我們必須認真遵照國家、各部以及省廳的有關規定,規范管理,合法經營,誠實守信,積極履行總承包單位應盡的職責,逐步形成技術、管理、品牌等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二、加強分包管理,控制分包風險

在分包管理上,必須通過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狠抓分包隊伍準入管理、項目施工核心工作全過程控制和深入管理。

(一)制定《協作隊伍考核管理辦法》,嚴格分包隊伍的準入和退出機制。要求合作分包方必須是獨立法人,嚴禁與個體包工頭簽訂分包合同;同時還須從企業發展要求考慮,提出培育發展專業承包企業和勞務分包企業,并與其建立長期合作關系的設想和方案,按照工程規模、技術等級、所在區域等,建立具有一、二、三級專業承包資質的專業承包隊伍名錄和分項工程資質的勞務專業隊伍名錄,并建立分供商信息管理和評價系統,定期進行履約評價,建立有效的分包隊伍激勵機制。

在選定初次合作的分包隊伍之前,對其單位名稱、企業資質、注冊資本金、主要人員的特長、自有設備、曾從事的工程情況(包括合同工作量、施工時間、質量評價、協調和處理各方關系的能力評價等)進行登記,并進行詳細核查和相應評價,評價內容包括:建議該分包單位從事哪方面的工作內容;建議承擔施工的工作量;與該分包隊伍合作時應注意的事項備忘錄等等。

(二)健全項目管理機構。除業主要求和投標承諾人員派入外,還需要根據項目部的工程特點和管理要求配置好相應的各類管理人員。特別加強對分包隊伍施工的監控和指導人員的落實。

(三)加強影響工程質量安全的關鍵性工作的控制。加強原材料的控制,對影響工程質量較大的原材料如鋼材、鋼絞線、水泥、橡膠支座、伸縮縫、砂、碎石等須由項目部統一采購,混凝土必須采取集中拌和由項目部統一供應;涉及到特殊、關鍵過程的施工項目,嚴格按照特殊、關鍵過程的程序要求進行全過程控制;對于分包工程中的質量控制和檢驗由項目部提出要求、審核方案、實施監督;試驗檢測工作由項目部實施或直接委托有資質試驗檢測單位完成。

(四)將分包隊伍納入公司質量、安全管理體系中,建立分包隊伍與自有隊伍同等管理的機制。對每一分包隊伍都派出必要的工程管理人員,建立其與項目部之間的聯系橋梁,確保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直接深入分包隊伍。對分包隊伍負責的分項施工過程作為項目施工過程控制的重要監控點;堅持執行技術交底制度,跟蹤并定期檢查分包合同的履約情況,對施工過程存在的質量隱患及時提出問題,制定糾正、預防措施并嚴格監督落實,設專人進行驗證。為嚴格防控安全風險,制定《分包隊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針對安全管理水平參差不齊的情況,組織安全教育培訓,并對分包隊伍開展季度、年度安全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綜合評定掛鉤,促使其將安全管理落到實處。

(五)建立分包隊伍財務結算流程,完善分包隊伍的結算工作。在加強項目部對分包隊伍工程結算管理同時,成立公司分包結算中心,指導項目的結算的結算工作。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對各項目的最終結算進行審核和建檔,預防出現超結超付的情況,預防分包隊伍在外欠款和以項目名義在外經營的情況。

(六)加強對分包隊伍勞動用工的監督管理。所有用工必須與法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重點關注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勞動保護、職業技能培訓。對勞務企業、專業承包企業直接雇用農民工,不簽訂勞動合同,或只簽訂勞動合同不辦理保險,或只與個體負責人簽訂勞務合同等行為,進行嚴格管理和處理。項目部負責員工進場驗證、發放工作牌和住宿卡;進場前教育和安全教育;分包隊伍實施勞動合同動態管理,建立勞務用工基本信息庫;建立出勤及工資支付統計臺帳;監督和檢查勞動合同簽訂與工資支付;監督和檢查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繳納工作;督促和檢查勞務工培訓和持證上崗工作;編制相關統計報表;辦理各項退場事宜,確保合法用工。(七)對分包隊伍定期考評。在施工過程中對分包隊伍的組織管理體系、進度、質量、安全、資金管理、勞動用工、日常工作等進行記錄和考評,并在合同工作完成后對該分包隊伍再進行一次綜合評定。根據考評分數實行獎罰:對于考評情況好的分包隊伍在下一項目中給予一定優惠和傾斜;對于考評分數較低的則提出警示,特別差的分包隊伍列入黑名單,不再與其合作。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在規范分包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有一些問題始終制約著我們,需要我們共同重視并加以改進。

(一)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有待完善統一

在交通工程建設領域,對于工程分包,除了國家法律、法規對轉包、違法分包的禁止性規定外,還沒有一部全國統一的、系統性的、明確的、可供操作的規定。各地行業主管部門在這種情況下作出的規定也不一致,不外乎兩種情況,一種是太籠統;一種是堵得太寬,限制得太多,對照起來,幾乎都是違法分包或轉包,與實際相距太遠,久而久之,形成一談分包就是違法的錯誤導向,不僅影響到工程建設承包合同相關方,也影響到審計、監察等政府監督部門,建設、質監等行業主管部門,甚至是社會公眾。審計單位對項目進行審計時,一般都會批露存在分包的種種現象和問題。項目一旦出現合同糾紛,往往也會因存在分包(一般都是違法分包),工期延誤賠償、款項支付等問題處理變得復雜化,法律責任會因合同效力不同難以認定。所以,制定一部切合實際,符合我國法律法規,又能滿通行業大力發展總承包和項目管理專業公司導向的工程項目承分包管理制度已非常迫切。

(二)勞務分包企業發展模式難以滿足工程分包要求

對勞務分包這一分包模式,建設部有明確的導向。《關于建立和完善勞務分包制度發展建筑勞務企業的意見》(建市[2005]131號)明確要用三年的時間,在全國建立基本規范的建筑勞務分包制度,至2008年6月底,所有企業進行勞務分包,必須使用有相應資質的勞務企業。但是,實踐中,各地對勞務企業的認識不一,導致工商注冊時困難重重,在企業的名稱上、經營范圍上,都不符合勞務企業的特征。勞務企業的稅收很高,營業稅抵扣以及稅收優惠政策都無法落實,或很難爭取。崗位技術培訓、鑒定工作滯后,勞務企業的安全許可證申領難度很大。勞務分包只有13類資質等級標準,遠遠不能滿足公路建設分部分項工程分包的需要。這些問題的存在嚴重阻礙了勞務分包企業的發展,不利于勞務分包市場的形成和規范。

(三)分包市場主體發育不成熟

當前二級分包市場尚未健全,造成承包商在分包管理過程中遇到了許多難題,比如:分包商內部管理不健全、技術水平不高,多數分包商接到工程后臨時召集務工人員,從而導致施工過程中質量意識不強,技術水平有限,人員流動頻繁,現場管理人員少,工作連續性差,合同意識不強等,這些都給總承包商造成了巨大管理壓力,給工程帶來了可怕的質量風險。也導致分包合同中對于分包商工程履約的制裁很難落到實處,如:合同約定,若分包商未能實現任一節點工期,總包商有權要求分包商退場,退場前不予辦理結算。而實際上,總包商根本沒有辦法讓分包商及時退場,而總包商對業主的工期承諾又必須兌現,在這種情況下總包商往往只能低頭妥協,或高價結算清場,或許諾以更高的價格、更好的付款條件讓其繼續履行合同。

四、交通工程建設項目分包管理的發展趨勢及相關建議

(一)分包管理的發展趨勢

隨著我國經濟全球化和市場國際化步伐的加快,項目分包管理的重要性將日益凸顯,建筑市場對項目分包的要求也會越來越高,項目分包管理的發展將呈現以下趨勢:

1、專業化程度要求更高。總包商向管理方向分化,分包商則向專業施工分化。總包對分包的依賴度進一步增加,更多的具體施工任務要尋找專業的分包商來完成。

2、組織更靈活。總包商將更多地以針對任務的臨時性團隊組合來完成工作,項目組織將會更趨靈活地組建,分包商會更多地參與總包的項目團隊工作,合同的聯系使各方更趨于平等合作的關系。

3、管理將更規范化。合同管理的地位將更重要,工作程序會更加規范和有序。

4、分包商授權度更高。分包商權力會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擴充,總承包商將更趨向于向業主提供更周到的服務,分包商將趨向于更多的自我管理,善于自我管理的分包商將更受市場歡迎。

(二)對完善分包管理體系的建議

通過分包管理可以適當發揮承包商對外協調與項目管理優勢,減少機械設備、管理人員的投入;分包商則相應地發揮專業施工隊伍的優勢,兩者優勢互補,理論上可以取得真正意義上的合作共贏。但在目前交通工程建設中要全面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共贏,就必須建立完善的分包管理體系。作為行業主管和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對分包行為的引導和管理:

1、法律層面上放寬對分包的限制,促使分包合同合法化,健全法律法規以及各級規定,明確允許分包、鼓勵分包,使分包行為處于陽光下操作,便于有效監管和規范。

2、建立健全分包隊伍的資質管理體系,適度降低分包隊伍資質申請的門檻,給合法分包提供更多的生存空間,積極培育專業化施工隊伍。

3、規范分包市場管理,建立分包隊伍的誠信評價體制,強化分包隊伍的履約意識。

4、明確總包責任,確保工程質量。明確總包單位對分包工程內的勞務糾紛、直接用工、工傷、質量、安全生產等承擔連帶責任。

第8篇

【關鍵字】工程分包,審計,方法

Abstract: In recent years, with the increasing market competition, construction companies a moderate expansion of the scale of projects to subcontract more and more. Many problems exist for the current subcontract, it should be noted that the audit of the subcontract works. In this paper I will explore the subcontract audit related issues, in the hope to promote the standardization of our subcontract management.Keywords: engineering subcontracting, audit, methods

中圖分類號:K826.16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引言

工程分包審計是一項復雜的系統性工作。近幾年,由于建筑市場項目利潤低, 公司加大了工程項目承攬力度, 中標金額和年完成產值高速增長,分包工程越來越多。雖然公司已對勞務分包管理制定了不少措施,但審計中仍發現,分包工程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漏洞較多,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經濟損失時有發生。借支工程款、計價不及時、超付工程款、分包隊伍拒絕簽訂合同,甚至卷入勞務糾紛,致使公司在工程分包管理中處于被動狀態。一些分包單位違反操作規程,偷工減料,致使項目發生安全質量事故,既造成經濟損失,又損害了公司的良好聲譽。當前,應加強對分包工程管理的審計。

二、加強工程分包審計的重要性

加強工程分包審計工作既是國家經濟建設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 也是我們每個企業走向市場,不斷完善經營機制的需要。所以,深人地開展分包工程審計工作,理應引起各單位的決策者和各級審計機構的高度重視。分包工程審計的重要性可概括如下:

1.可進一步維護國家財經紀律,保證企業的現代化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2. 完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和內部管理制度,杜絕各種違紀現象的發生。

3. 加強企業財務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

4. 防止施工企業潛虧和轉移利潤的重要舉措。

三、工程分包審計方法

1、抽查法

此方法是從整個工程項目中抽查一定量的內容進行審核,僅對抽查部分的內容進行計算、核對,此方法相對于前面的逐項審查法大大減少了工作量,但是相對應的準確率也有所降低,但同時工作效率提高了,對時間的要求降低了,此方法在工作的應用中較廣。

2、逐項審查法

根據施工圖紙,現場實際情況,從工程量,采項,材料價格,取費等各項內容逐項審核報審預算書的內容的一種方法,這種方法類似于重新做了一遍預算,將預算書的每一項內容都重新審核、計算。此方法的工作量大,費時費力,但是準確率高,適合那種要求精度高而且時間較充沛的工程。

3、重點內容審查法

此方法是在有側重點的前提下對工程做以重點部分的審核,比如,在一項土建主體工程中占總造價最高的部分可能是鋼筋砼工程,可以僅對此部分內容進行詳細的審核,其他內容所占的造價相對較低,可以簡單審核即可,此方法針對側重點很明顯的工程比較適用。另外如變更簽證的內容,這是在動態成本控制中需要把握的重點內容,對于造價較高或者變化較大的項目進行重點審核也可采用此方法。

四、工程分包審計的重點內容

分包工程審計應突出對分包工程結算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的審查,具體審計內容是:

1、內部控制制度的審計

查閱相關文件、協議, 了解經營管理機構的設置、管理、程序和實務, 檢查內部控制制度, 評價內控制度的強點與弱點。審查各項內控制度是否貫徹實施, 有無流于形式而造成管理失控, 對分包工程是否進行有效管理, 是否存在只包不管或以包代管現象, 有無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返工、窩工等現象。

關注分包工程結算流程, 是否符合項目分包管理規定。如分包工程單價的確定單價是否經過集體研究確定, 且一般不得高于主承包合同中該部分單價。分包結算設計變更單、現場簽證單手續是否完備, 是否有監督約束機制。

關注各管理部門對分包工程的管理、監督,對勞務分包隊伍的管理、計價、撥款等是否按照規定執行,監控措施是否健全有效。重點應審查分包隊伍分部分項工程的勞務單價是否合理,工程計價是否進行據實收方,以及收方數量是否超出設計數量或復測數量,各種原始簽認單是否齊全,驗工計價是否建立臺賬管理;是否存在超計價付款;是否存在漏扣材料款、代墊款項;是否足額扣留工程質量保證金等等。

2、分包合同的審計

要制定規范的分包合同文本, 避免經濟糾紛發生, 在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簽訂分包合同, 交付履約保證金和質量保證金。

(1) 審查有關文件和會議記錄, 看對分部、分項工程實行分包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規定, 是否存在“先進場施工后簽訂合同或未簽訂合同”的現象。

(2)審查合同主體資格,分包單位的資質是否滿足分包工程的需要,看是否存在違法分包、工程轉包、掛靠型分包等現象

(3)審閱合同條款, 看其是否規范、合法、完整, 是否有實現的可能, 是否明確規定了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應明確分包工程的名稱、工程內容、質量標準、材料物資的供應方式、安全措施、工期要求, 工程價款的結算方式, 質量保證金的扣留和返還,違約責任, 糾紛和仲裁等。

(4)審查合同中規定的工程單價是否超過計量清單單價。

(5)分包單位的選擇和確定是否經過了項目部班子的集體研究, 是否經過了項目部工程、計劃、財務、機械、材料物資等業務部門會簽。需上報審批的合同是否按規定上報公司主管部門進行審批,是否按審批意見辦理,是否存在越權簽訂合同的行為;合同的變更、終止是否履行相關程序;是否按合同約定嚴格履行,在合同管理過程中有無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6)分包單位是否按合同規定按期足額地交付了履約保證金。

(7)審查合同中有關工程質量要求方面的內容是否符合技術設計圖紙的要求和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

3、工程量計算的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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