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1-16 16:17:2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宏觀調控的概念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經濟發展;經濟均衡;宏觀調控
1 中國經濟發展的非均衡增長
1.1 “如果貴州是一個國家,那么它的人類發展指數僅剛超過非洲的納米比亞,但是如果把上海比作一個國家,其人類發展指數則與發達國家葡萄牙相當。”
“中國的基尼系數達到0.45,超過國際公認的0.4警戒線,如今中國20%的最貧困人口收入份額只有4.7%,而是20%最富裕人口收入份額則高達50%”
這是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2005年《人類發展報告》對我國的地區不均衡、貧富不均衡和社會階層不均衡所作出的動人心魄的描述。
具體來說,不平等問題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首先是中國地區不平等,中國是一個大國,區域之間無論從地理上、自然資源分配上、受教育水平上都不大一樣,中國東、西部之間存在巨大差距,這是很重要的一個不平等:其次就是城鄉之間也有天壤之別。根據人類發展指標來看,上海跟葡萄牙這樣的發達國家是拉近的,但是和貴州只相當于非洲的納米比亞或加納這樣的貧窮國家:最后就是社會團體之間存在的差距。中國像很多發展中國家一樣,有很多弱勢群體,比如中西部的婦女,她們所受的困難是普通人無法想像的。丈夫外出,她們既要擔負撫養子女的責任,又要下田種地、照顧老人等等,不平等在她們身上是非常突出的。
2 改革、發展和穩定三者的關系
2.1 發展是目的。我國目前解決所有問題的關鍵是要靠自己的發展。改革是動力,改革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強大動力,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和發展,它的決定作用不僅在于解決當前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一些重大問題,推進社會生產力的解放和發展。還要為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和國家的長治久安打下堅實的基礎。穩定是前提,無論是改革還是發展都需要有一個穩定的社會環境作保證。穩定是發展和改革、發展的前提,發展和改革必須要有穩定的政治和社會環境。實踐表明,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系處理得當,就能總攬全局,保證經濟社會的順利發展:處理不當,就會吃苦頭,付出代價。
那么,我們國家又是怎么在發展不均衡,但是依然可以穩定的前進呢?這就與正面的宏觀調控有重大關系。
3 宏觀調控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
3.1 宏觀調控一詞是一個我國獨有的經濟學專業術語,“是對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管理實踐的經驗總結與概念創造”,其概念的形成經歷了從“宏觀調節”、“宏觀控制”、“宏觀調控”的過程。自提出以來,無論是在學界、政界還是在民間逐漸成為人們耳熟能詳的概念,成為出現頻率最高的詞匯之一,也當然地成為理論界研究的重大熱點問題之一。30年來,中國經濟實現了持續快速穩定的增長,GDP年均增長率超過9.8%,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增長業績。對于經濟增長過程中出現的經濟異常波動,政府采取了7次大規模的宏觀調控,并取得了積極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經濟的“大起大落”。應該說,中國經濟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之所以能夠保持長期的持續快速增長,與政府的宏觀是密不可分的。
3.2 30年來中國宏觀的實踐路徑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業已進行的7次大規模宏觀調控中,有4次發生在轉軌前期,包括1979-1981年、1982-1986年、1987-1991年以及1993-1997年的宏觀調控。這4次宏觀調控主要在應對經濟過熱、通貨膨脹的過程中,緊縮性政策總體呈現出較為顯著的調控效果。轉軌中后期的宏觀調控具體表現為1998-2002年、2003-2007年和2008-2009年的宏觀調控。這些調控在應對有效需求不足、通貨緊縮與局部經濟過熱、投資膨脹的過程中,擴張性和“有保有壓”的政策調控體現出密度大、組合性強、力度大等特點,但調控的效果卻低于預期。在轉軌以來的7次宏觀調控中,前4次都屬于經濟過熱的情形,因此政府選擇了緊縮性的政策給過熱的經濟降溫,區別僅在于運用了不同的政策工具和調控方式。對于第五次宏觀調控面臨的有效需求不足和通貨緊縮問題以及第六次面臨的局部經濟過熱問題,政府分別采取了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和“有保有壓、區別對待”的方針。對于第七次宏觀調控所面臨的全球性金融危機帶來的經濟下滑,政府采取了綜合性的擴張政策來應對,更體現出宏觀調控的復雜性和調控藝術的難度,因為具有典型的意義。可以看出,我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宏觀調控伴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歷程,經歷了包括治理經濟全面過熱,局部過熱與內需不足、通貨膨脹與通貨緊縮的復雜過程,采取的調控措施包括緊縮性、擴張性與“有保有壓”等政策選擇,調控手段從行政計劃等直接手段過渡到運用經濟、法律等間接手段,應該說,我國的宏觀調控幾乎經歷了從短缺到過剩、從過熱到過冷、從通貨膨脹到通貨緊縮的全過程,成功應對了經濟可能遇到的各種復雜經濟狀況。
正是有了國家強力的宏觀調控,才得以使我們改革開放以來,從容的應對各種嚴峻的經濟形勢,實現了經濟的快速發展。所以在以后的經濟發展中,我們國家必須一如既往的堅持宏觀調控,且需要更加靈活的使用這一調控手段,幫助經濟更快、更強、更穩的發展。
4 形勢總述
由以所述,政府在做體系規劃的時候,應該更加體現經濟發展和均衡的內容,為大家創造更加平等的機會,讓所有人都參與到發展進程中,分享好處。剛好這與我國政府“以人為本”的觀念是一致的,就是以人的發展作為衡量的體系。很多發展中國家目前用的衡量體系都是GDP,也就是說根據經濟總量增長的問題來衡量整個國家是不是進步了。從人類發展角度來說,這個經濟發展是失敗的。不過我們國家顯然已經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所以政府才提出了“科學發展觀”、“和諧社會”。
中國在人類經濟發展方面取得的成功不是一般的事情,中國這么大的規模,它的影響是世界性的。很多人說,全球人類發展目標很大程度上依賴于中國和印度這兩個巨大的發展國家,如果中國的千年發展目標失敗了,某種程度上全球也失敗了。
參考文獻:
關鍵詞:新時代;經濟管理理念;創新;知識共享;宏觀調控
中圖分類號:F279.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4)09-0036-01
一、基于知識共享的經濟管理理念創新
(一)知識經濟的興起
21世紀是一個創造、學習、分享知識,同時把知識作更有效的運用的新經濟時代。在新經濟領域里,所謂“知識”,是指借助資料使用所累積起來的信息和技術,這些信息和技術經過了整理和消化,從而對人類的經濟生活產生價值,成為經濟的基礎。“知識經濟”指直接建立在知識與信息的激發、擴散和應用之上的經濟,創造知識和應用知識的能力與效率,凌駕于土地、資金等傳統生產要素之上,成為支持經濟不斷發展動力。
(二)知識經濟的價值
事實證明,近幾十年來,美國經濟高速成長主要得力于高科技產業的成長,而這些科技均以知識的累積與應用為主。“知識”和“知識工作者”是知識經濟的核心要素,現今我國產業經濟也已經揮別廉價勞動力的“勞力經濟時代”,走進了“智慧創新”的知識經濟時代。新創意是推動一國經濟成長的原動力。因此,帶動成長及繁榮真正主導力量已經不是核心成品,而是觀念、知識及信息等無形資源。美國新經濟的本質,就是以知識及創意為本的經濟。由于知識添加創意的發揮,使傳統線性的供應鏈、價值鏈系統,轉化為“以客為師”的動態價值創新網絡,在市場上創造無可替代的差異優勢,用顧客成功(最滿意)的方式,提供一流服務與客制化商品創造最大的價值。新經濟的燃料是科技與知識,而新經濟的精神則是冒險與創新。
(三)知識經濟背景下的管理建議
一是加強企業信息化管理工作。企業信息化是指在企業的生產活動中,通過信息資源的廣泛應用,其所有環節都利用現代信息科學技術,不斷來提高生產管理與經營服務的高效和發展,以此增加企業的綜合競爭力,進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二是樹立以人為本科學的管理理念。企業要在社會發展觀的角度上看問題,把以人為本的這一概念引入到企業管理當中,才可以增強企業的凝聚力,促進企業的長遠發展。只有貫徹以人為本的管理觀念,才能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只有把員工的利益重視起來,才能促進員工的職能發揮,才能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三是制定創新的經濟管理制度。在經濟管理的整個過程中,制度的創新是基礎。在完善經濟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創新相應的管理制度,這才是新時展的要求。針對社會的市場體系,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使企業形成強大的經濟團體。從制度上創新,改革各項管理體系,滿足社會市場經濟的要求。通過創新的經濟制度調整企業內部所有不合理的資源配置,使企業產品得到優化。
二、基于宏觀調控制度改革的經濟管理理念創新
(一)我國宏觀調控制度現狀
我國宏觀調控的制度背景是:國家所有權被虛置;政府控制經濟的長久傳統;私權制度不發達,公權力對私權的介入仍然以制度的形式存在。而由政府來代表的、對整體利益的注重的觀念背景,實質上外化為政府行政權力優先于公民個人權利的實踐。當法律賦予國家宏觀調控權時,由于缺乏對其有效控制的良好市場經濟基礎與私權保護的制度背景,它對市場機制的破壞與對私權利的踐踏的可能性不言而喻。因此,針對我國現行政治體制,完善對我國宏觀調控權的法律監督與救濟機制,成為宏觀調控法律制度建設的關鍵。具體包括:改變過去主要依靠行政機構內部實行的自上而下的自我監督和自我約束的法律監督與救濟體制,完善以國家立法機關和審判機關的監督與救濟為核心,社會公眾監督及尋求救濟為基礎,包括來自世界貿易組織(WTO)、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等國際組織的外部性、公開性、經常性、系統性的法律監督與救濟體系。
(二)完善宏觀調控經濟管理制度的建議
關鍵詞:追溯歷史;經濟法概念;調整對象;經濟法體系
一、破除“凡事追溯歷史”的觀點
學術界有這么一種慣例,即討論某個問題或現象的起源都要追溯歷史,乃至于奴隸制社 會和原始社會。經濟法也不例外。有學者認為,“不論在奴隸制國家、封建制國家、資本主 義國家,還是在社會主義國家,都有各自的經濟法。”①也有學者認為,“當人類 社會進 入階級社會時,隨著國家和法律的產生,經濟法也就產生了。在奴隸制與封建制社會中,它 是包括在‘諸法合體’的法律之中的。”②也有學者認為,“奴隸主階級和封建地主階 級 為了確保奴隸主和封建地主階級的所有制不受侵犯,為了維護有利于它們統治的經濟秩序, 也制定了許多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③等等。
從經濟法的起源來看,經濟法產生的經濟基礎是市場經濟。市場經濟是較為發達的商品經 濟的一種形態,是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市場經濟是在資本主義產業革命后商 品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才有的經濟形態。因此,現代意義上的經濟法產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 初的 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尤其是產生于資本主義經濟危機后。而在奴隸制和封建制社會,主 要以自然經濟為主導,缺乏商品經濟的經濟土壤;至于 資本主義社會初期,市場缺陷尚未充分顯露出來。因此,當時國家調控經濟的土壤尚不 存在,因而也無法產生現代意義上的經濟法。雖然,在資本主義社會前的歷史階段或許有關 于國家經濟性調節的法律規范,但多體現于刑法或行政法性質,還不能上升為現代意義上的 經濟法,也無必要在討論經濟法時去苛求那些沒有關聯且無實質意義上的所謂歷史淵源。關 于經濟法的起源應主要著眼于較為成熟的商品經濟發展的階段。至于其他一般法律的起源則 著眼于人類社會商品經濟產生的階段,如古希臘和古羅馬時期等。
從我國來看,雖然自明清以來有了商品經濟的萌芽,但我國長期以來乃是自然經濟為主 導,缺乏商品經濟的基礎,因而我國天然地缺乏法律產生的經濟土壤,包括經濟法。即使所 謂的法律,乃是封建專制色彩的刑律占據主導地位,缺乏現代意義上的法律。自清末以來, 我國就形成了法律移植的歷史傳統。我國現代意義上的經濟法歷史主要包括兩個階段:一是 民國時期;二是改革開放以來。因此,探討我國經濟法的起源追溯于奴隸制和封建制社會, 包括計劃經濟時期,未免有生搬硬套之感覺,沒有任何實際價值。就如同我們研究經濟法歷 史非要從“”時期尋找經濟法的痕跡一樣荒唐可笑。因為,無論奴隸制、封建制社會還 是我國計劃經濟時代,缺乏商品經濟的土壤,無現代意義上的法律精神可言,運用地多是強 權政治和行政手段,充其量往往是政策或政治主張的代名詞,至多可以說具有一些行政法的 性質,即使那時所謂的經濟方面的“法規”也是 如此。其實,這也是經濟法與行政法“打架”的原因之一,也正是我們探究兩者關系需要予 以注入的新視野之一。
從學術研究角度,追溯歷史本無過錯,也是必須的。但問題是,是否任何問題或現象的 產生只有追溯至奴隸制社會甚至原始社會,才算是正本清源呢?如果考證的確如此,則是學 術研究的科學態度使然。但若不是如此,則未免有牽強附會之嫌。比如:我國票據法、保險 法等,有學者認為我國奴隸制社會即產生,顯然有生搬硬套之嫌。這種做法就連作者本 人也有牽強附會之感,但仍為之,究其原因,乃是某種陳舊學術慣例作祟。似乎只有追溯 到最早歷史,才能體現學術價值的含金量。其實這不僅沒有任何學術價值研究之必要,而且 浪費時間和精力,同時也極易帶來無謂的爭議。如果關于經濟法起源說純粹是一種 學術 觀點,則可以理解;但若讓僵化的學術風氣興風作浪,則是我們今天學術界的一種悲哀。
二、經濟法概念、調整對象及其體系的再思考
1、關于經濟法概念的再思考
關于經濟法的概念,可謂是眾說紛紜,目前主要有如下幾種觀點:第一,經濟法是調整 在國家協調本國經濟運行過程中發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④第二,經濟法是 調 整需要由國家干預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⑤第三,經濟法是調整在國家調節社 會 經濟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社會關系,規范和保障國家調節,促進社會經濟協調、穩定和發展的 法律規范的總稱;⑥第四,經濟法就是調整調制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⑦第五,經 濟法 是調整經濟管理關系、維護公平競爭關系、組織管理性的流轉和協作關系的法;⑧第六 ,經濟法是調整經濟管理和經濟協作過程中產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⑨等等 。
通過研究經濟法的起源,我們不難看出,上述概念都強調了對國家調節經濟關系的規范,其 中第五、六概念受到了蘇聯“縱橫統一說”的影響,即在強調規范國家調節的同時,又提出 了規范橫向的流轉協作關系。其實,無論“國家協調”、“國家干預”、“國家管理”、“ 國家調控”,還是“國家調節”等說法,雖然字面有歧義,但其本質是相同的。因此,筆 者認為,無論何種提法,只要其本質是相同的,都符合經濟法起源的實質,經濟法學界可以 保留各自觀點,不必為此展開無謂的爭論,讓其順其自然的統一,否則容易陷入“文字游戲 ”的泥潭,浪費時間和精力。這是學術界應予杜絕的不良學術風氣。
2、關于經濟法調整對象及其體系的再思考
關于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目前學術界主要有如下幾種觀點:第一,“二分法”,如張守 文教授提出“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⑩邱本教授提出“調整市場競爭關 系和宏觀調控關系”等。b11第二,“三分法”,如漆多俊教授提出“市場障礙 排除關系、 國 家投資經營關系和宏觀調控關系”。b12第三,“四分法”,如楊紫〖fjf〗?〖 fj〗教授提出“企業組織 管理關系、市場管理關系、宏觀調控關系和社會保障關系”,b13李昌麒教授提 出“市場主 體
調控關系、市場秩序調控關系、宏觀經濟調控關系和社會分配調控關系”等。b14 不管 哪種觀點,至少說“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作為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已成為共識。
如何界定經濟法的調整對象?筆者認為,討論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必須著眼于經濟法的起 源。如前所述,經濟法產生的范式如下:市場經濟市場調節市場失靈國家調節政府 失靈經濟法。因此,分析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必須從市場經濟入手,這也是經濟法區別于有 些部門法學的重要因素。經濟法規范國家調節經濟,國家調節是因市場失靈而產生的。因此 ,國家調節經濟的內容構成了經濟法的調整對象,而國家調節經濟的內容又取決于市場失靈 的情形。關于市場失靈的情形,漆多俊教授概括為市場障礙、市場調節機制作用的被動性和 滯后性以及市場唯利性。b15對此,筆者認為,市場失靈主要包括市場障礙、市 場調節機制 作用的被動性和滯后性這兩種情形,至于“市場唯利性”已包含在內,原因就在于“ 市場 唯利性”容易產生不正當競爭和壟斷等情形,而這已包含在“市場障礙”中;同時,“市場 唯利性”也容易導致市場主體不愿意投資一些無利可圖、投資周期長、風險大且國家和社會 又需要的行業,而這顯然屬于“市場調節機制作用的被動性和滯后性”的一部分。因此, 相應的國家調節經濟主要包括:第一,針對“市場障礙”的市場規制關系,這是國家從微觀 上對市場失靈的調控;第二,針對“市場調節機制作用的被動性和滯后性”的宏觀調控關系 ,這是國家從宏觀上對市場失靈的調控。相應的經濟法體系主要包括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 法。
至于有學者提出的“三分法”,即經濟法的調整對象還包括基于“市場惟利性”的“國 家投資經營關系”,筆者已經提出“市場唯利性”已包含在上述兩種市場失靈情形中,相 應 的調控關系也應包含其中。同時,筆者還認為,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國家應 當逐步退出競爭性領域,相應的國家投資經營范圍也愈益縮小,且更多地體現了非市場因素 ,這是其一。其二,國家投資經營的組織從事的市場活動仍需要微觀上的“市場規制”。其 三,國家投資經營范圍更多地存在于非競爭性領域,主要致力于提供公共物品、政府采購、 轉移支付等,此乃屬于宏觀上的“宏觀調控”范疇。多屬于非市場因素的國家投資經營關系 決定其更多地屬于宏觀調控關系范疇。相應的,國家投資經營法不應作為經濟法體系的單 獨部分,而應基本納入宏觀調控法范疇,至于其中涉及的特殊的國有企業法部分可以考慮納 入經濟法主體制度部分。
此外,有學者提出的“四分法”,經濟法的調整對象還包括市場主體調控關系(或企業 組織管理關系)或社會保障關系(或社會分配調控關系)。對此筆者不敢苛同。首先,從市 場主 體調控關系或企業組織管理關系來看,筆者認為,任何一個部門法都有法律主體,但不能因 此就認為法律主體也成為該部門法的調整對象,比如:民法的調整對象為平等主體之間的人 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并沒有否定民事主體;刑法的調整對象為犯罪和刑罰關系,并沒有否定 犯罪主體等等。雖然部門法的調整對象往往成為該部門法體系構成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不一 定能夠涵蓋該部門法體系的整個構成。也就是說,調整對象并不必然否定法律主體可以成為 該部門法的單獨構成部分。換言之,法律主體與調整對象并沒有必然聯系,這是其一。其二 ,關于經濟法的主體 ,比如公民、法人(包括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其市場主體資格等相關問 題實際上已經在憲法、民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中予以規定,已非經濟法 特有內容,故不可成為經濟法特有的調整對象。
至于市場主體法或經濟法主體制度能否成為經濟法體系單獨部分,筆者認為,雖然法律 主體并不必然成為調整對象,但并不能因此而否定法律主體可以成為該部門法體系的單獨部 分。比如:行政法的行政法主體制度、刑法的犯罪主體制度等。但是否所有部門法學的法律 主體都可以成為該部門法學體系的單獨部分呢?恐怕還有待于進一步研究。這關鍵要取決于 關于該法律主體的研究是否屬于該部門法的特有特征以及是否符合該部門法的本質。如果我 們對公民、法人(包括國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等從該部門法的本質及其特 征予以研究,從而有別于其他部門法關于該法律主體的基礎性規定,并有別于其他部門法關 于該法律主體的特有含義,則它就具有作為該部門法體系單獨構成部分研究價值之必要。比 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行政法中從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角度研究,在刑法中從犯罪 主體角度研究等。然而,從目前有些經濟法教材來看,市場主體法或經濟法主體制度部分主 要羅列了企業法、公司法、三資企業法等。上述內容乃是民商法內容,不能成為經濟法主 體制度或市場主體法部分的研究對象。與其如此,經濟法的主體制度就沒有必要作為經濟法 體系單 獨部分加以研究。而且這種體系編排極容易混淆經濟法與民商法等相關部門法的關系,應當 予以糾正。目前,有些經濟法教材中涉及特殊企業制度,并作為經 濟法體系單獨部分研究。b16筆者認為,這可以作為經濟法主體制度研究。應當 說,目前關 于經濟法主體制度研究還不成熟,這也正是市場主體法或經濟法主體制度能否作為經濟法體 系單獨構成部分存在爭議的理由之一。此外,目前有學者提出調制主體和調制受體的概念。 b17筆者認為,如果借鑒行政法的行政主體和行政相對人的研究視野,把公民、 法人和其他 組織從調制主體和調制受體的角度系統研究經濟法的調制主體和調制受體問題,則市場主體 法或經濟法主體制度有作為經濟法體系單獨構成部分的研究價值所在。當然,這還有待于進 一步實證研究。
其次,從社會保障關系來看,雖然市場失靈也會產生貧富差距、社會分配不公等社會性 問題,但這并不是市場經濟社會所獨有的社會問題。其實,在計劃經濟和自然經濟社會中也 同樣存在上述問題,甚至有過之而不及。這是任何一個經濟社會都有可能出現的社會性問題 。只不過近現代社會以來,隨著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民主政治和人權保障意識的逐步提高, 愈益需要專門的立法予以解決和規范上述社會性問題,此乃屬于社會法范疇。從經濟法起源 來看,經濟法的調整對象限于市場經濟特有的 市場失靈而需要國家調節經濟的部分,如前所述,雖然市場失靈也會產生社會問題,但并非 市場經濟特有的市場失靈情形,因此,經濟法的調整對象就不能包含社會保障關系。相應的 ,社會保障法不應成為經濟法體系的組成部分,而應作為狹義上的社會法體系的組成部分。 至于有學者提出的“社會分配調控關系”中涉及的財政稅收 法理應納入宏觀調控法范疇,這已成為共識;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應當納入社會法 體系。這實際上為分析經濟法與社會法及其他相關部門法學之間的關系提供了新的路徑。
由此可見,經濟法體系的構成目前主要包括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至于市場主體法 或經濟法主體制度能否作為經濟法體系的單獨部分,還有待于進一步實證研究。但至少說目 前有些經濟法教材關于市場主體法或經濟法主體制度作為經濟法體系的編寫內容值得商榷。 當然,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 和經濟法的進一步發展,經濟法體系也會相應的發展和完 善。此外,關于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之間的交叉領域(如價格法、產業政策法等)究竟 屬于哪個構成部分范疇?筆者認為,本著劃分的相對性、內容的主要性以及法的體系的完整 性原則來劃分。比如:產業政策法的內容主要屬于宏觀調控范疇,盡管其中部分內容可能涉 及市場規制范疇,但不能將產業政策法從立法體系上肢解為部分屬于宏觀調控法、部分屬于 市場規制法,而應將其歸屬于宏觀調控法范疇。其實,這本身 就說明傳統部門法學理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果放眼整個法律體系,隨著社會的發展,法 律社會化和法律體系的愈益豐富,交叉領域愈益增多。某種意義上說,這種“模糊性地帶” 反而有助于各部門法學以開放、包容精神為主旨的充分發展;如果局限于傳統部門法學 劃分理論,反而自我封閉各部門法學,并限制了各部門法學的發展。
關于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在目前經濟法體系中孰輕孰重的問題,有學者認為,“在 資本主義國家,以反壟斷法為主的市場規制法長期居于經濟法體系的核心地位;但后來都在 發生變化,20世紀末期,各國的宏觀調控法迅速發達,正在逐漸上升為各國經濟法體系的主 導和核心。”b18誠然,最早的典型意義上的現代經濟法來自于美國1890年的關 于反壟斷方 面的《謝爾曼法》。因此,就此意義上說,我們又將反壟斷法稱為經濟法的“母法”或“經 濟”。反壟斷法作為市場規制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突出了市場規制法在當時的主導地位 和作用。后來,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深化,國家職能的轉變,宏觀調控法應運而生并大量 出現。但我們能否因此就認為宏觀調控法已成為當今經濟法體系的主導或核心呢?不可否認 ,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在奉行自由市場經濟國家、社會市場經濟國家和東亞一些國家等 ,以及歷史不同時期,兩者是有所側重的。但我們不能因為兩者產生的先后不同以及歷史上 有所側重,就一定認為兩者在當今經濟法中有輕重之分。如果從經濟法起源來看,經濟法 起源于市場失靈,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的地位大小主要取決于市場失靈的表現程度。只 要現代市場失靈的表現形式沒有發生相應的變化,市場規制法和宏觀調控法就應當置于同等 重要的地位。這是現代市場經濟的應有之義,也是現代各國發展經濟時所應予以關注和努力 的,兩者不可偏廢。市場規制法的實施有賴于宏觀調控法,宏觀調控法的實踐也有賴于市場 規制法,兩者相輔相成,共同推動市場經濟的良性循環。當然,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及其市場失靈表現形式的變化,經濟法體系及其相關構成部分的重要性也可能會發生相應的 變遷。注 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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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宏觀調控就是大蕭條
對于在這次宏觀調控中,很多民營企業都感到壓力很大,從已經采取的宏觀調控手段來看,有沒有所有制歧視的問題,樊綱認為:理論上沒有,但是實際上有。比如貸款先停的是民營企業、中小企業,這也是目前體制下很難避免的事情,國有企業現在受到的保護越來越少了,但是總歸還是有一些。理論上是不存在所有制歧視的,比如現在好的民營企業仍然可以獲得貸款。
這次宏觀調控,應該說很多行政政策是“一刀切”的,說是五一節期間不貸款了就不貸款了,民營企業、國有企業都一樣。但是實際操作上,不同的地區、不同的產業在政策的掌握上還是會有一些不同。
但樊綱對宏觀調控已經對一些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造成了不利影響,從而對投資者的積極性產生影響的看法有不同的見解,他說:需要大家弄清楚的是,不是宏觀調控導致了這些問題。首先的問題是經濟出現了波動,才需要宏觀調控,如果不宏觀調控的話,所有這些企業將受到更大的打擊,那時候的問題就不再是積極性問題,而是生存問題,特別是中小企業,會受到重大的打擊,這是首先必須說清的一個問題。
至于說到這不讓搞那不讓搞,因為這是一個宏觀調控的時期。而且同時還出臺了一個投資政策,規定將來大家都可以去投,不用審批了,這是一個體制的變化。這不是我在為政府辯護,現在有些人的一個錯誤觀點就是宏觀調控把大家給砸了,但如果沒有宏觀調控,我們就是大蕭條,是經濟危機,現在是大家都受點沖擊,但是可以把經濟波動調過來。
對于這次宏觀調控的措施,在手段上有什么問題,樊綱認為:這次的手段基本正常。大家說得比較多的是行政手段,但中國現在很多經濟主體不是市場主體,市場手段對它們不起作用,就得行政手段才能起作用。所以說這個東西不能唱高調,學者、記者、政府官員都不能唱高調,不能說我們現在是市場手段,你還不是市場主體呢,怎么讓市場手段起作用?那是未來的發展方向,不能光說美國日本怎么樣,那是我們將來可能達到的,但現在還不是。對地方政府、國有企業、國有銀行來說,很多經濟手段不起作用,只有行政干預、產業政策才可以起到作用。
樊綱說:但是,現在有些確實是過度的行政手段,必要的行政手段是需要的,不過現在有些過度。包括執行一些過去的不合時宜的法規,因為過去要審批,現在不要審批。這個需要從長期的制度發展變化的角度來看,積極推進制度的變化,包括怎么貫徹現在新的投資管理規定。
反思導致經濟波動的制度
對這次宏觀調控,我們需要進行什么樣的反思,樊綱認為:真正需要反思的不是政策本身,而是為什么我們要進行宏觀調控。比如說有的地方政府現在還在寅吃卯糧,把幾代人的地都批出去,沒有制約;一些地方不管破產不破產,還是投資大搞開發區;我們的銀行制度還是這種不負責任的銀行體系;包括過去政府的產業政策、投資審批政策,是這些制度使得經濟很容易波動。
這些是真正需要反思的,然后才是政策需要什么,我們需要多少行政手段、多少經濟手段,當然這些也需要反思,有沒有過度的東西,有沒有不符合現在的法律和規則的東西。但是最重要的是反思我們現在的制度――導致經濟波動的制度,反思經濟波動對大家造成的損害,宏觀調控是經濟波動之后不得已的事情。
對于從政策的力度來看,前段時間的措施是否有點太猛了的問題,樊綱說:那倒不見得,有些措施很猛烈,但也不是很長時間的,有些是臨時的措施,有些是隨著情況的變化相機抉擇,但是我現在也很難判斷是否過猛了,因為現在還沒有見到效果。即使是猛藥,如果時間不長,也不是過猛,宏觀政策、GDP永遠是一個時間的概念,不能光看它當時的力度,應該看這個力度持續了多長時間。
對于當前是否需要加息,樊綱說:確實應該加息,我是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的。目前的利率水平,會給人們造成錯誤的價格信號。
如果要加息的話,存貸款利率結構應該怎么調整,樊綱表示:對這個我還沒有具體的想法,這需要具體部門來操作。但是總的來講,利率水平需要不斷進行調整,不能把它僵化。美國成天0.25、0.5地調來調去,我們也要根據宏觀情況的變化、經濟情況的走勢來調整利率,把利率當作一個經濟杠桿、政策變量來調整,把它真正當成一個價格機制、價格信號來看待,這才是市場經濟。現在我們把別的價格都放開了,反倒把利率管得死死的,而且管得死死的不是因為人為要管的,而是因為一些利益集團扛著,這是需要討論的問題。
而如何評價財政政策在這次宏觀調控中的作用,是否應該實施緊縮的財政政策,樊綱則認為:現在說穩健的財政政策,實際上現在的財政政策是緊縮性的――減少支出、財政盈余很大,已經是非常積極的緊縮性的財政政策。這是對的,應該說我非常贊成。去年我就提出民間投資上來的時候,政府就少投點資;如果民間投資不足,政府就多投點,這才叫積極的財政政策。
積極不一定老是擴張性的,積極也可以是緊縮性的。當應用財政政策的時候,它就是積極的,不用,它就是消極的。而且財政政策永遠都是短期相機抉擇的政策,需要隨著經濟形勢的變化而不斷加以調整,就像貨幣政策也要不斷加以調整一樣,不應該有一個長期不變的制度性的宏觀政策,那就不叫宏觀政策了。
經濟正在軟著陸當中
宏觀調控進行到現在,如何來看當前的宏觀經濟形勢,下一步應該采取什么樣的調控措施,樊綱說:我相信現在正在軟著陸當中,下一步應該把已經采取的措施貫徹下去,來觀察經濟形勢的變化,相機抉擇,根據形勢的變化來調整政策。
學生在專心聽講的同時,要適時動筆在課本上做記錄或記號。對教師教的重點內容、自己的疑難問題和一些關鍵性的語句進行“圈、點、勾、畫”。有一項實驗表明:上課光聽不記,僅能掌握當堂內容的30%,一字不落地記也只能掌握50%,而上課時在書上勾畫重要內容,在書上記有關要點的關鍵語句,課后整理,則能掌握所學內容的80%。
二、練好“每一道題”
學習貴在及時鞏固,做練習是鞏固學習效果的最佳方式。要做好每一道題必須養成以下習慣。
1.良好的審題習慣
審好題是答好題的關鍵,平時練習時就要從審題入手,審題包括審材料(審清材料包括哪些信息)、審設問(審明問題指向)。切忌盲目作答。而審好題的訣竅就是多讀題。多學生做錯題的主要原因就是讀題時間太少,不舍得在讀題上下功夫,而是草草一看就憑主觀印象選擇或答題,往往會造成“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的結果。審題的最好辦法是抓住主要概念,也就是關鍵詞。抓住了關鍵詞就可以進行適當的發散。比如,看到“宏觀調控”這個詞時,我們應立刻想到的就是經濟生活的宏觀調控的相關內容。首先能想到宏觀調控的手段:經濟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接著往下重點可以考慮到宏觀調控在哪一課比較詳細的講解,通過回憶知道經濟生活第九課關于國家財政、第十課關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知識。所以我們解題的思路就是抓住問題中涉及的主干概念把它理出相關的知識體系。從概念到課,從課到節,這樣整理出相關的知識體系,然后組織相關語言作答。
2.良好的答題習慣
關鍵詞 后勤 宏觀調控 事業單位
后勤宏觀調控對我國事業單位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事業單位在未來的運行過程中,要對市場經濟體制一般規律、對事業單位中的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對后勤領導機關職能進行調控。
一、后勤宏觀調控的必要性
(1)為事業單位資源配置提供可靠的依據。事業單位經濟資源配置,不僅需要適應新時代下事業單位的發展情況,同時也要與我國的整體經濟發展狀況相匹配。加強后勤宏觀調控,首先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事業單位所需要的與國家能夠給予的兩者之間存在的矛盾。在后勤宏觀調控實施后,可以向上級部門上報事業單位在未來一段時間的發展重點,一方面為上級部門領導的決策提供可靠的數據,明確事業單位每一年在運行過程中需要的經費;另一方面,也可以合理利用有限的經費,發揮經費的最大作用,促進事業單位對資源配置的合理分配。
(2)集中財力,保護重點。目前我國事業單位后勤保障的重點內容:一是生活需要。二是為人民服務。從事業單位的角度看待問題,要想事業單位的職能能夠落到實際,就必須要確保事業單位中所有職工的生活都能夠得到保證的基礎上,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為人民服務,做好后勤準備工作。事業單位急需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完善事業單位中硬件設備,提高工作人員的素質,在資金上應當向這一方面有所傾斜。要做好這些內容,就要解決事業單位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全局利益與局部利益之間的沖突,針對這些矛盾與沖突,都需要后勤宏觀調控。
(3)有利于提高事業單位后勤建設水平。我國事業單位的發展受體質限制,經費通常都隨著事業走,事業單位年末都要“分盤子”,這對促進后勤建設,制度的落實有著關鍵作用。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缺少科學論證,因此在實行上比較盲目,“盤子”的分配經常會出現不合理情況,部分事業單位已經具備了較高的水平,而有一些事業單位則十分落后。這樣的局面,將會導致后勤建設水平偏低,事業單位的有效資源被浪費掉。在這樣的背景下,對后勤保障體質進行改革,加強后勤宏觀調控,做好“條條塊塊”的控制,對于提高后勤整體建設水平來說意義重大。
二、加強后勤宏觀調控的措施
(1)合理劃分事業單位各個部門宏觀調控權。對事業單位的宏觀調控權進行明確,必須集中在事業單位中的主要領導上,主要包括的內容有:計劃全、財權、審批權、調節權等,宏觀調控的權利應當相互獨立,盡量避免相互之間的干擾。宏觀調控的每一項權力都需要合理分配到事業單位中相應的工作人員身上,同時要避免權力過于集中,發生公報私囊的情況。
(2)加強支持后勤宏觀決策系統。在形成后勤宏觀決策問題上,需要對宏觀決策支持系統進行完善,也就是在總后決策班子外,在事業單位內部成立一個具有決策能力的智囊團。該智囊團在事業單位中起到的功能至少需要有以下幾點:一是對后勤宏觀形式進行合理的預測和準確的分析。二是優化年度計劃和長遠計劃。三是掌握供需結構在變化上存在的規律。四是對后勤發展情況進行動態檢測分析。五是在進行重大項目投資時,需要進行宏觀效益評估和分析。在實施后勤宏觀決策時,需要對宏觀據驗證支持系統進行完善。也就是說宏觀決策改革性、政策性方面,應當采取先驗證后推行的方式進行。對決策進行驗證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試驗區的選擇必須要合理,設計一套合理的程序和方法。在推行后勤宏觀決策上,需要一套完善的信息反饋系統對其進行支持。最好的方式就是分離反饋系統和執行系統,從而使反饋系統得以獨立,可以掌握后勤宏觀決策的執行情況,利用系統對反饋信息進行動態發展,對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進行糾正。
(3)發揮標準體系的調控作用。構建一套完善全額、全勤供應標準體系,是后勤能夠實施宏觀調控的基礎工程,因此需要相關領導的高度重視并實施。標準體系要到位、要標準;橫要邊、縱要到底,標準需要與物價進行直接關聯,應當與物價的上漲幅度實現同步;標準應與當地區域生活居民的生活水平產生直接聯系。對于標注之外的照顧、輔助等內容都應被納入標準內。此外,標準的操作應當簡單,運轉要快。
(4)建立事業單位資金高效調控機制。事業單位資金調控是后勤宏觀調控的總樞紐,同時也是牽一發動全身的關鍵“調控器”。在事業單位中選擇應用什么樣的資金調控機制,對后勤宏觀調控效果會產生不同的影響。目前,我國事業單位資金調控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一是困不住。二是調動難。三是包不死。四是控不嚴。針對以上四點提出如下的改進措施:第一,提高宏觀預算的合理性、權威性、覆蓋性。合理性就是宏觀預算應當以財務、事業單位的編制、事業單位的建設、供應標準、時間限制等內容作為主要依據。宏觀預算方式以不同的模式,構成一個多調控式的預算。例如,對事業單位的生活開支可以高基數預算;差旅費開支則可以搞零基數預算;事業單位基礎設施的建設則可以進行消費預算等。權威性,就是將宏觀預算納入法定程序中,也就是在事業單位中,由財務、宏觀綜合計劃等部門進行聯合編制,然后由上級單位領導進行審批。此外,宏觀預算的修改與調整也需要遵守相應的法律程序,杜絕超預算或超預算撥款等情況的發生。覆蓋性就是通過對總預算的應用,將事業單位的所有資金來源都捆綁在一起,包括歷年結余、專項經費、庫存物資價值等都需要將其納入總預算中,從而實現對事業單位的綜合計劃管理。第二,對各級的機動經費進行整頓,集中力量辦急事、辦大事,必須要加強對事業單位的宏觀調控財力,對事業單位的機動經費進行適當調整。第三,要將事業單位中的各項經費都包下去,事業單位在正常運行過程需要的費用應當定位承包。事業單位負責的固定項目的費用需要按時全額供應,事業單位的領導對承包費用完成的任務、實現的效果和應負的責任進行科學的考核和評價,存在問題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對相關責任人予以一定的懲罰,如果有違法行為,需要追究相應人員的法律責任。第四,對事業單位的資金運用要進行全面的設計和監控。要健全資金的應用、分配、轉換,做好相應的監督工作。將評價事業單位取得經濟效益作為整個審計的核心內容,堅持審上與審下相結合,審物與審錢相結合。同時,在事業單位審計過程中,需要提高審計獨立性,確保審計工作能夠獨立進行,并且要將事業中的中、高級干部作為審計的重點對象。
三、結束語
在事業單位中,后勤保障力量的建設,必須要分清緩急和輕重,對于應當限制的內容一定要做好相應的限制,應當緊縮的內容也要做好相應的緊縮,該發展就要發展。對于事業單位來說,進行分梯次發展,對提高事業單位整體工作水平有著重要意義,同時也是后勤宏觀調控過程中的主要方針,因此事業單位在日后的運行過程中需要做好這一方面的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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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經濟法;國家利益;實現;保護
國家利益是一個極其寬泛的法學范疇,在國際交往中應用頻率較高,然而,國家利益概念在法學上的概念較為抽象,并與其他公共利益、社會利益、政府利益之間的界限模糊,無法具體地為我國的實踐提供準確的指導。從經濟法層面的實體法來看,經濟法調控政策可以更好地優化配置資源,進一步推進我國的技術進步與管理提升,然而,我們也要關注對國家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不利的因素和風險,要完善中國經濟法中的國家利益保護規則,全面維護國家利益的實現。
一、國家利益的概念范疇
中國的研究學者對于國家利益的研究是在20世紀80年代,隨著中國改革開放和國家對外政策的變遷,國家利益成為了一個國際交往中使用頻率較高的話語和詞眼。對于國家利益的概念,有不同的闡釋和理論:(1)滿足國家生存和發展需求。一些學者認為國家利益應當是一個國家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的需要,也即國家安全和國家發展的問題。(2)滿足國家物質和精神需求。這是國家在對外開放競爭格局中的物質與精神的生存需求與發展需求的總括。物質層面上要實現國家安全和發展;精神層面上要獲得國際社會的尊重與認可。(3)所有需求對象的總括。國家利益應當是所有需求對象的總括,可以理解為一種綜合加權指數,具有多樣性、整體性和客觀實在性。
國家利益的分類大體可以分為四個方面的利益,即:政治利益、安全利益、經濟利益、文化利益,其下還包括具體的利益。它具有如下基本特征:(1)客觀性與主觀性。國家利益不是個體利益的簡單相加,而是全體國民的利益的集合,它是客觀存在的,而對于國家物質和精神方面的需求的感知、判斷和界定、解釋等,則需要產生主觀層面上的國家利益,它是客觀國家利益的主觀能動反映,也稱為“國家利益觀”。(2)全民性。國家利益的享有主體應當是全體公民,是全民族共同利益的綜合體,這是人類社會的基本共識。同時,國家利益又具有鮮明的階級性,然而,從利益主體來看,國家利益應當體現為全民性而非階級性。(3)動態性與穩定性。國家所處的內部形態和外部系統環境處于動態的變化之中,國家利益也隨之要動態調整和發展,需要在國家利益的層次上加以適當的調整。同時,也不能否認國家利益的穩定性,這主要體現為國家基本的利益訴求就是恒久存在的。
二、經濟法中的國家利益保護體系分析
經濟法與國家利益之間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系,經濟法應當成為調整國家利益的重要工具,經濟法作為一部新生的法律,具有較為寬泛的利益保護范圍,它在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根據利益主體的不同,保護的利益包括有個人利益、國家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經濟法對于個人利益的保護是在社會整體利益獲得保護的實現的同時,使個人合法利益受到保護。而經濟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體現出與社會整體利益保護和實現的同步性,并表現出社會整體利益與國家利益的協調性。由此可見,在中國經濟法的利益保護體系之中,其利益觀是綜合性的,注重對各類主體的利益的公平保護。
而現行經濟法體系中的國家利益保護與實現,不應當局限于精神或價值層面,而應當在經濟法領域獲得制度化的確定,要通過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實現對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具體來看,表現為:
1、濟法的市場規制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
在我國的經濟法體系之中,市場規制法主要是著眼于對微觀經濟關系的協調和調整,對具體的市場經濟主體的經濟行為,實現強制性的管制,以保持市場秩序的公平有序。然而,隨著科技和法律形態的變化和發展,市場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存在不平等的狀態,并主要顯現于資本、信息、抗風險能力等方面,這種不均等的狀態不利于經濟秩序的穩定,也有損社會公眾的整體利益。為此,出現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更好地保護國家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達成市場主體間的平衡與穩定狀態。同時,為了限制和消除競爭的壟斷現象,減少經濟中存在的不正當競爭行為,需要重新調配經營者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由此便興起了合理規制的反壟斷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以更好地體現對國家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的保護。
2、經濟法的宏觀調控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
經濟法通過宏觀調控法,實現宏觀領域的國家利益保護和實現,具有極其明顯的間接性和誘導性特征。由于市場存在分散決策和自由競爭的特性,致使宏觀經濟存在風險性和不可持續性,這就需要采用宏觀調控的經濟政策,以“國家計劃――經濟政策――調節手段”為軸線,實施包括在計劃法、經濟政策法在內的宏觀調控法,從法律的層面實現對政府宏觀調控的權力限制和責任界定,以更好地促進國家整體利益的保護與實現。在這個領域之中,計劃法是國家利益保護的框架,經濟政策法是國家利益保護的方向,具體的調控舉措是國家利益保護的合法手段,可見,在經濟法的宏觀調控領域無不顯示出對國家利益的保護理念。
三、中國經濟法對國家利益保護與實現的實體法路徑
(一)反壟斷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
反壟斷法是對經營者的競爭行為和競爭關系的調整和規制的法律規范,也是中國經濟法的重要實體法內容,它主要是對限制自由競爭的潛在或已經構成壟斷的行為加以規制。在我國市場經濟體制快速增長的態勢下,排斥和限制自由競爭的經濟壟斷行為逐漸增多,對市場機制的自由競爭機制的調整功能起到了較大的破壞性影響,極大地危害了市場競爭的秩序。為此,我國針對這些行為進行了規制,對于壟斷行為的經濟規制法主要有《反不正當競爭法》、《電力法》、《價格法》、《招標投標法》、《反壟斷法》等,在這些反壟斷法制度體系之中,對于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具體體現于以下內容:
1、維護國家的整體經濟利益。我國的反壟斷法制度體系是維護社會整體利益為目標,以促進國民經濟的健康運行為主旨,并采用豁免適用的方式,彰顯出對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還將知識產權納入除外適用的范疇。在對限制市場自由競爭的經營者審查的過程中,重點考慮“經營者集中對國民經濟的影響”因素,如果經營者集中的狀態對市場自由競爭或行業的健康發展有損害,則應當審批為禁止行列。
2、維護國家的安全利益。反壟斷法體系從法律層面上,將關系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行業,實施專營專賣,以更好地保護國家的經濟利益和安全利益。對外資并購我國境內企業的,要依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集中審查和國家安全審查,以更好地維護我國的國家安全利益。
(二)國有資產管理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
國有資產是依法歸國家所有的經營性國有資產和非經營性資產,狹義上的國有資產的概念主要是指國有資產投資及由此而產生的增加權益。它與國家利益的關聯尤其緊密,對國有資產的運營可以直接給國家帶來各種經濟收益,從而直接實現國家利益。然而,在國有資產的管理實踐中卻存在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失的現象,為此,對國有資產權益的保護是對國家利益實現的當務之急。
我國主要采用《物權法》和《企業國有資產法》,實現對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管和控制,這突破了私法的界限,著眼于對國有資產的傾斜性保護措施,并采用原則與規則并舉的方式,最大化地實現對國有資產權益的保護。并且,對于關系到國有出資人權益的重大事項,嚴格了相關的實體程序機制,以確保國家利益不受侵害。另外,還設置了多重監督機制,以實現對國有資產權益的獨特監督和保護。如:人大監督、審計監督、社會公眾監督、政府監督等。
(三)金融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與實現
經濟法中的金融法以維護國家金融穩定和安全為主要價值目標,它是現代經濟的核心和血液,主要體現為宏觀上的金融調控政策如:貨幣政策、產業政策、貿易政策、投資政策等,還體現在微觀層面上的金融監管,以更好地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具體的金融監管措施如:金融風險監管、資本充足率約束機制、金融機構退出機制等。金融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實現,具體表現為利率調控政策和匯率調控政策:
1、利率調控政策。通過利率調控政策可以較好地化解利率管制所引發的貨幣與商品之間的不平衡矛盾,可以充分發揮利率的杠桿作用,實現對金融秩序的公平競爭環境創設和維護。
2、匯率調控政策。匯率調控政策可以較好地緩解利率變動的壓力,有效地應對國際國內市場的異動,更好地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不僅可以防范金融市場投機現象,也可以調整國際收支平衡,更好地保持國內市場的穩定。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世界區域經濟一體化的趨勢之下,國際之間的對話和交流日益頻繁,在國際交往的過程中頻繁出現國家利益的話語,這就需要我們明晰國家利益的保護和實現路徑,可以從中國經濟法的體系建構和實體法程序,闡釋經濟法對國家利益的保護方式和功能,從而揭示國家利益的具體內涵,辨析經濟法領域對于國家利益實現的有效保護路徑,實現對國家利益和社會整體利益的保護和實現,保護國家利益中的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安全利益和文化利益,更為完整地體現出國家利益的至高無上性,使國家利益成為我國行政執法和司法實踐中的重要制度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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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雙軌制;宏觀調控;建議
中圖分類號:F12文獻標識碼:A
一、中國雙軌制宏觀調控的背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始終堅持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方針,中國經濟經歷了持續的、穩定的30年高速增長。但是,由于歷史遺留的舊問題和現階段發展所遇到的新問題,中國經濟發展仍然存在著諸多不均衡因素。
一是中國的潮涌現象與產能過剩。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企業很容易對下一個有前景的產業產生共識,投資上容易出現“潮涌現象”。基于企業投資建廠時信息不完全,尤其是“行業內企業總數目不確定”這一基本因素,投資者的個人理性選擇一定程度上導致集體的非理性結果,而這一結果便是產能過剩,因而資源配置的中長期效率并不高。
二是中國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到現階段為止,中國區域經濟發展呈現出這樣一種格局:東部沿海地區明顯快于中部地區,而西部地區明顯落后于中部地區。中國經濟發展區域差距較為明顯,區域經濟發展不均衡依舊。
三是中國特殊的城鄉二元結構。基于我國特殊戶籍制度,過去,中國70%左右人口是農民。到目前為止,伴隨城市化進程,中國農村人口已經轉移出去了33%左右,但還有35%~40%的人口仍留在農村,城鄉二元結構及城鄉差距仍然存在。
四是中國收入分配制度不完善。目前,中國收入分配呈現“兩頭大,中間小”:窮人和富人所占的人口比例較大,而中等收入所占人口比例較小,而且這種差距還在擴大。
基于這樣的背景,中國始終堅持具有中國特色的宏觀調控政策,即在市場手段之外加上行政手段,總量調控之外加上結構性調控這樣一種雙軌并行的宏觀調控政策。
二、中國特色宏觀調控實踐
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機自發生至今已有兩年有余,在此次金融危機中,相對于西方主流經濟學,中國特色的宏觀調控卻體現出了前所未有的“優勢”。主流經濟學派開始進行反思,認為針對發展中國家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雙軌制宏觀調控政策,忽然具有了某種合理性與可借鑒的價值。其實為主流經濟學所青睞的所謂明智選擇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雙軌制宏觀調控,也不過是中國特定發展階段的無奈之舉。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市場相對還不發達、不完善,經濟結構急劇變動,這就使得中國的宏觀調控政策不同于主流經濟學所倡導的宏觀調控政策,因而具有中國特色的雙軌制宏觀調控在某種意義上具有了合理性,這場席卷全球的金融風暴恰好驗證了這點。總體而言,中國特色的宏觀調控可以概括為:
1、強調擴大內需,加快結構調整。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結構調整主要包括三個方面:從生產角度來看,經濟增長從依賴第二產業逐漸調整到一二三產業全面發展,更加注重發揮第三產業即現代服務業的作用;從需求角度來看,逐步從依靠投資、出口拉動經濟增長,轉變為消費、投資、出口協調拉動,最重要的是發揮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從經濟增長方式上來看,把經濟增長從依賴物質資源投入調整到依靠技術進步和創新能力。
2、加強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實施中部振興、西部開發戰略。隨著促進中部地區崛起和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加速推進,我國目前已初步形成東部發展、西部開發、中部崛起和東北振興的四大區域經濟合作發展的新格局。
東部重點區域經濟的崛起,對相關區域和全國經濟發展的帶動作用舉足輕重。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經濟區,以及以渤海沿岸和黃海部分沿岸地區為主體的環渤海經濟區,以其強勁的帶動能量,將經濟發展的大潮由南向北推移、由東向西拓展。
作為承東啟西的節點區域,包括山西、河南、安徽等中部地區,人口和經濟總量占全國的20%以上,是我國重要的糧食主產區,又是國家綜合運輸網絡的中心區域和重要的能源、原材料基地,在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全局中占有重要地位。
加強東西南北各區域的協調合作,已在我國區域合作機制創新中形成新的突破。中部地區圍繞國家中部崛起的戰略,正在著力解決經濟發展的二元結構矛盾,全力推進新型工業化進程,形成若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以此來推動經濟快速發展。
3、積極推進城市化進程,改善城鄉二元結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現階段已進入到高速城市化的起飛線上。城市化是指人口和產業活動在空間上聚集、鄉村地區逐步轉變為城市地區的過程。城市化是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農村人口轉化為非農村人口,人口向城市集聚,農村地區轉化為城市地區,城市數量增加的過程。首先,城市化促使大量農村的剩余勞動力向二三產業轉移;其次,城市化可以帶動農村發展,改善地區產業結構;再次,城市化還可以推進科技進步,提高區域整體發展水平;最后,城市化更有利于城市交流,縮小城鄉發展差距,改善城鄉二元結構。
4、努力探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現收入合理分配。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增加城鄉居民收入,是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必經之路,也是改革的重點。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會公平的重要體現。中國始終堅持和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健全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的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著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逐步提高扶貧標準和最低工資標準,建立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機制和支付保障機制;創造條件讓更多的群眾擁有財產性收入;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擴大轉移支付,強化稅收調節,打破經營壟斷,創造公平機會,整頓分配秩序,逐步扭轉收入分配差距擴大趨勢。
三、現階段中國宏觀調控的建議
在過去30年,特別是在此次危機中,中國特色的雙軌制宏觀調控所體現出來的某些特有的“優勢”,或許是現階段中國所需要克服和解決的問題。基于中國現階段面臨著體制轉軌、結構調整的需要,后危機時代中國究竟該執行怎樣的宏觀調控政策,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實現需求管理向供給管理轉變。供給管理是通過對總供給的調節來實現宏觀經濟目標,其中包括對勞動力、工資、價格、產量增長等管理與調節。所謂“供給管理”,與經濟學中的“需求管理”是一對概念,后者強調的是需求角度實施擴張或收縮的宏觀調控,而前者強調的是基于供給視角實施結構優化、增加有效供給的宏觀調控。對于經濟結構失衡問題突出的中國來說,傳統的凱恩斯主義需求管理在某種程度上并不適合中國,需求管理在總量擴張上或許能起到較好的作用,但對于結構轉型和結構優化所起作用甚微。中國要實現未來經濟可持續性發展,宏觀政策的導向要從需求管理向供給管理轉變,消除束縛經濟增長的各種屏障,轉變經濟增長模式,提高經濟效率。因此,中國政府未來的宏觀調控主基調應該是突出供給管理:
(1)打破壟斷,增加有效供給。當前經濟中,一方面存在大量產能過剩;另一方面又存在供給短缺。只有打破壟斷,加強競爭,才能便于有效供給增加。
(2)優化投資結構。良好的投資結構,一方面可以改善產業結構;另一方面還有利于需求結構的調整。
(3)加強財稅體制改革。可以看到,大量的地方政府過于依賴土地出讓,過于依賴來自于各個部委的項目財政,而這些項目又沒有對應的配套資金,帶來行政效率的低下。因此,財稅改革最需要重審中央與地方稅收分成機制,積極推進公共財政“資產負債表”改革。
2、加快結構調整步伐。中國宏觀調控始終面臨著這樣的兩難問題:究竟是為了保持較快的經濟增長速度而犧牲結構調整和結構優化的目標,還是為了未來經濟增長的平穩有序、協調可持續而寧愿容忍當前較低的經濟增速,面對兩難所作的抉擇,將決定未來宏觀調控的方向。因此,中國迫切需要進行經濟體制轉型,以實現中國未來經濟增長。在轉變經濟增長模式中,政府不僅要強調優化需求結構、產業結構與要素投入結構這三塊內容,更重要的是要加強收入分配結構、體制結構的調整和優化。總之,結構調整將是未來中國宏觀調控的一條主線。
3、合理的城市化進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城市化進程較快,城市化率由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08年的44.94%,中國經濟在經歷了30年的高速增長之后,基本實現了宏觀調控重心從工業化向城市化、城鎮化轉變,而且城市化進程還在進一步加速。
高速的城市化進程,對改變整個經濟結構、創造市場、提高生產力、促進基礎設施建設起到重要作用的同時,也必然帶來一系列的社會思考:(1)大量農村人口涌入城市,他們的就業問題能否有保障;(2)所謂的“農民工”等外來人口,他們承擔著和當地人一樣的納稅義務,他們能否享受到與當地人平等的城市居民待遇;(3)外來人口子女的教育,能否得到妥當安排;(4)面對昂貴的住房價格,外來人口的住房需求能否得到保障等。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講,城市化進程不易過快,而是要把城市化進程調控在合理的進程中。
4、推進市場化改革。秦曉認為,政府過多的干預市場,必然會破壞價格機制,破壞資源配置,也容易造成權力和資本的結合。因此,中國迫切需要推進市場化改革,以確保中國經濟健康、良性、有序地發展。首先,要推進市場化改革,就務必要確保市場運行的前提,即確保公民的私有財產的權利;其次,要推進市場化改革,就要充分發揮市場的自主作用,讓社會資源按經濟規律進行配置,培育并鼓勵企業成為投資和經營的真正主體,改善企業的經營環境,打破壟斷,加強競爭,擴大就業,促進中國經濟良性發展;最后,要推進市場化改革。在稅收方面,要有合理的財政預算,確保財政支出的透明化,讓納稅人了解稅收支出的去向以及創造了什么樣的價值。因此,推進公共財政“資產負債表”改革尤為必要。
面臨國際日益復雜多變的政治、經濟環境,中國在尋求經濟可持續性增長過程中,能否再次精準地提出具有高瞻遠矚的宏觀調整政策,這是對中國政府提出的嚴峻考驗。可見,中國的宏觀調控之路任重道遠。
(作者單位:新疆財經大學金融學院)
主要參考文獻:
[1]中國經濟增長與宏觀穩定課題組.后危機時代的中國宏觀調控.經濟研究,2010.11.
[2]樊綱.中國經濟需要下一個30年高增長―中國經濟增長因素的分析與展望.新華文摘,2009.